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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試點保險糾紛調解 消費者不需交納費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13:25 華夏時報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北京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3月25日成立。即日起,購買了保險的消費者遇到爭議時,將多一個解決糾紛的渠道。 據了解,由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的糾紛,要符合:申請調解的當事人是保險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保險公司;有具體調解請求及事實、理由;不涉及保險精算標準和生命表;未申請仲裁或提出訴訟這4個先決條件。調解委員會承諾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消費者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費用。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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