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銷網絡小貸牌照,和信貸轉型之路在何方?
文/周童
作為美國納斯達克第一家上市的中國互金公司,近日,“和信貸”旗下子公司烏蘇和信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以下簡稱“烏蘇和信”)發生一系列工商變更。變更之后,其原有經營范圍內與金融相關的業務內容皆被去除,公司名稱也變更為“烏蘇和信永恒商貿有限公司”。
針對工商變更的原因,和信貸對新浪財經表示:“將子公司進行變更是為了拓展場景服務,為出借用戶和借款用戶提供更豐富的服務。另考慮地域因素,和信電商已經在北京地區(同和信電商注冊地)提交了新的金融牌照的申請資料,以便進一步加強管理,拓展業務。”
當問及在北京將申請何類金融牌照時,和信貸方面并未正面回應,而是表示“后續如果有新的動向,會第一時間同步消息”。
值得關注的是,在烏蘇和信工商變更之后,其此前持有的網絡小貸牌照也隨之注銷。
監管收緊
網絡小貸牌照成雞肋?
天眼查數據顯示,在烏蘇和信的股權結構中,和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認繳7000萬占股70%,而和信貸所屬公司正是和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作為網貸平臺,和信貸于2013年8月正式上線,其高光時刻出現在2017年11月,成為國內第一家在美國納斯達克成功上市的互金企業。
就在和信貸上市3個月前,主營業務為互聯網小貸的烏蘇和信正式成立。彼時,烏蘇和信被看作是和信貸在資產端方面的有力補充,并有望成為新的利潤增長點。
不過兩年,烏蘇和信就從一家互聯網小貸公司變更為一家商貿公司。值得關注的是,烏蘇和信此前已在其注冊地新疆獲得網絡小貸牌照,此次工商變更后,烏蘇和信所擁有的網絡小貸牌照將如何處置也成為市場頗為關注的內容。
對此,和信貸回復新浪財經稱:“網絡小貸牌照既沒有交易,更未被取締,在完成工商變更后,網絡小貸牌照就不存在了。”
這意味著,在網絡小貸牌照“一牌難求”的監管環境下,烏蘇和信在完成工商變更的同時,主動“放棄”了網絡小貸牌照。
今年1月,監管部門曾發布《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對未出險機構中,規模較大且未發現具有高風險機構特征的機構,可以引導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
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成為網貸平臺成為持牌金融機構的路徑之一。而和信貸此次主動“放棄”網絡小貸牌照,也徹底意味著不會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理解,“如今監管收緊,網貸平臺轉型為網絡小貸也面臨著同樣的政策性風險,不少地方監管部門也對相關業務頻頻施壓,所以網貸平臺主動放棄網絡小貸牌照實屬無奈,卻也是最體面的選擇。”
針對和信貸在北京地區申請金融牌照的舉動,有接近北京地方監管部門人士告訴記者:“以北京目前的監管環境來看,互金企業想要獲得金融牌照的難度比較大。對互金企業而言,申請金融牌照的舉動更多是對市場反應的一種表態。”
謀求轉型
網貸平臺對準助貸機構
事實上,注銷網絡小貸牌照的和信貸早就將轉型方向調轉至助貸機構。
今年9月中旬,和信貸公布2020財年一季度財報,財報顯示,新增加的助貸業務發展強勁,促成借款金額占總促成借款額的20%。和信貸還在財報中稱,公司正在持續積極拓展多元化資金來源,與金融以及信托機構開展合作。截至2019年6月30日,渤海國際信托和昆明奧投已分別通過和信貸的助貸項目提供了本金總額約為4000萬元人民幣和3000萬元人民幣的借款。
所謂助貸業務,是指助貸機構通過自有系統或渠道篩選目標客群,在完成自有風控流程后,將較為優質的客戶輸送給持牌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經持牌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風控終審后,完成發放貸款的一種業務。
除了和信貸,在紐交所上市的拍拍貸今年也加速向助貸機構轉型。拍拍貸財報顯示,2019年第二季度通過機構資金合作伙伴的撮合金額占總撮合金額的比例從2019年第一季度的30.9%增長到44.8%。此外,二季度,機構合作資金貸款撮合貢獻了40%的營業收入,這一比例在一季度為24%。
同樣在紐交所上市的信而富也在今年6月發布公告稱,公司已正式與Hongkong Outjoy Education Technology Co.,Ltd.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成立信而富下屬的新的運營公司,以機構資金為放款主體的助貸平臺。對于其網貸業務,信而富方面表示,由于近期的監管變動和網貸市場的不確定性,公司正在停止網貸業務,向新的助貸業務模式轉型。
需要指出的是,轉型為助貸機構也并沒有想象的那么簡單。目前,中央層面尚未針對助貸業務建立統一明確的監管標準,因此地方監管部門在監管尺度上松緊不一。
具體來看,上海地區的監管部門早在2018年4月就下發《關于規范在滬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貸款業務的通知》,明確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為P2P網絡借貸機構以及撮合業務提供放貸資金。今年1月,浙江銀保監局下發《關于加強互聯網助貸和聯合貸款風險防控監管提示的函》,對當地城商行和民營銀行開展“互聯網助貸、聯合貸款”業務提出更高要求,包括核心風控環節不得外包、立足當地不跨區域等。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針對助貸業務的監管重點還在于明確助貸機構的合規邊界,要求助貸機構不準觸碰資金發放、風險承擔等金融核心業務。所以,在技術上更具有優勢的網貸平臺轉型助貸將較為順利。不過,監管層目前仍未出臺針對助貸業務全國性的意見和辦法,助貸業務未來將有何變數還需要進一步觀察。
隨著和信貸子公司因工商變更注銷網絡小貸牌照,和信貸失去向網絡小貸轉型的跳板,而在監管政策尚不明朗的助貸領域,和信貸的轉型之路能走多遠,還需要時間來驗證。
責任編輯:賈振飛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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