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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一 支農再貸款
支農再貸款是人民銀行在農村金融改革過程中促進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農村信用社擴大涉農信貸投放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自1996年全國農村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以后,農業銀行不再向農村信用社提供支持資金。同時,受90年代后期地方金融風險影響,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有所削弱,存款持續徘徊,加上當時國有商業銀行集中撤并縣以下分支機構,縣域金融服務和涉農信貸需求與農村信用社資金不足的矛盾突出。為支持擴大涉農信貸投放,引導增加農戶貸款,促進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經國務院批準,人民銀行于1999年開始辦理支農再貸款業務。
1999年-2007年,人民銀行共安排支農再貸款額度1288億元,累計發放1.2萬億元。在支農再貸款的支持和引導下,農村信用社的農業貸款特別是農戶貸款大幅度增加,占其各項貸款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同期,全國農村信用社的農業貸款和農戶貸款分別年均增長22%和25%,比同期金融機構年均貸款增長分別高8個和12個百分點。期末,全國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余額達1.43萬億元,農戶貸款余額1.16萬億元,占農村信用社各項貸款的比例分別為46%和37%,比開辦支農再貸款業務之初分別提高15個和17個百分點。
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以來,隨著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增強,經營財務狀況明顯改善,對支農再貸款的需求有所下降。針對全國農村信用社資金供求總體寬松、但地區間不平衡的狀況,人民銀行加強了對支農再貸款額度的地區間調劑,現有支農再貸款額度的93%集中安排用于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
總體看,支農再貸款對支持農村信用社提高資金實力、引導信貸資金投向、擴大農戶貸款和緩解農民貸款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政策效果。支農再貸款是對農村信用社擴大涉農信貸投放的流動性支持,雖然執行優惠利率,但不是政策性貸款。對堅持市場籌資且涉農信貸投放達到規定比例的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貸款資金不足的,人民銀行分支行按照規定程序及時給予再貸款支持;農村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條件、方式、期限、金額和利率,由其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并自擔風險。
專欄二 農戶小額貸款
中國農戶小額貸款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由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前者是直接依據農戶信用情況發放的貸款;后者是指3-5戶農戶自愿組成相互擔保的聯保小組,農村信用社向小組成員發放的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是中國農戶小額貸款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二是其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如村鎮銀行、小額信貸組織等發放的農戶小額貸款。三是小額到戶扶貧貸款是主要向貧困農戶發放的特殊政策性貸款,由農村金融機構自愿參與,財政給予一定的貼息。四是由郵政儲蓄銀行開展的存單小額質押貸款。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2/3以上網點分布在縣及縣以下的農村地區。
近年來,中國一直積極推動農戶小額貸款發展。一是調整農戶小額貸款政策。全面拓寬農村小額貸款對象、范圍、金額、期限、利率。小額貸款對象從傳統農戶擴大至農村多種經營戶、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村各種微型企業;小額貸款用途由傳統農業擴展到有助于農民收入提高的各個產業;小額貸款額度在發達地區可提高到10萬—30萬元,其他地區提高到3萬—5萬元;小額貸款期限可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季節性特點、貸款項目生產周期等決定,個別貸款期限可延長到3年;小額貸款利率堅持“利率覆蓋風險”的原則。二是創新農戶小額貸款方式。部分農村信用社開發推廣農戶小額貸款“一卡通”制度,將農戶貸款與銀行卡功能有機結合起來,在授信額度內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管理辦法,隨用隨貸,有效提高了貸款便利程度。三是簡化農戶小額貸款程序。對重點客戶和優質客戶,實行“一站式”服務,簡化貸款審批手續,確定靈活的貸款償還方式,實行優惠利率。對個別地域面積大、偏僻的鄉鎮,通過流動服務方式,開展上門服務,提高服務水平。四是對開展農戶小額貸款業務給予資金和財務支持。近年來,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通過采取支農再貸款和執行相對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安排改革試點支持資金,以及適當放寬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支持擴大農戶小額貸款業務。五是改善農戶小額貸款的信用環境,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對信用好的農戶實行貸款優先、利率優惠、額度放寬、手續簡化的正向激勵機制。加強農村地區的金融知識宣傳,增強農民的信用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改善農村地區的信用環境。
