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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股市藏富于民是鏡花水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10:52 大洋網-廣州日報
近期A股頻繁出現暴跌,各界關于股市的爭論也頻見報端。在此應注意的是,股市短期漲跌是正常的,政府職責也不應是頻繁地“擠壓泡沫”和“救市”,而在于通過制度建設促使股市走向規范化、現代化。為此,最重要的是真正弄清發展股市的基本理念。 我們知道,強調股市融資功能,這是歷來的傳統,也是在金融供求結構扭曲背景下的無奈選擇。然而,這也容易致使股市發展陷入誤區,即重視股市數量指標,而忽視發展內涵。例如,中國等“金磚四國”的IPO規模遠居全球前列,但這并不能說明這四個國家的金融市場比歐美國家更發達,而恰恰說明了這是發展中經濟體的“非正常”階段。只有真正使A股功能定位從“融資途徑”中走出來,才能徹底改變股市“圈錢”的形象。 當然,這不僅需要理念的轉變,更需要制度完善與配套改革,如改革上市公司選擇機制、完善新股發行制度、大力發展債券市場等。 還有,作為面向公眾的公開市場,股市運行首先要避免公共利益受到損害,在此過程中,過分強調通過股市來完成國家戰略意圖,是不符合現代資本市場發展原則的。最為典型的是,依靠股市進行國有企業整合重組的戰略目標是弊大于利的。客觀上說,由于國企本身具有特殊的資源優勢,以及與政府之間難以闡明的內在關系,國企通過股市進行資源配置的行為,往往會損害公眾的長遠利益,并且使政府始終難以擺脫“裁判員”與“運動員”的雙重角色。 此外,股市也難以起到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功能。事實上,我們之所以要談增加居民財政性收入,不是簡單地指“藏富于民”,而是在財富兩極分化嚴重、社會中下層收入增長乏力的情況下,為中低收入者增加消費能力。而從各國股市發展歷史來看,股市都難以擔當這種功能。由于財產基礎差異、風險承受能力不同、信息不對稱等因素,股市的游戲規則從來都不是為中低收入者制定的。總體來看,股市的“藏富于民”只能是引起有利于中高收入者的財富再分配,而政府則應通過保護中小投資者,來避免這一效應的過度扭曲。因此,依靠股市來普遍增加一般公眾的財產性收入,只是“鏡花水月”。從根本上看,要真正提高中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與消費能力,除了增加其可支配收入,更要從兩方面著手,即切實增加政府的社會保障性支出,以及創新用于擴大消費能力的金融手段,如消費信貸。 應該說,為促進股市健康發展,政府理念應該集中于兩方面,一是提高金融資源流動與交換的效率,二是避免財富的“逆向”再分配效應。 對此,一方面應對股市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懲。除了解決現在違規成本太低的問題,也要增強規則執行效力。另一方面,現代股市運行越來越有利于上市公司、大股東、機構投資者,如果政府不加以約束,則股市的公平和效率就都會大打折扣。尤其是在我國,由于信息不對稱,在股市上漲階段,中小投資者在博弈中只獲得更少的利益,而在股市下跌階段,中小投資者則會遭受更大損失。如此反復,股市就會成為財富從中低階層向上層不斷再分配的工具,這并不符合和諧社會的發展原則。因此,建立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原則,也是中國股市發展的重中之重。 (作者楊濤,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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