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耐克那樣:喬丹式營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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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7日 16:00 《環球企業家》雜志 | ||||||||
2004年5月,當邁克爾.喬丹乘坐耐克公司的Gulfstream-V專機第一次踏上中國的土地時,這位籃球之神看到的不僅是雄偉的長城和瘋狂的擁躉,還有滾滾而來的美金。 喬丹的中國之旅是其亞洲商業推廣的一部分,除了“接見”熱情的中國球迷、為一個青少年聯賽的冠軍頒獎外,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推廣其價格昂貴的最新19代喬丹飛人籃球鞋
這的確令人感嘆耐克著名的球星營銷手段,但請不要妒忌耐克。這家公司早在20年前就對喬丹展開了追求攻勢。當時喬丹還是一個喜歡阿迪達斯球衣和匡威籃球鞋的大學生,他甚至不愿意去耐克公司的總部和奈特談談。但神奇的耐克通過打動喬丹的父母得到了與喬丹見面的機會。 奈特向喬丹許諾出豐厚的條件:以喬丹名字命名的球鞋、長期的合同以及銷售提成。而喬丹中意的阿迪達斯和匡威都拒絕了他類似的要求,由此一段神話開始了。 耐克為喬丹設計的第一款Air Jordan在1985年問世,這時的喬丹剛剛以聯賽選秀第3位的身份成為芝加哥公牛隊的一員。當喬丹穿著紅黑色的Air Jordan在球場上滯空的時候,NBA還不允許球員如此個性張揚,管理層強調球衣和球鞋的統一性。為此喬丹每一次穿著飛人籃球鞋出場比賽,就會被聯盟處以5000美元的罰款,而耐克不僅替喬丹支付了所有罰款,還利用這個機會進行了成功的危機公關。 NBA主席斯特恩(David Stern)回憶說:“當我們意識到不能讓這些球員穿著花花綠綠的球鞋滿場跑的時候,耐克把我們的禁令當做廣告廣為宣傳。我們可能會被認為是開創真正意義上的現代運動營銷的參與者。” 再加上此時,喬丹在比賽中表現出色,45萬雙喬丹籃球鞋很快就銷售一空,而一年后,喬丹鞋的銷售額就達到了3000萬美元,喬丹本人則在1986年當選為NBA最佳新秀。 所以,耐克教給中國廠商的不僅僅是賣鞋這么簡單,在體壇表現完美的運動員雖然不多,但絕不止喬丹一人。幾乎所有人都認識飛人喬丹的著名商標,驚嘆其設計精美、栩栩如生。但當有人問起為什么喬丹能夠成為籃球之神,并且在商業上能夠獲得與在籃球場上相同的成功時,答案里當然包括耐克近乎完美的營銷策略,而商標設計師的名字誰會記得呢? 相比之下,姚明作為中國目前最成功的籃球運動員,其在上海參加職業聯賽的多年時間里,曾經極大的促進了CBA票房收入。卻沒有任何運動品牌同他簽約。而這個高個子的家伙如今在美國拿到了大把的廣告合約后,才開始有中國公司打起他的主意。 相關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