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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斌1988年從清華大學碩士畢業進入聯想,1990年5月28日,孫宏斌被北京海淀警方刑事拘留。1992年8月22日,孫宏斌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罪名是挪用公款13萬元。1994年初,孫宏斌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1年零2個月,1994年3月27日刑滿釋放。2003年10月,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撤消1992年判決,改判孫宏斌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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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聯想?
1990年初甚至更早些,有關孫宏斌的傳聞就開始不斷進入身在香港的柳傳志的耳朵。孫宏斌權力太大,結黨營私。孫宏斌要從聯想獨立出去。聯想要失控。
孫宏斌,一個濃眉大眼的山西小伙子,清華大學研究生畢業后進入聯想,不到兩年就被提拔為企業發展部主管,全權負責聯想北京以外地區的業務。這樣的提升在當時的聯想確屬破格。他會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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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會議
經過調查,柳傳志認為孫宏斌的問題確實嚴重,獨立傾向明顯。“孫宏斌努力想形成企業體外的循環,不在監控之下進行他們的運作,已經有財務失控的問題。這在我們是不允許的。”孫宏斌手下的人都很年輕,鐵板一塊,非常抱團兒,按照柳傳志的定性,有“幫會”的嫌疑。
1990年,柳傳志在西山賓館召開聯想高層會議,主要目的是把孫宏斌從企業發展部主管的位置上調開。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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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瓜蛋子”導致的正面沖突
柳傳志事后找到他,讓他把發展部幾個吵得兇的下屬開除。孫宏斌不同意。類似的談話進行過幾次,孫宏斌的態度都很堅決:不同意。最后一次,柳傳志說:“小孫你是要我還是要這幾個‘青瓜蛋子’?”應該把這看作是柳傳志給孫宏斌的一次機會。“我要‘青瓜蛋子’。”孫宏斌說。
這時柳傳志或許已在考慮司法部門的介入。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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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獄
1992年8月22日,法院以“挪用公款13萬元”的罪名判處孫宏斌有期徒刑5年。“收到判決書我也不認為自己有罪。”孫宏斌說。
這個故事越到后來越像一部落入俗套的小說:主人公歷盡磨難然后雄風重振。“我在那里面(看守所和監獄)度日如年,但是又度年如日。因為每一天都很長,但每一天都是一樣的,過一天跟過一年一樣。度日如年,度年如日,高度統一了。”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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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9日,即孫宏斌出獄前18天,他和一位獄警到北京出差,托人請柳傳志吃了一頓飯。席上,孫誠懇地向柳傳志表示,之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是因為他太年輕,太浮躁,太急功近利。直到今天,孫也認為自己當年的做法不妥,給聯想造成了不良影響。但是孫宏斌一再強調,他做事的動機是為了聯想的發展,其中沒有任何個人私利。孫宏斌承認他的做法有不妥和錯誤,但他自始至終沒有認為自己有罪。 [全文]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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