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資金信托與“集合資金”信托的區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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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2日 15:58 北京市民金融理財年組委會 | |||||||||
[信托種類介紹:資金信托] 一、資金信托的概念 資金信托,又稱金錢信托,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信托機構)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
資金信托業務是信托機構一項重要的信托業務,也是信托機構理財業務的主要存在方式。 二、資金信托業務的類型及特點 1、資金信托的類型 信托機構在辦理資金信托業務時,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為其單獨管理信托資金,即稱為單獨管理資金信托;為了使受托資金達到一定的數額,也可以采取將不同委托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的做法,通常稱為集合資金信托。 (一)單獨管理資金信托 又可分為特定單獨管理資金信托和指定單獨管理資金信托。其中,特定單獨管理資金信托是指委托人指定資金的運用方法及標的,包括投資標的類別、名稱、數量、時期、交易價格等,信托機構并無裁量權。其資金運用的范圍包括:⑴存放金融機構的存款或信托資金;⑵投資國債或企業債券;⑶投資短期票券;⑷國內上市股票;⑸國內證券投資信托基金;⑹其它經主管機關核定的業務。而指定單獨管理運用資金信托業務是指結合信托機構自身信托投資及土地開發業務專長,引導信托資金投資于政府編列預算執行的開發項目。 (二)集合資金信托 按照接受委托的方式,集合資金信托業務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社會公眾或者社會不特定人群作為委托人、以購買標準的、可流通的、證券化合同作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統一集合管理信托資金的業務;第二種是有風險識別能力、能自我保護并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機構為委托人,以簽訂信托合同的方式作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資金的業務。 按照其信托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資金信托可分成以下類型: 證券投資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信托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于證券市場的信托。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托、債券投資信托和證券組合投資信托等。 組合投資信托,即根據委托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的組合配比運作,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房地產投資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信托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于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信托。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托,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 基礎建設投資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根據擬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資金需要狀況,在適當時期向社會(委托人)公開發行基礎設施投資信托權證募集信托資金,并由受托人將信托資金按經批準的信托方案和國家有關規定投資于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資金信托。 貸款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委托人存入的資金,按信托計劃中或其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并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 風險投資信托,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委托人的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以高科技產業為投資對象,以追求長期收益為投資目標所進行的一種直接投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