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當代金融家
文/本刊記者 閔文文 江 宏 駱 露
背景
股權眾籌已風生水起,監管的空白卻一直暗藏隱憂。“越老實的越吃虧!”傳統金融機構面臨痛失市場的威脅,叫苦不迭。“天使”還是“魔鬼”?監管宜“松”還是宜“緊”?股權眾籌如何告別“灰色”的草莽時代,合法合規地打開互聯網金融的創新空間?歡迎聚焦由《當代金融家》雜志主辦的中國首家互聯網金融對話?對接平臺“互聯網金融時代:融合與發展第一次會議?股權眾籌融資研討會”,來自一行三會、國研中心及各金融機構的18位高管、專家,代表市場各方激烈交鋒,把脈趨勢,共話股權眾籌最新的發展趨勢,監管動向,傳統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與合作、創新與融合。
討論嘉賓賓
紀敏 中國人民銀行[微博]金融研究所副所長
王巖岫 中國銀監會創新監管協作部主任
王歐 中國證監會[微博]創新監管部副主任
楊再平[微博] 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
伍旭川 中國人民銀行[微博]金融研究所處長
王曉慧 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服務二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吳慶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楊兵兵 中國光大銀行電子銀行部總經理
徐義龍 廣東南粵銀行互聯網金融事業部總經理
單蔚良 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
程曉明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劉波 中山證券信用交易總部總經理
張軼 泰康資產有限責任公司首席技術官、董事總經理
曾小波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管理部總經理
傅強 國投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辛偉 中糧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總裁
姚乃勝 京東金融副總裁
劉瑤 你我貸聯合創始人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所以應該遵循金融的內在規律,特別是涉及資金和公眾利益的金融業務,風險底限及監管規則不可突破。
2014年11月19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建立資本市場小額再融資快速機制,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2014年,成為眾籌元年。
眾籌對于拓寬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但眾籌融資活動在快速發展過程中也暴露了顯著的問題和風險,如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如何防范眾籌演化為非法集資、如何避免資金欺詐等。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將會對股權眾籌融資進行自律管理,促進我國股權眾籌行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監管層:互聯網金融監管要有互聯網思維
王巖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創新監管協作部主任):互聯網金融是這個時代的一個發展方向,其創新應以客戶的需求為中心,以金融自身特有的規律為邊界,以風險可控為底限,以消費者保護為核心。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所以應該遵循金融的內在規律,特別是涉及資金和公眾利益的金融業務,風險底限及監管規則不可突破。
我們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要有以下幾個規則:
一是創新監管。我們保護互聯網金融創新。國內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就涌現出這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說明我們的創新創業環境是非常好的。
