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北京市地稅局揣著征到的6億多元個人所得稅提前“過年”--已經完成全年任務了。到了2001年1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便還眾多納稅人一個“大禮包”:未來幾年國家將考慮增加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項目。這意味著個人所得稅門檻將會提高,百姓由此得益不少。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有關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還只是初步設想,具體辦法還在完善中。但由于這項調整涉及范圍廣泛、涉及金額巨大,一時間社會各階層的目光都聚集過來。
有鑒于此,直接參與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的中國稅務協會理事、中央財經大學計金標教授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21世紀》: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本月初表示,未來幾年國家將考慮增加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項目,這意味著個人所得稅門檻將會提高。那么,目前調高800元的“應減除費用”,會是出于什么考慮呢?
計金標:1994年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但800元的線并沒改變,當時就有兩種不同的聲音:一是我國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強公民納稅意識,所以,應該降低這一減除費用,比如降低到600元、500元,以擴大納稅面,繳1塊錢你也是納稅人;第二種意見是個人所得稅應貫徹公平原則,那時大部分人收入不高,他們認為要提高應減除費用,對本來收入少的人盡量不征稅。
近年來,在國民經濟分配中,個人收入增長迅速,大約占到GDP的70%以上,稅源基礎已比較牢固。大多數人已認為800元顯得太低,有的人在大城市中才剛夠生活,收入調節力度不大,有必要調整。再有就是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沒有規定取得收入所得的個人都有申報義務,使得納稅人的申報面很窄,造成了大量逃漏稅;而且沒有充分考慮扣除納稅人贍養人口、醫療費用、養老、住房、教育等負擔因素,同時還存在各種工薪的扣除標準不統一和多次分散的弊端,影響了個人所得稅的如實征收。這一系列的原因都是個人所得稅調整的一個背景。
《21世紀》:在公平和效率之間,您認為個人所得稅更應遵循哪個原則?
計金標:盡管現階段我們的稅制原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但稅制中最能夠體現公平的就是個人所得稅,特別是在收入分配環節。盡管這兩年個人所得稅大幅增加,但我認為它的中心職能還是公平。提高這個起點有利于更好實現這個目標,是合理的。
《21世紀》:這次調整還有一個可能的思路就是對個人所得稅的稅制方面實行綜合分項政策,而以前市民交納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分離政策。它們二者對納稅人而言究竟有什么不同呢?
計金標:舉個簡單的例子,有兩個家庭A和B,都是夫婦倆帶個小孩,A家妻子下崗,丈夫掙1800;B家兩人都上班,各掙900,按現行的按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征收,兩家稅負相差很大。而采取綜合征收方式,不管你是采用夫婦聯合申報,還是單位申報,這種差別都能考慮到。
《21世紀》:這兩種方式,國外一般采用哪一個呢?
計金標:發達國家大多采用綜合征收的辦法,但需要強調的是這必然要求納稅人主動申報收入情況,如美國平時預扣,按年申報,實繳,要求監管強;要達到公平的職能,個人所得稅對不同人群的不同情況,綜合征收用多種扣除來公平稅負,可調節性更大也更全面。比如家里有老人的、孩子上學的、結婚和沒結婚的等等因素都可以進行比較處理。而目前我國主要還是以單位申報為主,以工資條反映出來!
不過采取綜合征收方式目前我國條件還不具備,如稅法明確規定,個人有來自兩處以上工資薪金的應主動申報,但實際大部分做不到。加上征管較難,制度復雜,還有目前網絡問題等,都是難以立即采用這種做法的障礙。
當然,很可能采取綜合分項政策的過渡期間辦法,基本沿用以前辦法,將能控制住的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等所得綜合征收,其它的部分以后進一步規范征管。
《21世紀》:我有個個人問題,比如拿我說,稿酬是記者的主要收入,但這種稿酬和那些偶爾寫文章發表的有其它職業的人們的性質是不一樣的,那么您認為按相同情況征稅是合理的嗎?
計金標:這當然不是合理的。像這種情況在綜合征收就應該單列一類,屬于自由職業者,美國就將一般雇員和自由職業者分開,可以照顧得比較周全。
《21世紀》:我國面臨加入WTO,稅制趨同是個趨勢,那么其它國家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有什么成熟的和成功的經驗呢?
計金標:最重要的辦法就是對人們自出生后進行全過程的稅收監控,每個人有一個唯一的稅號,它和以后的消費貸款、資信等級、醫療保險都密切相連。納稅情況不好,其它方面的日子會很難過,所以迫使你有這個意識,而習慣也就成自然了。
《21世紀》:調高“應減除費用”和實行綜合分項政策對納稅人無疑是個利好消息,那么這種可能的調整是不是有種藏富于民的減稅思路在里面呢?
