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許昌8月8日電(記者侯偉勝)原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許昌縣聯社(下稱許昌縣農信社)的一名農村代辦員被辭退后,利用往日的身份開辦“家庭銀行”,繼續非法攬儲長達6年。6年間,當地有數百戶農戶上當受騙,涉案金額達600多萬元。當地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近期,許昌縣農信社原代辦員非法攬儲一事,備受當地群眾關注。許昌縣農信社8月2日提供給記者的材料稱:2011年6月17日上午10點多鐘,一中年婦女和其女兒一起手持兩張“河南省農村信用社(整存整取)儲蓄存單”到許昌縣小召信用社辦理提前支付手續,金額分別為16400元、6000元。柜員經核查發現,信用社無存款人的存款記錄。經過辨認和檔案查詢確認:兩張存款單系假冒。信用社主任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當地派出所將取款人帶回派出所詢問,發現上述存單出自該縣小召鄉屯里村村民王偉嶺之手。
材料還介紹說:經查,王偉嶺系原許昌縣農信聯社屯里儲蓄服務站代辦員,于2005年11月被清退。案發后,許昌縣委、縣政府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并積極追繳涉案資金。2012年元月(農歷春節前),專案組追繳返還受害群眾部分資金,占涉案資金總額的60%,剩余涉案資金正在繼續追繳中。
記者從許昌縣法院了解到,王偉嶺被辭退后私刻信用社印章、仿制信用社存單,冒用‘許昌縣小召鄉信用社屯里儲蓄服務站’的名義,在其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630余萬元,借出680萬元收取利息,謀取私利。2011年12月22日,該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王偉嶺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2011>許縣刑初字第251號)。
記者就此在屯里村采訪時了解到,案發前,王偉嶺在屯里等幾個村莊吸納存款是公開的。“在我們村,差不多95%的人家都在他那里存過錢;周圍村子里的,很多人圖省事,也都把錢存在他那里。多的有存10多萬的,少的有幾千元不等,算下來儲戶得有好幾百戶。”屯里村群眾對記者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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