二是適度監管。我們對互聯網企業始終保持著包容、謹慎、觀察的態度,同時我們要以保護公眾的合法利益為出發點,堅守底限,鑄好“高壓線”,做好法律法規建設。我們也希望互聯網金融企業做到合法合規,立足長遠,不要試圖從事監管套利。
三是分類監管。這是由國家的法律法規來決定的,現在各國的金融監管業態基本都是分類監管。所以互聯網金融企業,不管做到多大,如果要混業經營,必須是獨立法人。
四是協同監管。因為互聯網具有跨地域、跨時空、無邊界的特點,所以我們對互聯網金融要進行協同監管。我們既有大的法律法規,也有專門針對眾籌、P2P、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法規,以推動監管的無縫對接。
王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微博]創新監管部副主任):互聯網金融給監管帶來的最大挑戰首先在于立法,這是過去幾十年都沒有過的情況。傳統上,監管規則的制定程序是,先由行業實踐積累起比較充分的經驗,然后學界再從實踐出發摸索、總結、探討、辯論,達成一個基本的理論共識,理論與實踐形成正反饋。在這個基礎之上,立法者和執法者再建立起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這是我們所熟知的立法過程。
但互聯網金融則不同,雖然某些領域已有一定的實踐積累了,但理論遠遠沒有跟上,沒有形成一個清晰、一致的理論基礎。比如P2P,國內外的實踐雖然都比較多,但對于什么是P2P,很多東西都沒有弄清楚,這到底是個什么業務?投資人與資金使用方之間到底是什么法律關系?應該用什么法律框架來規范?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應用什么理念來界定?應該保護誰的權利?現在這些問題都不是很清楚。這是我們監管面臨的很大挑戰。
另外,傳統的監管理論要求投資品風險和投資人本身的適當性相匹配。如果我們把投資額放大,就必須把投資人的適當性要求提高,而這點卻存在很大的爭議。很多人說我們的基本邏輯是錯誤的,他們認為既然私募投資已經做了嚴格的人數限制,其風險就不會很大,所以為什么還要限制投資人的資格?在我看來,這些人的邏輯剛好是反的,正是因為這個業務風險高,所以我們不能讓一般的投資人進去,投資人的數量也不能太多,因為風險不會因圈子小就降低,因此我們必須通過限制圈子,提高門檻來降低風險。
楊再平(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 必須把互聯網金融納入監管視線。互聯網金融確實有其優勢,但同時也存在很多隱患,比如在操作方面、信用方面和法律方面的風險。如果對互聯網金融不監管,可能會發生大量金融糾紛,金融犯罪可能也將肆虐。
但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一定要適應互聯網的特點,監管者對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特點、商業模式等要有一個充分的了解和認識,對互聯網是怎么做金融的、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在哪里、風險點會是什么等問題要有足夠的研究。
所謂金融監管者的互聯網思維,就是要做到既要最大限度地發揮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又要管控住互聯網的風險,并在這兩者之間找到一種平衡。如果為了管控風險就把互聯網金融的精髓,包括互聯網技術、互聯網思維、互聯網精神都否定掉了,這種監管就不是互聯網方式的監管。
紀敏(中國人民銀行[微博]金融研究所副所長):互聯網金融現在非常熱鬧,其原因是什么?一方面,它對現有的金融業格局造成了一些沖擊,帶來了一些監管公平性的問題。另一方面,它的確也發揮了金融支持“三農”、小微,促進創新、創業和消費流通等作用。正是因為它有兩方面的效應,所以從監管部門的角度來說,既要對互聯網金融采取包容、創新、發展的態度,同時又要加強監管。
加強監管,做到監管公平這點是毫無疑問的。但是監管的公平首先得有一個標準。既然互聯網金融也是金融,按照實質重于形式或大功能監管的原則,盡管現在專門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規則尚未出臺,但實際上互聯網金融同樣存在一個按現有監管標準行事的問題,至少不能踩上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條紅線。當然,金融監管規則不是一成不變的,既有互聯網金融要按現有規則行事的問題,也有傳統金融規則在互聯網時代如何做出一些改變的問題。從監管的公平性來看,我們思考問題的角度應該包括這兩個方面,即:既不能讓互聯網金融長期游離于監管,也要現有監管規則適當調整以適應互聯網金融等新業態。