計金標:如果說初衷,我覺得減稅不是主要的考慮方向,F在我們講要擴大內需,刺激消費,但比如將個人所得稅的應減除費用從800提高到1200、1500元,可能對個人消費傾向的影響并不很大。稅收方面可能減輕些負擔。但因為稅源穩固,這對國家收入的影響不會很大。
《21世紀》:從實行國民待遇方面看,中國加入WTO現行所得稅調整是必然的嗎?
計金標:這是必然的。從個人所得稅方面講,中國人和外國人的扣除數目前相差較大,前者800元,后者4000元,這當然有政策延續性的原因,但WTO要求這兩個數字最終是一樣的。就像中國人在外國,和當地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沒什么不同一樣。
所得稅方面更需要實行國民待遇的是企業所得稅。加入WTO后,合并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已成為必然趨勢。另外需要調整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首要任務就是基本統一稅收優惠的目標,改變目前以投資來源和地域區別作為主要政策標準,實行以產業導向為目的的主要政策標準。
《21世紀》:除了所得稅改革,我國稅制在自身要求和加入WTO的大背景下,還面臨哪些壓力?應該如何調整呢?
計金標:我認為有以下幾方面:第一,實現增值稅轉型,即由生產型增值稅轉變為消費型增值稅,擴大稅基,增加財政收入。我們現行增值稅是以確保中央財政收入為目標的,有許多弊病,尤其是不利于技術進步與創新,但是,有人預計,增值稅轉型可能會導致稅收收入減少500—700億元。因此,在轉型期,國家有可能將增值稅的稅率調高1—2個百分點。這一轉型的主要受益行業是傳統資本密集性行業,對高科技行業影響不大。
第二,調整增值稅與消費稅的征收范圍逐步將現在征收營業稅的一些稅目改征增值稅,更加體現這種稅的中性“良”稅優點。
第三,可以適時考慮征收資本利得稅,對從事證券交易的個人與企業買賣有價證券所獲得的收益以及經營不動產所取得的收益征稅。
第四,加快“費改稅”的進程,特別是在農村,農業稅和農林特產稅目前取得的收入并不多,有人提出可以取消農業稅和農林特產稅,因為那些超出耕地為生的農民,如經商的、打工的人們已經通過營業稅、增值稅等稅種納了稅。這利于農村穩定和長遠發展。
《21世紀》:人們注意到在近來財政稅務官員的講話中,比較集中地談論了進一步的稅收調整思路。那么,這次調整和1994年那次稅制大改革有什么不同呢?
計金標:這次的稅制調整力度可能也是不小的,但對比94年的改革情況變化較大。首先中國經濟結構出現重大變化,傳統行業和產品效益增長趨緩,新興的高科技和服務產業發展迅速,而以商品課稅為主的傳統稅制難以適應這樣的趨勢;其次,收入分配方面如前面提到的個人收入增加迅猛;還有一個背景就是所得稅收入持續增長,我國主體稅種有向所得稅方向轉移的態勢,在這樣的背景下,作為改革主要的“臨界點”的個人所得稅的調整就有更為重要的意義。以商品課稅為主的間接稅制向以所得為主的直接稅制轉變是毫無疑問的發展方向。
1994年的稅制改革是我國歷史上最大的深刻的調整,建立起較完整的稅收體系,但我們的稅制改革相對比較被動,如94年是在已確定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向后的改革,不是很成熟。當前的調整也略顯被動,加入WTO就在眼前,任務還很艱巨。
《21世紀》:有官員講我國近來也將對地方稅制進行完善和改革,而且個人所得稅調整的意見中有使該地方稅變為中央地方共享稅的思路,那么,您認為這種利益格局的變化有什么暗示嗎?
計金標:這種情況與近年來整個財政思想有關,前幾年,兩個比重(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財政占整個財政收入比重)持續下降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而中央財力集中度的提高是近期一個重要的方向,也取得了很大的效果。另一方面,自亞洲金融危機以后,全球經濟不穩定性增加,對一個國家而言,內部穩定就更為重要。中央政府相對集中財力是必要的,尤其像我國,個人所得稅成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利于達到這樣一個目標,提高中央政府宏觀調控力度。
《21世紀》:比較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稅可能如何征收呢?
計金標:我國現行保障收費制度存在許多問題:如缺乏統一的法律法規,政出多門,管理混亂;收費標準不一,統籌范圍小,難以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對資金的籌集和監督不力等。社會保險稅無論是納稅面和稅額將比個人所得稅高得多,涉及個人醫療、養老等重要環節,與個人未來生活相關,與個人所得稅聯系很緊密,需要通盤考慮協調。
另據可靠消息,正在醞釀修訂的稅法可能將現行稅法規定的減除費用標準每月800元(全年9600元)改為對綜合所得基本扣除和附加扣除、基本扣除標準擬為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此外,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在延續現行稅法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的基礎上,設立附加扣除,即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實行附加扣除,標準擬為每年36000元。對軍人和殘疾人實行附加扣除,同時取消現行對國人的各種補貼、津貼免稅的規定。(本報記者田毅)《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