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2016年中期利潤分配預案為:擬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438,663,12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金股利1.3元人民幣(含稅),共分配現金股利57,026,206.25元,剩余235,176,159.25元未分配利潤,結轉到以后年度進行分配。同時,擬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438,663,12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8股,共計轉增350,930,500股,轉增后公司股本變更為789,593,625股。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上述高送轉預案,該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一、 高送轉預案的主要內容
提議人:董事會
轉增數(股)派息(元)
每 10 股81.3
分配預案擬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438,663,12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金股利1.3元人民幣(含稅),共分配現金股利57,026,206.25元,剩余235,176,159.25元未分配利潤,結轉到以后年度進行分配。
同時,擬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438,663,12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8股,共計轉增350,930,500股,轉增后公司股本變更為789,593,625股。
二、董事會審議高送轉預案的情況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與會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高送轉預案。該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股東大會審議。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承諾將在股東大會審議該項議案時投票同意該項議案。
三、此次利潤分配預案的合法合規性
公司董事會認為此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符合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等相關規定,符合監管當局對于現金分紅的指引性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2015-2017 年度股東回報規劃》,具備合法性以及合規性。
四、此次利潤分配預案的合理性
公司董事會審慎考慮了目前行業情況、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資金需求等因素,同時考慮到2015年底的未分配利潤的情況,認為公司的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預期良好,可以進行現金分紅,不會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的短缺。同時擴大公司股本規模,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可以進一步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動性,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
五、公司董事的持股變動情況與增減持計劃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所持公司股份在董事會審議高送轉預案前 6個月未發生任何變動,且未來 6個月亦無增減持計劃。
六、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高送轉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存在 被股東大會否決的重大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高送轉對公司股東享有的凈資產權益及其持股比例不產生實質性影響 ,本 次 利 潤 分 配 方 案 實 施 后 , 公 司 由 總 股 本 438,663,125股 增 加 至789,593,625 股,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將攤薄為分配前的 1/1.8。請投資者理性判斷,并注意相關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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