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7月8日消息,由新浪財經主辦的“2014中國銀行業發展論壇暨第二屆銀行綜合評選”頒獎盛典在北京金融街威斯汀酒店舉辦。本屆論壇將以“未來銀行之路•變革與回歸”為主題,并圍繞金融業相關熱點話題展開議題討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巖岫出席盛典并發表主題為《互聯網金融創新與監管》演講。他表示,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我國總體上保持開放包容,審慎觀察以及適度監管的政策導向。
以下為發言實錄:
隨著互聯網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深度滲透,經濟運行和居民生活越來越依靠互聯網渠道。實體經濟的互聯網化決定了金融的互聯網化,這是不可回避的必然趨勢。因此,金融創新需要緊密圍繞互聯網時代這樣一個主流方向,以客戶需求為中心、以金融規律為邊界、以風險可控為底線、以消費者保護為核心,走可持續、經得起周期和風險檢驗的發展之路。實踐證明,互聯網有力地推進了實體經濟(特別是電子商務)的模式創新和運行效率,為小微企業和個人提供了便利,正在成為傳統金融領域的有益補充。金融領域需要積極地了解和學習互聯網的規律和特點,主動適應,完善和改進服務體驗,增強競爭意識,創新出更多符合互聯網環境的金融服務和產品。但同時,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然是金融,需要遵循金融的內在規律。特別是涉及資金、涉及公眾存款人利益的金融業務,核心命題仍然是長久地保證安全性,守住風險底線。
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我國總體上保持開放包容,審慎觀察以及適度監管的政策導向,并注重倡導和實踐以下主要監管原則:
一是適度差異化監管,注重發揮互聯網金融創新活力。針對互聯網金融更多源自社會自發需求,具有民間金融的特征,應在現有法律和社會管理規則的框架內進行業務約束,對于金額規模大、涉及群體眾多、有系統影響性的業務,應與正規的金融體系管理統一標準和監管強度。對于提供小金額、特定群體和人數有限群體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應建立多層次、有彈性、有空間的監管體系,注意發揮法律、自律規則和市場競爭的作用,鼓勵有序的競爭淘汰,促進形成良性的市場選擇機制,避免賦予過高的監管成本。監管應著重做好系統性、傳導性、擴散性金融風險的管控,及時完善監管制度法規體系,為行業運行規則提供指導。監管體系還需要動態評估互聯網金融業態的發展程度和風險變化,實行動態靈活的監管方式,對發展成為高風險、高系統關聯性、高資產規模的機構和業務形態,應及時完善監管體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管理。同時,對于違法違規的金融犯罪行為,并不屬于金融業務范疇,應按照法律規定及時予以打擊。
二是以原則性監管為出發點,逐步完善規則性監管體系。針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現象,許多業務模式正在探索完善過程中,有些則具有互聯網的特性,監管體系需要以金融風險監管目標為原則,明確業務邊界和風險“紅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行業的發展,逐步將金融規制體系細化、成文化,逐步構建適合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監管體制。
三是注重信息披露和投資者教育。互聯網金融業務過程中的投資者保護問題主要體現在風險揭示、資金安全、銀行賬戶信息安全和自身隱私信息保護等方面,投資者需要具備互聯網使用和金融投資的基本資質條件,培育信息安全和投資風險意識。同時,從業機構必須提升機構和業務的透明度,接受市場監督。不能利用自身的業務優勢和技術優勢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包括客戶的知情權、個人信息等,任何機構不得利用自身優勢地位擅自動用客戶資產或泄露客戶信息。
作為互聯網金融的重要實踐形式,P2P網絡借貸發展很快,各國都在進行必要的監管建設,對P2P行業的規范,既適用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總體原則,也要有一定的針對性,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P2P機構應明確定位于民間借貸的信息中介。P2P機構是為借貸雙方的小額交易提供信息服務的中介機構,不應是資金經營機構,受托理財機構,也不是擔保機構。應清晰界定其業務邊界,與其他法定特許的金融業務進行區別,相互隔離。同時,防范和嚴厲打擊冒用P2P名義的非法金融活動。
二是P2P行業應有一定的行業門檻。P2P業務作為分析、遴選信用信息,提供參考性信用風險分析的服務形式,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對互聯網設施運營管理也有很高的要求。從業機構應在注冊資本、高管人員的專業背景和從業年限、組織架構、風險管理、IT設施、資金托管等方面具備基本條件。同時,參與P2P業務的借貸雙方應具備一定條件,P2P機構應做好風險評估、風險提示和投融資限額等規定。
三是P2P行業應充分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既要向市場披露自身必要的管理和運營信息,也要做好向投資者的風險揭示和融資信息提供,開展必要的外部審計。
四是探索更好地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推進行業規則的制定和落實,逐步加強行業標準化和信息共享,組織開展知識宣傳普及和投資者教育。
謝謝。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