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富濟貧子虛烏有 厲以寧教授為什么會無的放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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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8日 03:13 中國經濟時報 | ||||||||||||
■郭松民 日前,厲以寧教授在北大第七屆“光華新年論壇”上談到稅收問題時,用相當嚴厲的口氣指出:“靠實行高稅率把富人降為中產者很不足取,必須堅決摒棄”,“殺富濟不了貧,也無助于窮人的脫貧”(見12月27日《華夏時報》)。
厲教授的談話給我的直覺印象就是:“無的放矢!”有誰說過要“靠實行高稅率把富人降為中產者”嗎?沒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有任何這方面的苗頭嗎?也沒有!不僅沒有,而且在和個人的貧富程度最密切的“個人所得稅”方面,目前簡直就是在“殺貧濟富”:統計表明,絕對不屬于“富人”的工薪階層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占了全國“個稅”總額的70%以上,在某些地區甚至超過了80%。如北京市2003年度工資、薪金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近108億元,竟占全年各所得項目收入的86%左右(見 2004年9月9日《財經》)——在這種狀況并無任何變化的情況下,厲教授的嚴重指控不是無的放矢又是什么呢? 其實,即便是不談按勞分配的大道理,單從厲教授賴以安身立命的西方主流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富人多交一點稅也是完全合理的。這里牽涉到了一條相當著名的稅賦原理就是“受益原則”(Benefit Principle)。這一原則認為,你從政府那里享受到的服務越多質量越高,你繳的稅就應該越多。需要強調的是,這一原則與厲教授最擔心的“殺富濟貧”以及“分配平等”完全無關,而只不過像是一種普通的交易:因為你多吃了糖果,所以你要多付錢。 常識告訴我們,富人的確比窮人享受了由政府提供的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與服務。比如,富人都有私家車,因此比無車的窮人更多地享受了公共交通方面的便利與服務;再比如,富人的后代一般可以享用水平更高的公共教育與衛生資源,而窮人的后代相對享用較少;還有,由于富人的總體財富遠高于窮人,因此在國家對全社會提供的無差別的公共安全服務中,富人也自然占有了更大的份額——富人既然占盡了便宜,多交一點政府賴以正常運轉的稅,不是于人于己都有利嗎?不是正符合厲教授極為推崇的“雙贏”嗎? 讓我感到好奇和不解的是,以厲教授在經濟學領域里的“泰斗”地位和精深素養,這次為什么會犯這樣幼稚膚淺的低級錯誤呢?我思前想后,覺得原因還是要從近兩年社會心理的微妙變化中去找:自從兩年前,張維迎教授提出了“特赦論”之后,原本可以在歷史的混沌中蒙混過關的資本“原罪”問題,極為難堪地浮出了水面;而2004年的“郎顧之爭”,使更多的民眾恍然大悟:“原來他們是這樣富起來的”!經過這樣兩場大討論,所謂“勤勞致富”、“經營致富”的美麗神話在某種程度上先后破滅,而最具歷史使命感的厲教授恐怕強烈地感到了危機——于是先來個“防患于未然”,預制個“殺富濟貧”的大帽子,嚴陣以待批評者。 不久前,筆者曾撰文勸告富人們不宜變本加厲,因為“原罪”問題也好,其他問題也好,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都可以通過對國家民族的現代化作出貢獻的方式得到解決。但現在看來,許多人沒有聽進去,也沒有真正理解。 相關專題: 系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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