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監管要公平一致
張軼(泰康資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首席技術官):我本人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三者監管的金融機構里都工作過,最大的感受就是三者的監管很多時候標準并不統一。我們歡迎監管,我們也需要監管,監管是對金融機構,尤其是金融從業人員的保護,但目前的情況是,同樣的事情,三個監管機構有不同的規定,這給金融機構帶來了很大的不便與困惑,所以我們希望三個監管機構的標準能協調一致。
對于互聯網金融,我們碰到的最大問題就是競爭的不一致。比如我們也想過做一些創新產品,做類似京東白條的信貸,但是現在監管不允許我們這類機構做,一做肯定被叫停。所以從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角度來說,我希望能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而監管一致就是最大的公平。
單蔚良(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在目前的實際操作過程中,金融企業和互聯網企業面對的是不同的口徑,對于金融企業來說,一方面有監管,另一方面有自我約束。我們好比是陽澄湖大閘蟹,繩子松開之后,手腳還是不敢展開。金融機構內控合規體系對我們的一些創新嘗試可能并不支持。
反過來互聯網企業,只要能帶來流量,只要這些流量能換來市值,他們就會做。這樣就導致競爭環境的不公平,因為我們一個是在體制內,一個是在體制外。其原因歸根結底就是整個監管政策的滯后,是整個體系的問題,導致越老實的越吃虧。實際上P2P的問題,我們在2013年的時候就向監管部門反映過。我們提議要適當引導一下,要出臺法規監管,要不很容易演變成非法集資。但是到現在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監管法規還沒有出來。在這個過程當中,很多的傳統金融機構一直在糾結要不要做P2P,如果做很可能會被叫停,但不做又會面臨失去市場。
眾籌要把控好底線
王曉慧(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服務二部副主任): 股權眾籌分為面向合格投資者的私募(非公開發行方式)股權眾籌和面向普通大眾投資者的公募(公開發行方式)股權眾籌。中國證券業協會正在研究起草的自律規則是專門針對私募股權眾籌平臺的自律管理規則。從境內外的監管實踐看,合格投資者制度是私募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對投資者準入和投資者適當性進行要求,是私募市場管理的通用理念和慣常做法。在協會正在研究起草的規則中也設置了一定的投資者門檻。這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規范、引導和推動私募股權眾籌行業健康發展。
姚乃勝(京東金融副總裁):京東金融是京東業務的一個自然延展。京東作為一個電子商務平臺,給消費者提供了各種商品和服務,我們的業務基礎是電商,我們的差異化在于物流,我們整個業務的血液在數據。很自然京東的商家和消費者會有一個訴求,就是金融服務。
我們供應鏈金融的一點創新在于,在給京東上游的供應商提供融資時,其貸前、貸中、貸后的管理主要是基于供應商在京東平臺上的行為,包括產品銷售、產品價格、產品的點擊率、買家的評論、送貨是否及時等各方面的因素做出的一個信譽模型,當然也要結合其財務報表,信用評級等。所以京東做供應鏈融資的差異化就在于,我們不需要專門針對供應商做詳細的盡調,而只要了解其風控就好了。
京東金融在2014年7月開始做眾籌,以實物眾籌為主,雖然在這一領域我們起步較晚,但是發展卻很快。根據艾瑞咨詢[微博]的統計,到2014年11月,我們的市場份額就占到了60%多。我們的實物眾籌絕不是以籌錢為唯一目的,更多的是提供一個營銷解決方案和一個生態體系。
吳慶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眾籌的產生是金融業自然發展的結果,不管我們是否把它納入監管的框架,它也會在中國生根發芽。下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監管要松還是緊。這點非常重要,如果監管得太緊,給它留的生存空間太小,那它可能會演變成地下金融,和地下錢莊攪和在一起,以規避監管。如果放松一點,它可能在地上生存下來,在監管的視野中接受法律的約束。我覺得第二個選擇更好一點,我們要監管,但是得監管得輕一些,緩一些,寬松一些。
