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吳菲報道 昨天上午9點,在木樨地科技會展中心,原“巨人集團”老總史玉柱[微博]終于在一個研討會上亮相。“這兩天媒體上我看不實的多了”。史玉柱解釋這次亮相北京的直接動機。
昨天,史玉柱用研討會最后的15分鐘對近日媒體一些他認為是“不負責任”的報道作出回應。
其一,“有報道說:從法律的角度,我史玉柱就應該承擔所有的債務,這次還錢是一個炒作。他們認為過去巨人集團的名稱里沒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我想澄清的是,巨人是1992年注冊的,當時還沒有公司法,所以不存在‘有限責任公司’。到了1996年,我個人從當地政府手里把這個股份買了過來,后來它就是一個有限公司,注冊資金只有3000萬,進入破產程序我的確可以只承擔有限責任。”
其二,“我在國內收購樓花有兩種方式供賣家選擇,一種按原價100%收購,兩次還清,一種是按70%收購,一次還清。有報道稱,絕大多數人都采用了70%這個方案,這個不是事實。實際的結果是,到昨天為止,75.2%的樓花持有者選擇了100%、兩次還的方案。”
其三,“說我這次重新創業是把過去的巨額資產轉出來了,帶走了很多錢,這一點上,我們可以肯定地說,我們沒有帶走一分錢,反而是后期我為了發工資之類個人負了400萬的債,然后個人頂著這個債重新開始。”
其四,“巨人大廈的確現在如媒體所說,那塊地在大幅升值,那邊的路修通之后到澳門也很方便,一家媒體就說我用這種收購的方式,用70%的價格就把這些錢拿過來了,地又升值了,我賺了很多。實際上前面我見記者時候已經承諾過這件事,這部分我是收購過來了,但是我自己一分錢不留,我是全部把它捐出來,然后配合原有的資產去處理法人債務,我對法院、對其他那些債權人的法人債務都已經有這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