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在我們這里買保險的話,車就不能賣給你。”這是《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在北京華德寶寶馬[微博]4S店走訪時,一位銷售顧問說的話。
據這位銷售顧問稱,“北京所有寶馬4S店都有要求,在店購買新車時,消費者第一年不允許自己選擇其他渠道(如電話車險)來購買保險,必須要在4S店購買。如果消費者選擇貸款分期買車,還款期內則都必須在店內上保險。”
為求證上述銷售顧問的話,記者隨后致北京多家寶馬4S店,得到的答復則與其相同。當記者問及“這樣的規定到底是誰制定的”時,這些銷售顧問卻都答不上來。
“4S店賣車本來就沒利潤,現在只能靠賣保險來賺錢,”北京星德寶寶馬4S店的一位銷售顧問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消費者要購買華晨寶馬520Li款汽車,四大主險全部上齊的報價為14000元至16000元,根據經銷商合作的保險公司不同,價格會有一定的浮動。”
記者隨即致電某著名品牌電話車險詢問同款車型同類保險的價格,得到的回復則是8000元到10000元之間。
此前《中國消費者報》曾針對電話投保和4S店保險的區別進行過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各大車險公司均推出電話直接投保方式,除新車第一年投保9折優惠外,還可在此基礎上繼續優惠15%。作為代理機構,4S店保險則是通過掙取商業險總額15%的返點盈利;而電話直投的模式,便是將這15%的代理費直接讓利給消費者。
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朱銘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者在購買車險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為必須購買的保險,而其余的險種則非強制要求購買。但是,無論是否為交強險,作為代理機構的汽車4S店都沒有權利要求消費者必須在店內購買保險,消費者有權利自主選擇各類渠道去上保險。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4S店強行賣保險在汽車行業中并不鮮見,已有不少消費者對此進行過投訴。
事實上,記者在奧迪、豐田的4S店走訪時發現,其部分4S店也有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的行為,但多數4S店還是允許消費者自主選擇購買保險的渠道。如此看來,如寶馬這般一律拋出“不在4S店買保險,不賣車”的情況也并不多見。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名譽理事長張小虞告訴記者,出現這個問題的原因是保險公司和汽車經銷商的相互勾結。“4S店代理賣保險原意是為了給購車者提供便利,結果因為寶馬賣得太好,4S店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潤,才出現了這種強制搭配銷售的行為。歸根結底還是不愁賣,否則絕對不敢定這項規矩。”張小虞說。
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張德志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寶馬的這種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另外,該行為還涉嫌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4S店設立經營的特殊性,具有獨占地位的性質,對其強制賣車險的行為,應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罰則進行處理。”張德志說。
有消費者認為,在這種強制消費的行為背后,寶馬中國[微博]對4S店的管理不善已顯露無遺。
對此,《經濟參考報》記者聯系了寶馬中國,并發郵件詢問其對于此事的態度,但截至發稿時,并未得到回復。
短評:倘若未記錯,寶馬一直在宣揚“悅”文化。想來,就消費者而言,此“悅”恐不應僅僅是愉悅的駕駛體驗,更應是愉悅的購車體驗。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