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高院通過公眾號“浦江天平”發布一則案例,廣發銀行發布貶低和侮辱女性的廣告被罰數十萬。
藍鯨財經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披露于2021年4月的兩份行政判決書《上海厚美廣告有限公司與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一審行政判決書》《上海厚美廣告有限公司與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二審行政判決書》與該案有關。
判決書顯示,2019年5月31日,廣發銀行上海分行通過“廣發卡上海”微信公眾號發布題為《不要告訴別人,你的肚子是被我們搞大的!》推送文章,圖文內容為廣發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可參加“尚悅灣”購物中心部分餐飲商戶的優惠活動。該廣告標題及內容由厚美廣告公司設計并制作,交由廣發銀行審核后自行發布,單條廣告制作費用為1800元。
上海市場監管局綜合調查、走訪、聽證情況,認定該廣告對女性存在貶低和侮辱,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構成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的行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發銀行予以罰款60萬元,厚美廣告公司作為廣告經營者,罰款30萬元。
廣發銀行于2019年8月20日刪除了該則廣告,累計閱讀量198次,粉絲推送人數42466個。然而,厚美廣告公司不服上述處罰,以具有利害關系為由將市場監管局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案涉廣告內容是通過餐飲商戶美食優惠推銷信用卡,廣告標題“不要告訴別人,你的肚子是被我們搞大的”目的是為了引起受眾的關注,但從其字面意思來看,的確存在嘩眾取寵、低級庸俗以吸引眼球之嫌,有違公序良俗,易產生負面效應。
法院表示,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相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定性準確,裁量無明顯不當,駁回原告廣告公司的訴訟請求。后厚美廣告公司不服一審行政判決,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審判長張文忠指出,所謂的廣告“創意”利用對女性身體的不當描述嘩眾取寵,沒有給予女性應有的尊重,甚至讓人感受到貶低和侮辱,侵害了廣大女性的人格尊嚴,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理應用法律進行糾偏。
那么,究竟是廣告主的責任大,還是廣告經營者或廣告發布者的責任大?審判長表示,該案中,廣告主和廣告發布者均是某銀行,銀行系發布廣告的決策者和審核者,其發布廣告的行為直接產生了相應的法律效果,應當是違法行為的第一責任人,廣告公司并非引發嚴重后果的直接原因,因此銀行需要承擔重于廣告公司的法律責任。
來源:藍鯨財經
責任編輯: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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