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斌 北京報道
發改委正在大幅“松綁”企業債。
5月27日,國家發改委官網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充分發揮企業債券融資功能支持重點項目建設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5]1327號,下稱“1327號文”)。
文件稱,發改委將鼓勵優質企業發債用于重點領域、重點項目融資,支持縣域企業發行企業債券融資,并鼓勵企業發債用于特許經營等PPP項目建設。此外,發改委還將對部分企業債券發行放寬資產負債率要求。
其希望達到的目標則是,“更加有效地發揮企業債券的直接融資功能,科學設置發債條件,簡化發債審核審批程序,擴大企業債券融資規模。”
“條件的放寬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一是發改委指定類別的債券不受發債企業數量指標的限制,二是放寬了發債主體的限制條件。”北京一位熟悉企業債的券商固收人士分析該文件后,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次發改委降低企業債發行門檻的力度較大。
其中,1327號文條款之一稱,“符合國發[2014]43號文件精神,償債保障措施完善的企業發行債券,不與地方政府債務率和地方財政公共預算收入掛鉤”。
對此,前述券商人士認為,該規定“對企業債是重大利好”,因為“之前很多省會城市因為政府債務率超100%不收材料的現象不存在了”,未來放開地方政府債務率的限制,將“主要看募投項目,只要項目屬于鼓勵類,有現金流可以償債就可以發。”
有條件放松“2111”限制
1327號文下發前,國家發改委曾向地方發改委下發過征求意見稿。本報記者對比正式文件和征求意見稿發現,正式文件對企業債的發行限制有了進一步放寬。
如此前發改委對各省市有“每年省會2只、地級市1只、百強縣1只、國家經開區高新區1只”的限制,征求意見稿則將數量限制往上調整為“2111變成4221,只有國家高新區沒有變。”(參見本報5月20日刊發《“2111”或變“4221” 企業債發行有望“松綁”》)。
但到了正式文件,此數量指標限制已不復存在。
1327號文對兩類債券放開發債指標限制,一是“債項信用等級為AAA級、或由資信狀況良好的擔保公司(主體評級在AA+及以上)提供第三方擔保、或使用有效資產進行抵質押擔保使債項級別達到AA+及以上的債券,募集資金用于七大類重大投資工程包、六大領域消費工程項目融資”;二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養老產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城市停車場建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建設、電網改造等重點領域專項債券”。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符合前述兩個條件的,縣域企業發債亦無數量限制。招商證券研報指出,這“突破了原先縣級主體必須是百強縣才能有1家平臺發債的限制”。
“不符合發改委條件的,應該依舊受2111數量限制。”前述北京券商固收人士提示稱。
“沒有明確的發債指標,說明發改委讓企業債市場化的意愿在增強。”滬上一位券商固收人士告訴記者,文件還進一步將企業債發行與所在地政府債務脫鉤,并對企業債務率有“更高的容忍度”,是發改委在發行條件上的重要松綁舉措。
根據文件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債,不與地方政府債務率和地方財政公共預算收入掛鉤”,且“區域內企業發行企業債,中票等余額不得超過上年度GDP8%的預警線提高到12%。”同時,城投類企業和一般生產經營類企業需提供擔保措施的資產負債率上限放寬至65%和75%;二者主體評級為AA+的,資產負債率分別放寬至70%和80%;主體評級為AAA的,資產負債率上限則放寬至75%、85%。
未放松企業債需“強制擔保”
“今年一季度企業債發行量不足1000億,遠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前述滬上券商固收人士稱,這與地方政府債務改革逐步推進,發改委此前不斷收緊企業債發行不無關系。
根據中誠信國際近期統計數據,今年前4個月,企業債發行只數分別為30、8、42和57只;發行金額分別為325.22億元,、83億元、 428億元和675.9億元。
“4月份主要是下旬發的,原因是企業債如果4月30日前不發完,就要補年報、重新審計。”前述券商固收人士解釋4月份發行量突然上升的原因。
而在中信建投看來,“1327號文對企業債發行條件放松主要是對2014年發改委出臺的《加強企業債券風險防范的若干意見的函》進行矯正。”
中信建投研報指出,發改委此前提出“嚴格發債企業準入條件”、“規范和強化償債保障措施”、“嚴格控制企業高成本融資行為”、“強化企業所在政府性債務的綜合監管”等要求,“正是在此文影響下,城投債供給大幅縮水。”
而發改委企業債中,大部分為城投債。
中信建投進一步指出,未來企業債“短期供給上升,長期供給難測”,主要是因為“該文發布有利于一些接近發行條件的債券發行,但對于大多數城投企業而言,發行條件并沒有明顯放松。”
“今年3月以來,發改委一直強調企業債需要強制擔保,而1327號文并未對此條件放松,只是對區域發行條件(占GDP占比)、企業資產負債率以及企業投向放松。”中信建投在研報中明示。
“總體來看,發改委對企業債審核還是向簡政放權的方向走,只要募投項目夠好,以前對主體、地方政府財力的限制都可以放開。” 前述北京券商固收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文件下發后,短期內企業債面臨的挑戰或將是“沒有那么多有現金流、收益好的募投項目”。
“中長期來看,企業債將華麗轉身,通過項目收益債對接PPP,成為PPP總體融資的重要組成部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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