在各有關部門的政策支持和引導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在全國農村信用社得到了普遍推廣,農民貸款擔保難問題得到了有效緩解,農戶貸款面大幅度提高。
專欄三 農村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的信貸產品創新集中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便捷化的創新產品,如“速貸通”、賬戶透支、流動資金循環貸款、備用貸款、國內信用證業務、電子票據貸款等。二是擔保類創新產品,主要包括:標準倉單質押貸款、進口倉單質押貸款、國內保理業務、動產質押貸款、林權質抵押貸款、小額存單質押貸款等。三是組合類創新品種,主要是通過組合現有的一些信貸產品,為借款人提供個性化的信貸產品。
農村金融產品和業務創新在業務服務對象上,可以分為為貧困人口等低收入群體、傳統種養殖農戶、農民創業與農村個體工商戶、農村中小企業及其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戶房屋修建等輔助金融需求五種類別。針對農村貧困人口和低收入群體主要采取政策扶持類型的金融服務,例如:扶貧貼息貸款、“以獎代補”小額扶貧貼息貸款和農戶小額信貸。針對傳統種養殖業農戶,主要有農戶貸款、農戶聯保貸款、農機貸款和興農貸款等,這些信貸是需要農戶提供一定的抵押擔保的金融服務。隨著農村其他非農產業的興起,農村個體經營和農民創業信貸需求日益增加,全國絕大部分地區農村金融機構都針對性地開發了這類信貸需求產品,例如:農戶助業貸款、“農家樂”貸款、農村青年創業貸款、失地農民創業貸款等。針對農村企業的金融服務可以分為微型企業貸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農業科技貸款、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村級經濟留用地開發貸款、林權抵押貸款等。其他農村支持信貸服務主要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綜合開發貸款以及農村生源地助學貸款和農民消費類農戶自建房貸款等。從貸款服務對象的覆蓋層次看,初步展現了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廣覆蓋于“三農”的基本原則,形成了能夠涵蓋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收入群體的金融服務產品。
福建的“林權抵押貸款”。福建省森林覆蓋率達62.9%,居全國首位。繼2003年國家林業局在福建推進林權制度改革后,福建金融機構探索形成“商業性信貸+政策性信貸+商業性保險”等有機結合的模式,積極為持有《林權證》并從事林業種植、加工和經營的企業和個人提供信貸支持。目前林權抵押貸款的金融服務創新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據初步統計,截至2008年一季度末,福建省累計發放各類林權抵押貸款46.36億元,余額22.49億元,支持育林造林714.48萬畝。國家開發銀行、農村信用社、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信銀行等均已介入了林權抵押貸款業務。近年來,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發展所產生的積極效應明顯。
湖北的“訂單農業質押貸款”。訂單農業質押貸款是農村信用社向農戶發放的以訂單農業購銷合同的收款權為質押擔保的貸款。貸款對象為年純收入在2萬元以上的種養殖大戶;貸款期限與訂單農業合同期限匹配,一般為三個月、六個月、一年等短期流動資金貸款;貸款額度每筆原則上不超過訂單農業合同金額的70%,每個農戶貸款額度為1萬元至10萬元;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統一標準,對特級和一級信用農戶實行優惠利率。
專欄四 扶貧貼息貸款模式轉變
1、建立健全扶貧貸款制度,不斷加大扶貧信貸支持力度
2001年,中央制定了《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國發[2001]23號)。根據《綱要》精神,2001年6月,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農業銀行等部門制定了《扶貧貼息貸款管理實施辦法》(銀發[2001]185號)。扶貧貼息貸款由農業銀行發放和管理。每年的扶貧貼息貸款計劃由國務院扶貧辦商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確定,層層下達到各地。政府扶貧部門負責提供扶貧貸款項目,農業銀行在扶貧部門提供的扶貧項目范圍內選擇貸款項目,按3%的優惠利率發放貼息貸款。優惠利率執行一年,優惠利率與貸款基準利率之間的利差,由財政貼息,財政部將貼息資金撥付給農業銀行總行。
2、推動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為了提高扶貧貼息貸款的使用效率,自2004年,國務院扶貧辦會同財政部和農業銀行先后開展了兩項改革試點:“到戶貸款”改革試點和“項目貸款”改革試點。2006年7月,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和中國農業銀行聯合下發了《關于深化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的通知》(國開辦發[2006]46號)。根據《通知》精神,將原由農業銀行統一下達指導性計劃并組織發放貸款分為“到戶貸款”和產業化扶貧龍頭企業和基礎設施等項目貸款(以下簡稱“項目貸款”)兩部分進行操作。
