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2月10日電 (奚婉婷 黃華妍)廣州黃埔法院10日公開開庭審理了秦某堅等7人涉嫌為他人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1470宗共6900余萬元案。
據悉,上述7人被控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等多項罪名。
公訴機關訴稱,2010年至2012年4月間,秦某堅等被告人通過在廣州當地報紙刊登提取住房公積金咨詢廣告和派發提取住房公積金咨詢業務卡片的方式進行宣傳。有民眾看到廣告后,在無資格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下,將個人信息資料提供給秦某堅等人,并向其購買虛假購房、租房資料,由秦某堅等人持上述虛假購房、租房資料帶領提取人到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并按照提取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好處費。期間,被告人利用以上作案手法,為他人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共1470宗,非法提取總額共計人民幣69429463.34元。
公訴機關還指控,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期間,秦某堅等人為順利實施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行為,與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審批員李某榮預謀,利用職務之便,審核通過偽造資料。在成功套取住房公積金后,李某榮還分類收取“好處費”:利用虛假購房合同提取的,按提取金額2%收取;利用虛假租房合同提取的,按約定數額收取。至案發之日,李某榮共收受被告人秦某堅賄送的“好處費”82064元。另外,秦某堅等人為掌握個人信息,還以每份100元的價格從出租屋管理員梁某梅處購買了租賃合同166份用以非法套取公積金。
在10日的庭審過程中,秦某堅等7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意見,但均認為套取次數和金額與實際情況不符,要求法庭進一步確認。該案目前尚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