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李旭利二審辯護律師周澤微博透露,因上海檢方申請,上海高院再次決定延期審理李旭利案。
李旭利案二審進展曲折,上海高院曾原定3月12日開庭,最終到5月23日開庭,當庭未判。庭審結束后,法院以檢察院申請延期為由,于5月30日決定延期審理。8月27日,又以檢察院申請延期為由,再次決定延期審理。
辯護律師周澤表示,李旭利案這種證據不足的案件,法院該判無罪就判,沒必要遷就檢方。
李旭利案歷經三年未結,2011年9月被批準逮捕;2012年11月一審,上海一中院判決李旭利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800萬人民幣。同時,其違法所得一千余萬予以追繳。
(證券時報網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