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由華夏時報社和北京大學中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共同舉辦2014中國上市公司風險管理高峰論壇,于7月19日在北大博雅國際酒店舉行。本屆論壇主題:顛覆時代的大風險思維。上圖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郭靂。
以下是文字實錄:
郭靂:很高興能夠和資深監管者和法官參加本組討論,今天上午已經有很多發言,談到了這樣那樣的風險,我所講的是從資本市場以及資本市場監管給企業帶來的風險,按照保樹老師要求,集中談兩點:一是退市風險,二是退不了市的風險。先說退市的風險,這個月初,證監會[微博]剛剛發布了退市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其中談到重大違法退市的問題,又分為兩類,一類是欺詐上市退市,一類是重大信批問題退市。敢于欺詐上市退市,其實它不是一個新的概念,93年公司法當中就有這樣這樣的概念,只是05年修改《證券法》當中的時候拿掉了。
這次修改《證券法》又把它提出來了,過去來講,能否熬到敲鐘,對于上市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你上市以后,即使有違規的操作,也只是懲罰企業和管理者,如果將來退市意見按照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去實施,我想對于那些財務報告或者信息披露方面有問題的企業,會帶來比較大的挑戰,比較大的壓力。如果退市的風險,是比較現實的風險,那么退不了市的風險,看起來就更遙遠,但是我覺得它也可能會成為潛在的風險。在我們經常學習的發達資本市場,其實退不了市的風險是現實存在的,同樣的我舉兩個例子,一個是美國市場,一個是香港地區的市場,美國市場證券交易法規定上市公司,或者在美國證券法下叫公共公司,又很強的報告義務,不光是上市公司要履行報告義務,如果現有股東人數達到法定要求,你仍然要根據證券交易法進行報告。
現在2012年喬斯法案公布以后,這個人數規定了三類:500人、1000人、1200人。應該說退市在某種情況下,是對公司管理有利的,使公司擺脫股價壓力,擺脫短期經營目標的壓力。所以在發達資本市場有很多國家的公司是有私有化的動機的,但是由于美國的限制,使得很多美國上市公司想退市而退不了市。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香港,早些的時候,新世紀集團下屬的一家公司希望進行私有化交易,進行股東大會投票,香港規則非常有意思,在進行股東大會投票的時候,既屬股數,也數股東人數。香港這家公司就遇到了這樣的麻煩,如果按照股份算是通過了私有化議案,但是數人頭的話就被否決了。這是很有意思的安排,如果這個公司是香港本地注冊的,它不會遇到這樣的麻煩。因為早些的時候,香港公司法進行了修改,去掉了關于數人頭的規定,其實我們知道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絕大多數是在離岸地注冊的,不幸的是這家公司也是離岸地注冊的,所以數人頭政策依然適用于它,導致了它退市的失敗。
簡單總結一下,企業上市之后,可能會面臨種種風險,我所談到的退市風險和退不了市的風險,作為兩個小小的補充,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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