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毛建宇
中證網訊 證監會30日就《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暫行規定》,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三類機構開展公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基本條件包括:3年以上證券資產管理經驗;治理內控完善;經營狀況良好、連續三年盈利;沒有違法違規行為;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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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起草說明
開展公募業務券商資管規模不得低于200億元
券商等三類機構開展公募業務需具備3年以上證券資管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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