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中國稅收大事記(1971—1980年) (3)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 11:18 新浪財經
1976年 5月6日 經國務院領導同意,財政部印發《關于“五五”期間農業稅問題的報告》。該報告提出,要在第五個五年計劃期間繼續穩定農業稅負擔,解決農業稅負擔畸輕畸重的問題,調整常年產量,正確貫徹減稅、免稅政策。 5月至6月 財政部在北京市和湖北省武漢市分別召開了北方(華北、東北、西北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南方(華南、中南、西南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工作會議。會議研究了進一步加強稅收工作、認真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注意充實基層隊伍等問題。會議強調,基層稅務部門擔負著稅收和監繳利潤的繁重任務,國家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要靠他們去組織實現。因此,各級財稅部門對他們的工作要給予積極的支持,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同時,要求各地盡快健全稅務機構,以適應工作的需要。 1977年 4月19日至5月6日 財政部在安徽省蕪湖市召開全國稅務工作會議。會議的任務是:深入揭批“四人幫”,總結交流稅收工作經驗,研究加強稅收工作的措施,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稅收工作。財政部稅務總局局長任子良在會上作了綜合發言。財政部部長張勁夫、副部長陳希愈到會講話。 7月10日 財政部發出《關于頒發<國營企業上交利潤的監督辦法>的通知》,規定國營企業上繳利潤由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就地監督入庫(建筑施工企業由建設銀行負責監繳)。 11月2日 財政部發出《關于由稅務總局管理城鎮集體企業財務的通知》。該通知說,由于基層稅務部門的工作直接面對企業,并且有專人負責管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情況較為了解,由稅務部門管理城鎮集體企業財務問題,對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盈利水平,是有好處的。財政部決定從現在起,由稅務總局管理城鎮集體企業財務。 11月12日 財政部發出《為貫徹國務院有關稅收幾個問題的通知》。根據國務院轉發的國家計委《關于進一步安排市場供應幾項措施的報告》中提出的“各級稅務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以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的統一管理,堅決打擊城鄉資本主義,反對商品‘走后門’”的要求,財政部規定:一、工業企業生產的產品,除有規定外,都應交商業部門統一收購、統一銷售。對工業企業違反規定自行銷售、低價自銷,一律征收工、商兩道稅。二、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如有自行到農村采購應稅未稅農、林、牧、水產品,依法征收工商稅。三、工業企業倒賣非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從中牟利的,按臨時經營征收工商稅。情節嚴重的,按稅法規定加成或加倍征稅。 11月13日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報送的《關于稅收管理體制的請示報告》。國務院指出:“稅收是國家積累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向國家照章納稅,是企業、事業單位,集體和個人應盡的義務。要及時足額地交納稅款,不得偷漏和拖欠。所有地方和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的稅收政策和法令,不得超越權限減免稅收,不得截留和挪用稅款。任何部門不得下達同稅法相抵觸的文件。各級黨委要加強稅收工作的領導,支持財稅部門做好工作。” 財政部的報告說,現行稅收管理權限規定不夠明確,減稅免稅權限下放多了一些;給稅收工作造成了混亂。而且引起地區、行業之間稅負上的矛盾,不利于生產的發展,不利于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對稅收管理體制作出以下規定:一、稅收政策的改變,稅法的頒布和實施,稅種的開征和停征,稅目的增減和稅率的調整,一律由國務院統一規定。二、凡是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對某一種應稅產品,某一個行業減稅、免稅以及對煙、酒、糖、手表4種產品減稅、免稅,都須報經財政部批準。三、個別納稅單位生產的產品或經營的業務,因生產、經營、價格等發生較大變化,需要減稅免稅照顧的;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縣辦“五小”企業納稅有困難,需要給予照顧的,因自然災害必須在稅收上給予照顧的;對于從事違法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需要運用稅收進行打擊的,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革命委員會批準。四、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對于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稅收,可以根據全國統一稅法規定的原則,制定稅收辦法,并且報國務院備案。五、重申除稅收管理體制規定的權限以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都無權自行決定減稅、免稅,無權下達同稅法相抵觸的文件。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