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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立規斬斷基金利益輸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02: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發布,從投資決策、交易分配、監控監查和信息披露構建公平交易制度 ⊙本報記者 商文 “老鼠倉”以及基金專戶理財中可能發生的利益輸送受到制度約束。 昨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首次將公平交易原則引入到研究、決策環節,構建起由投資決策、交易分配、監控監查和信息披露四個環節共同組成的一套完整嚴密的公平交易制度。 指導意見對包括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社保組合、企業年金、專戶理財等在內的投資組合作出明確規定,“嚴禁直接或者通過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資組合之間進行利益輸送。” 與以往主要關注股票二級市場公平交易不同,此次頒布的指導意見把公平交易制度的范圍擴展到所有投資品種,包括一級市場申購、二級市場交易等所有投資管理活動,同時還包括投資授權、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行、業績評估等各個環節。 根據指導意見,公平交易制度要求基金公司以科學的研究方法,真正堅持價值投資的理念,同時,通過規范的股票庫建立及維護標準和程序,防范基金同質化和投資經理隨意投資。 根據要求,基金公司應該通過建立合理的投資授權制度,降低投資經理利益輸送的能力;通過建立系統的交易方法,保證各投資組合交易決策的客觀性和獨立性,降低合謀進行利益輸送的可能性。 指導意見還強調基金公司的內外部監督,要求建立公司內部報告和外部信息披露制度,使其進行利益輸送和不公平交易行為的動機降到最低。 證監會表示,監管部門一直在尋求完善對于基金投資交易行為的監管機制。目前,已經形成了包括證監會、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托管銀行以及社會輿論監督在內的多層次、全方位監管體系。如,交易所建立了基金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機制;基金部對基金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價格公允性進行實時監控等。 據了解,監督基金公司盡快完善并嚴格執行公平交易制度將成為監管部門今后的一項重點工作,并成為今年對基金管理公司現場檢查的重點之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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