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間,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顯示,中信銀行昆明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林爭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通報,林爭躍長期多次收受貴重禮品、大額禮金,長期違規占用周轉住房,出入私人會所;多次向下屬索要大額財物,套取金融機構低息貸款轉貸授信客戶牟利;干預銀行信貸事項,違規發放貸款;“靠銀行吃銀行”,甘于被“圍獵”甚至主動尋租,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賄賂,隱瞞不報境外存款,是隱性腐敗和期權式腐敗的典型。
搞兩面派、做兩面人
隱性腐敗和期權式腐敗典型
據上述銀行紀委、昆明市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中信銀行紀委、昆明市監察委員會對中信銀行昆明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林爭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林爭躍存在以下問題:
——身為國有控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意識,搞兩面派、做兩面人,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不正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污染所在單位政治生態;
——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多次收受貴重禮品、大額禮金,長期違規占用周轉住房,出入私人會所;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踐踏廉潔底線,多次向下屬索要大額財物,套取金融機構低息貸款轉貸授信客戶牟利;
——道德品行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濫用職權,擅權妄為,在重大經營決策方面獨斷專行,干預銀行信貸事項,違規發放貸款;貪婪無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下屬機構套取公款并占為己有;
——“靠銀行吃銀行”,甘于被“圍獵”甚至主動尋租,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賄賂,隱瞞不報境外存款,是隱性腐敗和期權式腐敗的典型。
通報指出,林爭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斂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上述銀行黨委研究,給予林爭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昆明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曾任中信銀行董秘
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十年
公開簡歷信息顯示,林爭躍出生于1963年6月,于江蘇省電視大學獲得金融專業學士學位,后于北京大學獲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林爭躍早期曾在工行南京分行工作多年,在2004年加入中信銀行,出任南京分行稽核部副總經理,一年后前往總行合規審計部出任總經理助理,后成為合規審計部總經理。
2009年7月,林爭躍開始負責中信銀行長春分行籌備工作,并在同年9月出任長春分行行長,任職兩年有余。2011年11月,林爭躍回到中信銀行總行,出任董監事會辦公室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同年12月起擔任中信銀行董事會秘書,2012年被《理財周報》評選為“2012中國上市公司最佳董事會秘書”。2013年3月起,林爭躍兼任中信銀行昆明分行行長。
中信銀行2012年報披露,林爭躍是中國經濟師、美國注冊財務策劃師(RFP)、美國企業理財顧問師(CFC),在中國銀行業擁有29年從業經歷。
林爭躍在中信銀行出任董秘的時間較為短暫,2013年5月,該行公告稱,因內部工作調動原因,林爭躍辭去董事會秘書職務。
2017年11月,原云南銀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信銀行昆明分行因六大問題,被一次性罰款240萬元,具體包括:未按監管要求及時報送案件風險信息及案件確認信息;內控失效,柜面業務管理失控、違規操作引發嚴重風險;違規代客戶辦理理財產品申購業務;支行違規辦理并核算非結算性同業存款業務;未嚴格進行貸款用途審查及支付管理,大額貸款資金長期滯留未經使用即收回;違規批量處置個人不良貸款,報表反映不真實。
除對該分行處罰外,林爭躍對履行案件防控及經營管理責任不力,對分行內控失效,柜面業務管理失控、違規操作引發嚴重風險,對未按監管要求及時報送案件風險信息負有領導管理的直接責任,被取消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十年。
2022年9月,“清風云南”通報,林爭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該行紀委紀律審查和昆明市監委監察調查。(金融人事mini)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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