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30日內上交自查報告
針對近期全國多家銀行頻頻爆出的理財產品風波,中國銀監會近日發布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第三方產品的業務風險。
重點排查一線人員
近日,有投資者從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購買的近億元中鼎財富系列私募理財產品到期卻無法兌付,但該行發布公告稱,該產品并非該行理財產品也非銀行代銷,而是該支行理財經理私自出售。此外,建行代銷信托產品浮虧超50%,工行前員工私賣理財產品造成客戶巨虧等事件近期集中爆發,引發投資者不滿,并引起了監管層關注。
據了解,銀監會辦公廳12月14日簽發的《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第三方產品的業務,并在30日內向對口監管部門報送自查報告和代銷產品清單明細。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在此基礎上通過明察暗訪的形式抽查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
根據《通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本行代理銷售的第三方產品的業務流程進行全面風險排查,包括是否建立對被代理機構的審慎盡職調查和全行統一的內部審批制度及流程、是否建立持續性跟蹤評價機制、是否對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的被代理機構建立退出機制等排查點。
《通知》中特別提到,要對客戶經理和理財銷售經理等一線人員的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排查,看其是否存在擅自推薦或銷售未經批準的第三方機構產品的現象。
保險信托基金為排查重點
據悉,銀行代銷產品并不是銀行本身的理財產品,而是由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產品設計、投資及管理,商業銀行僅是一個銷售渠道。因為在產品代銷方面,銀行有嚴格的規定,一些項目在銀行通過正規渠道無法獲得批準的情況下,就通過與一線的理財經理合作做“私單”等方式出售給投資者。這種做法埋下極大的隱患,給投資者帶來無法預期的潛在損失。
另據南方都市報昨日援引銀行人士的話稱,此次排查的重點是保險、信托、基金業務,銀行自己發行的理財產品銷售未受影響。
據悉,早在此次銀監會發文之前,北京、上海等地銀監局就已要求轄區內各銀行就理財產品代銷問題展開自查。北京銀監局要求轄區內的銀行自查其分支行,列出問題清單,并于12月7日之前提交相關內容的報告。 新京報記者 沈瑋青
銀監會排查通知摘要
●對本行代理銷售的第三方產品的業務流程進行全面風險排查。
●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基層網點人員排查,特別是對客戶經理和理財銷售經理等一線人員的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排查。
●通過各種方式,對照代銷產品清單,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擅自推薦或銷售未經批準的第三方機構產品的現象。
●總行應督促其基層網點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開展內部自查,同時明確基層網點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提交自查報告;總行應在15日內形成各分支機構的匯總報告。
●總行及分支網點,應在30日內向對口監管部門報送自查報告和代銷產品清單明細,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在此基礎上,通過明察暗訪的形式抽查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
■ 各銀行反應
部分銀行自查范圍擴大
昨日,記者從一家股份制銀行內部獲悉,該銀行不僅對各類金融產品私售和不合規銷售行為進行專項風險排查,還將自查范圍擴大至非金融機構類理財產品托管業務。
該銀行下發的自查文件顯示,私售行為是指在該行營業網點銷售未經總行批準的各類金融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產品、信托公司產品、保險公司產品、外匯產品、貴金屬產品、各類金融投資公司產品,或未經總行批準,將非銀行理財產品的各類金融產品包裝成銀行理財產品對外銷售。不合規銷售行為是指銷售經總行批準的各類金融產品,未嚴格按照總、分行制定的各項管理辦法和操作規范要求執行。
該行要求此次自查“不留死角”,對于自查過后仍發生的各類違規銷售行為,除追究直接當事人的責任外,總行將本著從嚴、從快的原則,視違規行為對銀行聲譽、資金、客戶資金造成的損失,追究支行行長、分行主管行領導的責任。
