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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發展的觀點推進民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5)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05:07 中華工商時報
七是堅持預防、協調和規范處理三者有機結合解決勞動爭議問題的原則。預防,重在提高勞資雙方法律意識,嚴格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建立勞動關系預警機制等等。協調,企業內部重在建立勞資雙方協商制度,建立專門的勞動關系協調機構,加強工會與企業的經常性協商工作,發揮工會在集體談判和問題處理中的作用;企業外部重在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重要作用,協調解決地區、行業共同性勞動爭議問題。規范處理,重在嚴格執行勞動爭議處理法規,嚴肅爭議處理程序,完善爭議調解制度,增強調解處理約束力,建立健全集體爭議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機制。 八是將工商聯正式納入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之中。三方機制中的工會代表勞方、勞動部門代表政府,代表性、規范性和執行力都比較強,但單以中企聯作為企業方代表就很不完整。目前多數縣域沒有中企聯組織,而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在地市縣,因此,不少地區是以工商聯和個體私營協會作為企業方代表。在省一級,有的地方實行了三方四家(或五、六家)協調機制,把中企聯、工商聯、外企協會和個私協會共同作為企業方代表,效果普遍較好。工商聯是黨和政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業的助手。中發【2006】15號文件明確提出:“在建立新型勞動關系的過程中,工商聯既要維護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合法權益,又要與工會等人民團體密切配合,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目前已有200多萬會員,其中企業會員80多萬,組織網絡已經覆蓋至全國每個縣和相當大部分鄉鎮和街道。建議將全國工商聯正式納入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之中,充分發揮其重要作用。在發揮行業工會作用的同時,也要發揮行業商會協會在協調同行業勞動關系中的積極作用,擴大其有序參與。 九是正確引導輿論,營造和諧勞動關系社會氛圍。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仲裁法明年開始實施,應當進行廣泛深入宣傳。宣傳“三法”,一要全面、正確闡釋條款內容,減少社會各方可能產生的認識歧義,消除某些誤解;二要在強調依法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兼顧宣傳員工與企業雙方的平等權利與義務關系;三要加強正面引導,多宣傳先進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典型經驗,多樹立正面形象;四要提倡各個地區各類行業規范有序執法,既要積極作為,又不能操之過急,避免引發新的矛盾沖突。 【推薦給朋友】【關閉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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