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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讓市場去認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 17:24 財經時報
師暉 主編手記 打造品牌是件辛苦的事,所謂日積月累,水滴穿石,功到才成。但也總有些企業喜歡“偷懶”,鉆政府在法律和制度方面的“空子”來獲得所謂“認定”,試圖以此縮短建立品牌的過程。近來,馳名商標便成了熱門的話題,有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的相關負責人出來表示:要防止馳名商標的異化。 所謂“異化”,總結起來大體有三種表現:其一是“投機型”。此種類型的表現是,靠打一場官司打出馳名商標,而不是靠市場的運作和投入。其二是“打壓型”。利用“馳名商標”,對看著礙眼的企業和個人進行訴訟,以此獲得知名度,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其三是“邀功型”,有的地方政府領導,把所轄企業獲得“馳名商標”當作自己的政績,并予以資金、稅收減免等鼓勵,而忽視企業是否真正通過產品和服務贏得了消費者。 追溯“馳名 然而正是這樣的初衷和本意的司法認定,卻引起了諸多混亂和麻煩。究其原因恐怕關鍵在于“馳名商標”這一稱號的產生與獲得是否必要。企業追逐利潤的本性,決定了其愿意以更低的成本,更有效的方式來獲得市場的信任。眾所周知,品牌是在市場中形成的,贏得的是市場的信任、顧客的承認和口碑,并以利潤、銷售額和市場占有率來反映與激勵。決定著品牌成功與否的,是那只看不見的手。在這個過程中,看得見的手的參與和推動,短期內會有一個比較明顯的效果,但從長期來看,風險極大。 事實上,企業目前所處的市場經濟環境并不相對完善,在市場的某些領域依然隱約閃現著政府或者是具有政府背景的組織的干預和影響,這導致企業發現和走上了其他可以更簡單地獲得市場信任的錯誤路徑。因此,斬斷這種路徑,應該是現在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方法。 不可否認,經過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曾經促進了我國企業無形財產的形成和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品牌經濟的發展。當今的社會和市場已經走入一個新的階段,雖然侵權事件會依然發生,但如今的市場恐怕更需要在完善法律和制度的前提下,給予企業和個人行為上的判定,而不是具有推薦意義上的認定。這個道理,如同裁判只需要對球員的犯規行為做出處罰,而不需要對球員的受歡迎程度做出評價一樣。 每年我國會評選出數十個上百個馳名商標,但在國際上叫得響的品牌卻遠遠跟不上馳名商標的評定速度。換個角度想想,或許我們會對馳名商標的認定有一個全新的看法。 當然,也許還會有人認為從消費者的角度考慮,消費者面對龐大的企業和產品,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劣勢,政府有義務幫助消費者充分地認知企業和產品。關于這種看法,四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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