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劉明
被認為迄今國內最大老鼠倉的馬樂案,深圳中院昨日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
深圳中院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馬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1884萬元,追繳違法所得1883萬元。馬樂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昨日上午9:40左右,在位于深圳市南山區深云路的深圳中原刑事審判區大樓下,身著“深二看 0966”淺灰色套衫的馬樂,穿著一雙藍色拖鞋,與另外三名嫌犯一起走下押解車,在押解人員陪同下進入第七審判庭。
宣判過程大概進行了十分鐘,法官宣讀判決結果后,馬樂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判決結果顯示,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間,馬樂擔任博時基金[微博]旗下的博時精選股票基金的基金經理,利用掌控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涉及股票76只,累計成交金額10.5億余元。馬樂從中非法獲利1883.34萬元。2013年7月17日,馬樂主動到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相關證券交易活動,情節嚴重,行為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馬樂具有自動投案的情節,且到案之后能如實供述其所犯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律規定,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馬樂認罪態度良好,其違法所得能從扣押凍結的財產中全額返還,判處的罰金亦能全額繳納,確有悔罪表現,另經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科調查評估,對馬樂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決定對其適用緩刑。
今年2月21日,深圳中院對馬樂案進行了庭審。
庭審中,馬樂當庭流淚認罪,認罪態度良好。對于指控,他沒有表示異議,并提出希望能全額退贓。
此外,在當時庭審過程中,馬樂的寒門精英背景、家庭的負擔、慈善義舉等行為也被馬樂和其辯護人重點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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