到戶貸款的貸款對象為建檔立卡的貧困農戶,主要用于扶持其發展生產。將到戶貸款貼息資金全部下放到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由縣選擇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并與其直接結算貼息。貸款所需資金由承貸金融機構自行籌集。貸款期限由金融機構視實際生產周期自主確定,貼息1年。貸款利率由金融機構根據央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系數自主確定。中央財政在貼息期內按年利率5%的標準給予貼息。貼息方式可以是政府將資金直接貼給農戶,也可以是將資金補償給金融機構,具體方式由各縣自主確定。
項目貸款集中用于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貧困村,重點支持對解決貧困戶溫飽、增加收入有帶動和扶持作用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2006年在河北、黑龍江、江西、湖北、重慶、云南、陜西和甘肅8省(市)開展項目貸款貼息資金下放到省試點,由試點省選擇承貸金融機構。貸款執行年利率3%的優惠利率,優惠利率與央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之間的利差,由省政府貼息。貼息方式可以是政府將資金直接貼給項目實施單位,也可以是將資金補貼給金融機構,具體方式由各地自主確定。其他省市的項目貸款仍由農業銀行承擔,由財政部和農行結算貼息。貸款執行年利率3%的優惠利率。貼息方式是政府將3%與央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的差額補償給農業銀行。
3、創新信貸扶貧貼息機制
根據信貸扶貧工作的實踐,2005年7月,配合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建立“獎補資金”推進小額貸款到戶試點工作的通知》,選擇四省共8個縣開展了建立“獎補資金”推進小額貸款到戶的試點,將部分中央財政扶貧資金作為“獎補資金”,用于貧困戶貸款的利息補貼、虧損補貼或獎勵。通過機制創新,有效激勵了各利益主體參與信貸扶貧的積極性。2006年,在及時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的基礎上,又增補河北、湖南、云南、廣西4省(區)相繼開展試點工作。截至2006年底,累計發放到戶貸款1.16億元,覆蓋貧困村1211個(其中2006年覆蓋貧困村976個),扶持貧困戶18087戶(其中2005年扶持貧困戶9123戶,2006年扶持貧困戶8964戶),到戶貸款占當地扶貧貸款的比例比試點前平均提高50個百分點左右。
4、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
經國務院同意,從2008年開始全面改革扶貧貸款管理體制,將扶貧貸款管理權限和貼息資金全部下放到省,其中到戶貸款的管理權限和貼息資金全部下放到縣;扶貧貸款的發放由任何愿意參與扶貧工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承貸;中央繼續保留扶貧貸款財政貼息預算資金規模(每年安排5.3億元),于年初下達到各省(區、市),各省(區、市)安排到戶的貸款貼息資金不低于貼息資金總額的50%;扶貧貸款由實行固定利率(3%)改為固定貼息利率,其中到戶貸款按年息5%、項目貸款按年息3%給予貼息。
財政部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的扶貧貼息貸款總量及期限結構,安排貼息資金,納入當年的財政預算。
國務院扶貧辦會同財政部和人民銀行,根據財政貼息預算資金規模確定當年扶貧貼息貸款的指導性總量計劃,并于年初下達各省財政貼息資金及對應引導的扶貧貼息貸款的指導計劃。
貼息利率
扶貧貼息貸款優惠利率與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之間的利差,由中央財政貼息。
到戶貸款按年利率5%、項目貸款按年利率3%
貼息方式
貼息資金按季據實結算,由財政部直接撥補到中國農業銀行總行。每季度終了,農業銀行將扶貧貼息貸款及期限結構報經當地財政、扶貧部門審核后,層層匯總至總行,總行在次季報財政部審核結算。
貼息資金可采取直接或通過金融機構間接補貼給貧困戶或項目實施單位兩種方式,具體采取何種方式,由各省、縣自行確定。
資料來源:國務院扶貧辦
專欄五 農村信用體系建立
近年來,針對“三農”特點和農民融資難問題,人民銀行從信用信息服務入手,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通過普及信用及相關金融知識,增強農民信用意識,提高其融資能力,降低信貸成本與風險,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三農”的融資,提高其 “三農”服務水平,改善農村信用環境,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根據“協調合作,健全機制,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先易后難,穩步推進,改革創新,支農惠農”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原則, 人民銀行分支行結合當地人文、經濟狀況,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的支持下,科學、合理地設置農戶信用指標,研究開發適合農戶特點的信用評價體系,設計利益引導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農民的融資,目前,各地已形成多樣且各具特色的融合信用宣傳、信息征集、信用評價、中介參與、信貸支持等內容的征信服務框架體系。