昨日,民生銀行內部人士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民生銀行已經收到相關排查通知,并在幾天前在民生銀行內部召開了風險控制會議,傳達了該《通知》精神,要求各部門做好風險排查工作。民生銀行預計將于15日內完成排查。目前,民生銀行分行已經開始自查。
另一股份制銀行人士昨日透露,這次是對合規性進行全面風險排查,特別是排查客戶經理擅自推薦和銷售,還要求將這半年以來的所有大額匯款全部調出來一一查看,就怕有客戶經理私自代售理財產品的情況。
“總行在召開全行會議的時候也一再強調理財風險問題,近期成了各個網點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了。”該人士稱。
新京報記者 沈瑋青 金彧 蘇曼麗
■ 背景
銀行代銷產品問題頻發
目前出現的問題主要涉及兌付、信息披露、虧損糾紛等方面
在規模快速增長背后,信托產品在近期頻繁出現問題,而這其中銀行作為銷售的主渠道不可避免地牽涉其中。
從目前已經暴露的糾紛和案例看,銀行代銷第三方產品出現的問題主要涉及兌付、信息披露、虧損糾紛等方面。
今年6月份,中誠信托為山西一家煤炭企業發行的超過30億元的信托出現問題,當事企業遭遇三起訴訟,均與民間借貸有關,而這一信托曾通過工行發行。
但從夏天至今,中誠信托與工行還未商定出如何處置這一規模30.3億元的信托。信托投向振富集團的賬外民間融資,已經被當地公安局定性為非法集資。
另一起中信信托為宜昌企業三峽全通發行的信托也面臨風險,2011年底中信信托通過連續四期信托產品為鍍鋅板制造企業三峽全通籌資13億元,但由于經濟和鋼鐵行業不景氣,三峽全通經營面臨困難。今年10月份就傳出該公司多條生產線停工,有可能被政府接盤。
在信托發行高峰時期暴露出的銷售問題也逐漸增多,一些投資者在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的理財經理介紹下購買了信托理財產品,但今年11月到期后無法兌付,華夏銀行稱理財經理“私售”產品。
此外,股市的下跌、資產價格縮水等也導致一些其他糾紛產生,比如建行上海分行的私行客戶因購買證大定向增發產品,虧損接近五成,客戶稱銀行在溝通止損等方面未盡責。
此外,從今年上半年至今,也陸續有數宗信托產品因投資標的出現問題,已經經由信托公司收回抵押物,其中大部分轉給了資產管理公司。其中較為知名的有青島凱悅中心被強制拍賣,此前這一資產曾是中融信托發行的信托計劃的抵押資產。
對比2011年,今年信托產品出現問題的頻率趨于密集。從信托行業發展的規模看,2010年正是房地產信托以及各類銀信合作產品發行規模膨脹的時間,按照信托產品的一般1-2年的期限,2012年和2013年將是高峰期發行的信托產品集中兌付的時期。
新京報記者 吳敏
■ 專家聲音
郭田勇[微博]:投資者務必看清高風險產品協議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由于近期華夏銀行、工商銀行屢出問題,一些客戶經理私售理財產品,沒有匯報總行,存在風險和隱患,在此情況下急需銀行進行全面排查。
郭田勇指出,目前,理財產品火爆,客戶通常很信任銀行這一渠道,這就會導致一些客戶經理鋌而走險。一來理財產品可以賣得掉,二來自己可以獲得高額回報,這嚴重損害了銀行的利益。
郭田勇提醒投資者,股權投資類產品收益率比較高,但風險較大,一般商業銀行不大可能銷售這類產品,即便有的銀行代銷這類產品,也是通過其私人銀行部進行,對風險承受能力比較強的高凈值客戶進行銷售,而對一般的銀行理財客戶是不予銷售的!叭羰倾y行銷售的產品,其內部一定有嚴格的內部審批程序和風險控制,而這些都會反映在銀行和客戶簽署的協議上,對投資者而言,一定要把協議看清楚!
(金彧 蘇曼麗)
■ 投資者聲音
“希望監管層嚴查”
昨日,據購買了此次華夏銀行理財產品風波中問題產品的陸女士介紹,目前華夏銀行還沒有給投資者任何說法,事情也沒有進展。但是,銀行通知投資者這周五上午開會,具體會講什么內容還不清楚。
據陸女士說,從上個月25號到現在,每天都有20多個投資者在銀行等說法,年輕人要上班沒時間,所以多數都是六七十歲的老人在銀行守候。對他們而言,身體和精神都很疲憊,特別希望能盡快有結果。
“我們一直在關注政府對此事的態度,所以我們做法很理性,沒有沖突只是在急切地等待,我們對事情的解決抱有一份希望,希望監管層的介入能讓此事盡快有結果,這對銀行以后的發展也有好處!标懪空f,“希望監管層能嚴查,不能只是罰款這么簡單,該追究的追究,該訴諸法律的訴諸法律,從根源上杜絕這種事情”。
昨日獲悉銀監會下發了通知,同樣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而遭受損失的陳女士很高興,她表示希望監管層的出面能推動事情進展。監管層早一些對此事進行嚴查,就少一些投資者遭遇損失。
對于今后的投資,陸女士給出了她的建議。她認為,投資者需要補的課太多了,平時多了解金融、法律相關的知識,擁有風險意識,才能避免這種受騙的局面。(李媛)
(原標題:銀行業全面排查代銷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