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其中、禹作敏、史玉柱[微博]、呂梁……這是一連串曾經震耳欲聾如今黯然失色的名字。他們曾經是中國富人的代表,甚至獲得過“中國首富”的榮譽頭銜。但是后來呢?下獄、自殺、破產……這些富人的下場是偶然的還是必然的?里面有沒有什么帶有普遍性的規律呢?本報就此問題采訪了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江曉陽律師。江律師認為,這里既有富人個人的原因,也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所以看似偶然的事情有的時候是一種必然。江律師一再強調“在偶然當中是有必然性的”。
許多私營老板都覺得“我的錢可以買通一切”
“首先,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行政管理的不規范是造成富人失足的重要原因。有些官員,雖然沒有經商的能力,但是有可以交換的權力,對權錢交易,我們缺乏預防、懲治和監督機制。私營老板甚至有些國有企業的老板,在開拓更大市場時,他們往往發現行賄最便捷。案發以前,許多私營老板都覺得‘我的錢可以買通一切’,案發以后,才發覺不是的。”
其次,江律師認為,“有些人的致富本身,就是不合法、不公平的,是在改革開放初期這樣一個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完成的。當時,法律對致富的行為沒有特別嚴格界定,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這些人地位低,或者是無業游民,或者是小商小販,也沒有什么正當職業,雖然名聲不好,但憑著膽子大,以幾百元甚至幾十元開始投資,倒買倒賣,國家又不收稅,他們的財富很快便積累起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國家的法制在完善、加強,但這些人的思維觀念、行為模式卻沒有跟上社會的進程,仍然停留在七八十年代,許多私營老板都抱“我們不吃國家吃誰”的觀念,新的法律對他們作出了否定性的評價,他們也就在社會總體向前的過程中被淘汰了!
簍子捅大了就比誰的后臺硬
江律師作為一名多年關注社會和法制建設的律師,他在接受本報記者的采訪時,指出很多富起來的人都有這樣一種認識———比后臺。他們總會認為那些“東窗事發”的是命不好,是碰巧了,或者說后臺不夠硬。比如說為什么是“牟其中”而不是“張其中”,是“禹作敏”而不是“李作敏”被淘汰了呢?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我們的法制建設中還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總有些漏網之魚,所以給人的感覺是碰到張三就是張三,抓到李四就是李四。
江曉陽律師在談到這一問題時,提到一樁自己了解的案子,這個案子就是著名的牟其中武漢信用證案。江律師說:“我跟他(牟其中)本人、他的屬下都討論過這個案子!卑凑战蓭煹姆治觯骸澳财渲胁豢赡塥氉砸粋人去詐騙,他根本就沒有這個能力,他沒有權利到中國銀行開到信用證的,而且他在一年的時間內使用這張信用證30多次,套了兩個多億,也沒有受到任何審查和監督。最后被央行查出來了,他是最軟的柿子,被采取措施了,而一些有關政府部門并沒有被追究。”江律師告訴記者,牟其中曾說過一句話,雖然粗,但不無道理,他說:“太監不能成為強奸犯。”
“簍子捅大了,就比誰的后臺硬。后臺硬,就是經濟糾紛,后臺軟,就是刑事詐騙!币苍S正是因為“富人”集團中部分人有這種危險的想法,所以一旦“紙包不住火”,等待他們的就是嚴厲的制裁。但是沉舟側畔千帆過,新貴們是不問舊鬼哭的。
一位長期做“富人”法律顧問的業內人士說:人一有錢就認為自己能搞定很多事情,法律意識極其薄弱,而且聽不進去正確的意見,他們總認為法律是給老百姓制定的,他們總認為已經折進去的富人是因為不夠聰明或者是命不好。(本報實習生劉菊花)《青年時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