伍旭川(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處長):眾籌的投資類型基本上就三大類,一是綜合型的,一是主題型的,還有一個是股權型的。現在市場參與者關注得比較多的是天使匯和大家投兩個股權眾籌平臺。但這兩種方式也帶來了一個問題,既然是合伙制,就很容易觸動非法集資這根紅線,這是我們未來要考慮的監管問題,怎樣把握住底限。
眾籌還有一個私募的特征,我想,是不是可以借鑒一下國內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方法,或參照國外同行的做法,他們有很好的相對透明的信息披露和發行方面的要求,可以考慮把這些方面結合在一起,探索出適合眾籌的監管方法,以便更好地發揮它的作用。
程曉明(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如果我們的注冊制不解決上市節奏的問題,每年還是控制一兩百家,我覺得注冊制的效果會大打折扣,某種意義上,這樣的注冊制解決不了重要問題。股權融資基本上解決的都是制度上的問題,如果企業上市沒那么困難重重,那么企業肯定都跑到證券市場來了。
一級市場融資階段的問題,一定要建立在發達活躍的二級市場,沒有二級市場的支撐,一級市場是做不起來的。眾籌解決不了定價問題,比如眾籌搭建一個平臺來投資企業,問題是用多少錢來投資?大家對股票上市以后有一個二級市場的預期,如果沒有二級市場的活躍,誰也不敢去買上市公司的股票。
劉波(中山證券信用交易總部總經理): 股權眾籌平臺的核心主要有兩個,一是風控,二是要設計退出機制,沒有退出機制,股權眾籌就不好玩兒了。在股權眾籌的門檻上,現在固定的門檻可能有點兒過高,我建議既然為了防范風險,可以讓每筆投資的金額不超過個人金融資產的三分之一,或者不超過總資產的二分之一,或者不超過年收入的幾分之一,這樣可以分散風險。
我建議在股權眾籌方面設立一個完整的退出機制,一個業務要想形成閉環,從開始投資到中間的風控管理,到最后的成功退出,是要靠一個完整的機制來實現的。要對股權眾籌設計一個完整的退出機制,可以考慮在一個平臺上允許有限制地小范圍地做一些轉讓。
楊兵兵(中國光大銀行[微博]電子銀行部總經理):對于股權眾籌、P2P這種新興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銀行可以在其中充當一個信用中介,發揮它原有的作用。比如資金的托管,我相信無論是股權眾籌還是債權眾籌,實際上都有一個資金的問題。這個時候銀行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利用自己的公信力來幫助他們管理資金。
其次,要做好征信。這個征信是廣義的,如果對于市場參與的各類主體,可以獲取其信用記錄,或者之前從事某種金融業務的一次信用記錄的時候,那大家對他和他所做的項目就會有一個基本的判斷,這樣就能有效地防范風險,而且我認為銀行可以來承擔這個征信的作用。
互聯網金融的“普”和“惠”
劉瑤(你我貸聯合創始人):我們服務了將近4萬多小微企業主,其中大部分都是水果攤的小攤主、小飯店的小老板,這些群體是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不太愿意服務的。在與他們接觸的過程中我發現,相比于資金,他們更需要的是尊嚴。他們在找到我們P2P平臺之前,可能已經去過銀行等很多信貸機構,但碰了很多壁,在這些大牌機構那里,他們很少被重視。相反我們卻非常注重他們的尊嚴,讓他們感到平等。
我認為P2P是沒法顛覆傳統金融行業的,P2P只是一個補充,但它真正起到了補充的效果。我非常認同傳統金融機構和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機構應該進行對接合作這一點,我們目前就與很多銀行、券商、基金公司展開了合作,畢竟他們才是金融產業的主流。
互聯網金融最需要的是營造一個非常好的生態圈,包括法律監管創新、投資人教育、征信等。現在P2P也得依靠大數據,但是絕大多數P2P平臺是沒有太多自己的數據的,我們要的判斷數據,還是掌握在政府部門手中。這些都是一個大的生態環境問題,如果這些生態環境越來越放開,越來越好,P2P行業的風險就會相對減少,互聯網金融就會往更加良性的方向發展,這個行業我還是很看好的。
