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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詐騙:5個月得手60余萬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9:12 正義網-檢察日報
作者: 歐陽晶 趙雪艷 新聞來源:檢察日報 “您好,您的銀行信用卡于某日在某地刷卡消費XX元,將在本月結算中扣除,如有疑問請咨詢電話……”如果你的手機收到了這樣一條短信,那么你要提高警惕了,因為這很有可能是一個騙局。劉松宜等11名犯罪分子就是靠著這種陷阱,在短短的4個月內瘋狂作案,共騙取了十多名被害人60余萬元現金,一手炮制了江西省最大的一起短信詐騙案(本報2月14日一版曾作報道)。5月29日,江西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劉松宜等人上訴,維持原判。11名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 短信詐騙 分工明確 劉松宜,男,現年47歲。2004年5月,劉松宜在福建省廈門市加入了一個由臺灣人組織的短信詐騙集團,逐步掌握了行騙技巧,并從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機”。為了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劉松宜決定“自立門戶”。 2005年5月,劉松宜聯系上了臺灣人“宋董”(具體姓名不詳,在逃),兩人達成了一項交易:由“宋董”負責出資購買作案的手機、短信發射器及電話卡等,由劉松宜負責找人發短信、接聽電話和提取贓款,所得贓款按三七開分成,即“宋董”分70%,劉松宜分30%。 接下來,劉松宜就緊鑼密鼓地忙開了。他找來了老朋友黃議德,并雇請了陳鴻賢、謝永輝、徐逸中等人,將他們分為三個組:接聽電話組、發送短信組和取款組。由黃議德負責管理接聽電話組和發送短信組,陳鴻賢具體負責接聽電話,謝永輝具體負責發送短息;徐逸中則負責取款組,按取款金額提成分贓。很快,這個由劉松宜領導的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短信詐騙集團發展到11人。 廣泛撒網 守株待兔 “宋董”按約定買來作案用的10個短信發射器和數百張電話卡交給了劉松宜。2005年8月起,在劉松宜的指使下,謝永輝在短信發射器上設定好以135、139等數字開頭的電話號碼,先后向南昌、上海、無錫等城市居民發送詐騙短信。據謝永輝供述,他總共使用了500余張電話卡,每張電話卡可發送數千條短信。案發后警方從這個犯罪集團繳獲了作案用的電話卡433張、手機10部。 陳鴻賢等人則租用了幾輛面包車,在廈門市區內東繞西轉地接聽被騙群眾電話,以逃避警方的追蹤。當被騙群眾打來電話咨詢時,他們就冒充銀行工作人員,說被騙群眾的銀行卡可能有問題,具體事宜要向銀聯中心的工作人員查詢,然后提供一個“銀聯中心”的電話。“銀聯中心”人員接到電話后假裝查詢一番,然后說電腦資料顯示被騙群眾的銀行卡確實曾在某商場刷卡消費,進而謊稱被騙群眾的身份資料或銀行卡已被人盜用或泄密,為了防止卡內的資金被盜,他們可以幫助加密,方法是被騙群眾到銀行自動柜員機上按照他們的指令操作,將其銀行卡內的資金轉入到他們所謂的“安全”賬戶上。一旦有人上當,他們立即向上線黃議德、劉松宜報告,由后者通知取款組將贓款取出。 相繼落網 終審獲刑 2005年9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警方在接到被害人潘某、陸某等人報案后,迅速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10月9日晚,該詐騙團伙成員朱進偉在南昌被抓獲。經訊問,朱進偉交代了同案犯并協助警方在南昌某賓館抓獲了其他團伙成員王琮勝、朱電青和陳嘉彬。王琮勝到案后主動交代了其犯罪事實,并提供了徐逸中的藏匿地點。10月至12月,徐逸中、黃議德、陳鴻賢、劉松宜等團伙成員相繼落網,這個短信詐騙集團土崩瓦解。 2006年11月27日,南昌市檢察院對劉松宜等11人短信詐騙案向法院提起公訴。2007年2月12日,法院一審認定,劉松宜等人于2005年8月至12月間,行騙13次,詐騙金額達60.7萬余元。劉松宜作為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應對集團所犯全部罪行承擔責任;黃議德和徐逸中系犯罪集團主犯,謝永輝等8人系犯罪集團從犯,王琮勝和朱進偉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具有立功情節。據此,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劉松宜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黃議德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6萬元;判處徐逸中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6萬元;謝永輝等人則被判處八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劉松宜等人提起上訴后,2007年5月29日,江西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劉松宜等人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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