河南商丘案例:2001年到2007年,商丘市經歷了由“全國高風險投資區”到“中國金融生態城市”的轉變,金融生態環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其中,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在對農民的信用及相關金融知識宣傳、培訓的基礎上,采集農戶信用信息,建立農戶電子化信用信息檔案,開發了《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綜合利用信用評分、村委會審定及民主測評等方法,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農戶的信用狀況,并對評價結果進行公開,讓群眾進行監督,農村信用社根據農戶的不同信用狀況給予不同的授信額度,并對信用戶實行“一次核定、余額控制、隨用隨貸、周轉使用”的“綠卡貸款”制度,簡化了貸前調查程序,節約了放貸成本。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對信用戶的貸款投放達到15.9億元,沒有一筆貸款形成不良,有效緩解了農民貸款難。
農村信用擔保體系:針對農村信貸需求金額大額化、周期延長化的特點,由經濟實力強、信用等級高的信用戶組成互助聯合體,會員交納一定數額互助基金存入農村信用社專戶,并依法取得法人資格,信用社可根據會員交納互助基金數額的20倍發放信用貸款。信用戶信用協會的產生,使農村的個人信用從分散到集中,從盲目到有序,從自發到規范。這種合作信用模式從根本上突破了三戶、五戶信用聯保形式的局限性,在擴大貸款金額,延長放款期限,享受優惠利率等方面,是小范圍信用聯保形式所不可比擬的。
探索信貸風險分散機制。一是引導信用戶自發地成立“信用戶互助組織”,實行會員制管理,由會員自愿交納一定數額的互助風險基金,統一存入信用社,用于補償信貸損失。目前在轄區以農村信用戶為主體的信用互助協會已發展到13家,協會會員近1000戶。二是由政府財政出資設立信用貸款風險救助基金,對信用戶因死亡、喪失勞動能力等意外情況造成的信貸資金損失,按一定比例對信用社進行補償。目前,轄區睢縣和永城市政府各出資100萬元設立了政府救助基金,為信用社發放信用貸款建立了一道“安全網”。三是農村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目前已有1720個信用戶(會員)參加保險,涉保金額1296萬元;財險公司對15家信用企業開辦了固定資產、人身和餐飲責任險,收取保費8.5萬元,承保人員141名,涉保固定資產3710萬元。
福建屏南案例:通過開發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農戶信用檔案及農戶信用評價機制,結合中介機構的信用擔保,屏南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有效地促進了農戶融資和當地信用環境建設。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做法:一是將農戶信用信息錄入了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立電子化農戶信用檔案,;二是對農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為農村信用社發放小額貸款提供參考;三是按鄉設立了信用促進會作為農戶貸款的擔保機構,并在行政村設立促進會分會,為新貸款戶、較大額貸款戶、經濟狀況較差的貸款戶提供擔保;四是對信用等級較高的農戶,發放貸款證,簡化貸款手續,發放信用貸款,并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五是在政府網站開辟征信專欄,通過媒體、講座、培訓等方式進行征信知識宣傳,并公布信用村、鎮評定結果,接受社會的監督。
通過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農戶獲得的貸款面越來越廣,貸款金額得到較大提高;貸款質量逐步提高,農村信用社的服務范圍和業務領域得到了有效延伸,實現了農戶與農村信用社的雙贏,形成了良好的信用環境。屏南縣甘棠鄉共有3000多農戶,獲得小額貸款的農戶達1000多戶,扣除大額貸款戶、低保戶及外出打工戶,農戶獲貸比例達70%以上,貸款總金額超過了1500萬元,戶均超過了1.5萬元,且甘棠鄉農村社貸款一直保持無貸款違約的良好狀況,按期履約還本付息已成為廣大農戶的自覺行動,農戶的信用意識得到較大提高,有效地改善了當地的信用環境。
專欄六 小額保險逐步發展
小額保險是主要針對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險服務,具有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核保理賠簡單等特點,是小額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種有效的金融扶貧手段。發展小額保險對于有效服務“三農”、完善農村金融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擴大保險覆蓋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目前,我國在小額農業和財產保險、小額壽險、小額意外保險、小額健康保險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小額農業和財產保險險種的產品已達160多個,涵蓋了種植業、養殖業、農房等多個領域。意外險和健康險方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外出務工農民小額保險以及農村計劃生育保險業務都在快速推進。但小額保險還存在產品尚不豐富、服務網絡亟待改善、銷售渠道需要創新、小額保險的政策支持缺乏長效制度保證等問題。
2008年6月17日,中國保監會下發了《關于印發〈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的通知》(保監發[2008]47號),標志著我國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正式啟動,鼓勵符合試點條件的保險公司,以農村低收入群體為主要目標市場,通過提供保費低廉、保障適度、保單通俗、核保理賠簡單的保險產品,使保險真正惠及廣大低收入群體,大力發展農村地區小額人身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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