吳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互聯網金融對銀行的挑戰是巨大的,我們很感謝它,但是我也相信最后銀行還是銀行,不會被淘汰掉。互聯網金融做的事銀行都可以做,只不過在現有的法律法規框架下,由于種種原因銀行沒有做。一旦他們做了,互聯網金融企業就沒有這么多機會了。
我相信將來銀行還是銀行,券商還是券商。但是未來的銀行和券商未必是現在這一批銀行和券商,就如同歷史發展一樣,中國還是中國,但是現在的中國人,已經不是兩千年前的中國人。
傅強 (國民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信托從制度設計來講屬于私募,但是眾籌應該更貼近于公募。在互聯網時代,私募和公募在互聯網上的界限很模糊,很難嚴格區分。比如傳統的私募應該一對一去談,但在互聯網時代還需不需要這么去做呢?如果私募通過互聯網來發布信息,是不是就變成了公募?這個對我們來說是個問題。
但是信托對互聯網確實有極強的需求,因為信托和各個金融機構比較起來,沒有那么多網點,但這個劣勢恰好被互聯網彌補了,因為互聯網能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降低信息成本,所以互聯網金融對信托業有非常大的需求。
徐義龍(廣東南粵銀行互聯網金融事業部總經理):把互聯網金融提升到關乎國計民生的高度,我覺得目前階段有些夸大其詞,金融是政治經濟制度安排的一部分,互聯網金融只是金融一部分,說它涉及國濟民生、普惠,也和實際情況不符,因為 “普”和“惠”目前都沒有做到。現在它所面對的客戶群體是很小的,也談不上對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的顛覆或搶奪,本來這部分群體可能就是傳統金融機構過去沒有服務到的群體,互聯網金融最多是豐富了金融的業態,為一些過去沒有得到金融服務的小部分人提供了另外一種途徑。2014年P2P的平均貸款利率超過15%,能叫“惠”嗎?
但我覺得它的意義在于,第一,互聯網金融豐富了整個金融的業態。第二,它對銀行創新發展產生了很好的激勵,南粵銀行之所以做直銷銀行、網絡貸款,就是受到了互聯網公司的激勵,這是一個正面的意義。只是在這個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問題,比如風險識別、身份認證等,不過這些問題用發展的眼光來看,肯定是能夠被克服的。
單蔚良(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對于互聯網金融,作為一位傳統金融機構的從業者,我的心情是矛盾的。目前來看,在這樣一個特定的轉型階段,傳統金融機構顯得有點兒無所適從。我們傳統金融機構一直秉承的理念是金融的核心是控制風險,我們金融企業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把部分收益讓渡給客戶。控制風險永遠是第一位的,是前提!
但現在的眾籌、P2P等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其核心都只是個信息中介,在中間撮合有需求的雙方。他們對客戶的風險不負任何責任,而是讓那些根本沒有風險識別能力的客戶獨自面對看不見的企業。這種方式本質上是金融,但是它的操作方式又違背了金融的核心,所以這種模式就我個人而言,我暫時理解不了,我也不會去做,因為它完全把客戶推到了自行判斷風險、自行承擔后果的邊界。
曾小波(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管理部總經理): 互聯網金融將來的發展會有四個趨勢:
第一,互聯網金融會打破行業邊界,實現跨界發展,今后做保險的可以做銀行,做銀行的也可以做投資。而且在中國這種高速發展的情況下,誰能夠抓住這個跨界發展的機遇,誰就能獲得勝利。
第二,互聯網大數據的產生會對整個業態,包括我們保險業產生深刻的影響,如大數據的判斷,尤其對保險業的定價規則和風險判斷會產生巨大的影響。
第三,互聯網金融會促進整個交易結構的發展或者方式的變化。包括保險做的小貸險,如果用互聯網金融業態去做,客戶的定位、入口、模式、服務、安全性都完全不一樣。
第四,互聯網會形成一個集合擴展,運營模式是互聯的模式。投資額是多少,交易方式怎么樣,產品透明度在哪里,信息公布在哪里,這都會形成一套規則。
(此文系本刊記者在采訪的基礎上,結合部分嘉賓在《當代金融家》雜志主辦的中國首家互聯網金融對話?對接平臺 “互聯網金融時代:融合與發展第一次會議?股權眾籌融資研討會”上的發言綜合完成。本文原標題為《股權眾籌能否有效實現再融資》,刊載于《當代金融家》雜志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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