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培訓講座之信托與理財(二)筆錄(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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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2日 16:10 北京市民金融理財年組委會 | |||||||||
下面我就給大家舉個例子,我們假設被繼承人在死亡時已有遺產,經評估價值是170萬元。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五點之內沒有發生任何債務,而且我們忽略了被繼承人的其他費用。這個遺產我們假設傳給了他的兒子,然后這個兒子也有別的房子。170元再減去20萬免征金額,這個時候還有150萬,然后再乘以11%,還得再減去50萬以上的20%稅,那么這個時候就應該交25萬的稅,這個時候你才能拿到這個遺產。如果這個評估遺產價值是270萬,在其他費用都不計的時候,在扣除免征費用之后還有250萬元,那么這個時候應該要乘以30%的稅
主持人:你不是說先要把這個稅交了之后,我才能把這個遺產拿到,假如我沒有這么多現金,我有一套房子,我可以把這個房子抵押了我可以把這個遺產拿過來嗎? 任強:咱們國家現在有一定規定就是可以給你一定的期限,你可以把這個稅交上來。 主持人:如果我是在這個期限內還拿不出來呢? 任強:那這個遺產就歸國家所有了。 主持人:下面就是我們的互動時間了,請哪位有問題的請發言。 提問:這個遺產稅,現在等于是城市里的人都要涉及到了? 主持人:農村的也涉及到。 提問:農村的拿出20萬以上的不算很多。國務院就是說在城市里人人都要征稅了? 主持人:實際上就可以這么說了。 提問:如果我拿30萬呢?剛才不是說50萬嗎,我只拿30萬呢? 任強:我個人認為是不行的。 提問:這個遺產也包括現金,那這個現金他怎么能算呢?就是假設在我死之前把這個錢已經給別人了,他怎么計算這個呢? 任強:這個就跟咱們的稅務機關的監管能力有關了。 提問:比如我五年以前就把這個錢轉到孩子賬上了,就是之前我所有資金由我運作,但是所有名字都是孩子的名字,這樣可以嗎? 任強:這個可以。在江浙一帶他們在孩子出生不久就已經把這個財產放在孩子身上了,這樣他們就可以不用交稅了。但是咱們國家根據避稅的情況也在不斷出臺法規,千方百計的要你把這個稅家上去。但是不論怎么樣都會有避稅的方法。所以說稅務當局和納稅人之間是進行著一場沒有硝煙的戰場。 提問:但是他有這個基礎了,因為他畢竟說了20萬了,如果再放寬一倍才40萬,如果你當時定的100萬,那么放寬一倍就200萬。所以這個有大的改動性就太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