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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全國牙防組監管鏈條 權威認證終于壽終正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3日 10:53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6月3日電 (“新華視點”記者 陳芳 胡梅娟 楊維漢 周婷玉) 最近一段時間,全國牙防組事件不斷被曝光:違規認證、違規獲利、違規財務運作……在公眾的關注下,一個在“不官不民”的身份狀態中生存了近20年,進行十幾年“權威認證”的組織,終于“壽終正寢”了。 牙防組雖被撤銷,但余波未平。人們在追問:像牙防組這樣的“怪胎”,為何能逃脫層層監管?那些在實施“權威認證”的機構,到底還有多少未被清理? 帶著這些疑問,“新華視點”記者對牙防組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衛生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民政部等部門進行了追訪。 衛生部:內部機構調整,監管難免有漏洞 曾經在牙膏廣告中頻頻露臉的全國牙防組,市場號召力非同一般。在不少消費者心中,這一冠有“全國牙防組(認證)”的產品意味著安全、可靠、有效,買得踏實,用著放心。但是當牙防組的認證活動被宣布違規,并被叫停后,在社會上卻引起了震動。 牙防組究竟是個什么性質的組織?衛生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衛生部1988年批準成立了牙防組,成立時是非法人組織,當時的主要任務是為衛生行政機關提供在口腔保健方面技術的咨詢和指導。 記者調查了解到,牙防組本來是一個沒有編制、沒有經費、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家咨詢機構,然而在實際運作中,頂著“國字號”頭銜,牙防組十幾年來逐漸演變為一個“準政府”機構。 1992年牙防組專門成立“口腔保健用品專家評審委員會”,開始對口腔保健用品的“口腔健康促進功效”進行檢測和認證。先后為佳潔士、兩面針等九種口腔保健用品做過“認證”,并收取企業幾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的費用,相關企業據此在其產品包裝或廣告中使用“經全國牙防組認證”的字樣。 這樣的狀態一直持續了十余年,牙防組涉及的違規認證問題開始“浮出水面”。2005年,一位叫李剛的律師以“對多種口腔保健品進行違法認證”為由狀告牙防組,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2006年3月,牙防組回應承認自己不具備法定權威性。同年11月,國家認監委和衛生部共同叫停牙防組的認證活動。2007年4月,衛生部通報撤銷牙防組,并稱正在調查牙防組違規認證及其經濟問題。 已曝光的《關于全國牙防組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顯示,2003年國家認證認可條例頒布后,牙防組并沒有按要求辦理認證許可就收取認證費。從2002年到2005年,牙防組違規認證收入共計218.5萬元。報告還指出,從1997年到2006年牙防組累計收入2769.76萬元。 為此,記者多次聯系衛生部有關負責人,希望了解衛生部對牙防組監管方面的情況,但截至記者發稿時,衛生部有關人士只表示,此報告系衛生部規劃財務司審計處所作,目前對全國牙防組的經濟問題仍在進一步調查、核實,將依法處理。 據衛生部工作人員透露,牙防組成立時,其業務主管部門是防疫司。上世紀90年代后期,防疫司后被調整為法律監督司和疾病控制司。多年來由于內部機構調整、人員變動,再加上牙防組又不是內設機構,衛生部對其運行的監管難免存在漏洞。 認監委:牙防組很特殊,我們不方便管 “牙防組是個歷史問題,特別復雜。”國家認監委有關人士不斷向記者強調“歷史”二字。據介紹,中國認證行業以前確實有些混亂。當時的認證認可主要是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自行推動,形式和做法不盡一致,政出多門、制度不統一,一度呈現“九龍治水”的局面。 2001年8月國家認監委成立后,國務院制定并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明確規定了國家實行統一的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顯然,國家認監委負有強化對全國認證認可工作的監督,認真整頓和規范認證市場的職責。 對于牙防組的“認證”,認監委態度明確:“必須是經過批準的法人單位,還要有相關的認證標準,才能進行認證。牙防組不是法人單位,也沒有相關的口腔保健用品認證標準,它不具備這些要素,是違規認證。” 那么,對于違規認證十余年的全國牙防組,認監委該負有怎樣的監管職責呢?這位人士坦言:“衛生部當初成立牙防組,出了問題,屬于內部事。這是‘關門打自己的孩子’,怎么打是人家的事。如果其中有貪污和違規也是監察部門的事。牙防組很特殊,我們不方便管。” 2005年7月,國家認監委與衛生部就共同推行統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認證制度進行了多次協調,聯合成立了專門工作組,邀請有關口腔保健專家、學者起草制定口腔保健用品認證基本規范和認證規則。直到2007年4月,衛生部發布公告,決定撤銷全國牙防組。 據透露,目前,衛生部與認監委等共同制定的口腔保健用品認證管理辦法及其口腔保健用品認證標準、程序等規則性文件已起草完成,按照立法程序正在征求意見過程中。 這位人士再次強調:“衛生部制定口腔保健用品認證標準,認監部門才能進行認證許可。把口腔健康認證納入認證體系還需要過程,逐步規范。” 民政部:對基金會的財務及公益活動狀況難以實時監督 牙防組作為一個非法人組織,不能開立自己的賬戶。那么它那么多資金往來是怎么實現的呢?正是這個問題將牙防組的“孿生姐妹”——中國牙防基金會卷入公眾視線。 牙防組與牙基會到底是什么關系?曾經投訴牙防組非法認證的李剛博士告訴記者:“牙防組利用基金會的賬戶收款,牙防組與贊助單位簽訂協議后,單位將贊助等款項匯入基金會賬戶,然后再由基金會賬戶轉入牙防組賬戶。”在他看來,原本應該獨立、公開的基金會賬戶,成了牙防組借用的平臺。兩者默契合作,形成“認證的不收錢,收錢的不認證”的局面。 據《關于全國牙防組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證實,牙防組利用基金會的賬戶收款,牙防組與贊助單位簽訂協議后,單位將贊助等款項匯入基金會賬戶,然后再由基金會賬戶轉入牙防組賬戶。 對此,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基金會管理處副處長馬昕指出,盡管民政部門一直在探索加強對基金會的監管,但牙基會運作中確實暴露出基金會資金運用與管理問題突出。 記者調查發現,牙基會的人員工資及行政辦公費用存在嚴重超支、大量擠占公益活動經費的問題。其送給民政部的2005年度工作報告書顯示,基金會用于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占總支出的73.42%,公益事業支出占上年度總收入的17.32%。嚴重違反了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總收入的70%;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馬昕說:“年檢報告并不能反映基金會存在的全部問題。”她坦陳,由于人力和各方面的限制,對基金會的財務及公益活動狀況不能進行實時監督,只是事后審計和檢查。而且年度報告書中只有直接的收入和支出總數,不能清楚地反映基金會“錢從哪里來,錢到哪里去”的問題,這也給基金會留下了“打擦邊球”的空間。 牙防組與牙基會組成人員的高度重合,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個利益鏈條。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等認為,我國在基金會的管理上應加大基金會信息公布力度,加強對公益支出和捐贈收入的監管力度。如嚴格明確哪些活動是公益支出,財務報告增加更詳細的科目說明等。在人員配備方面,要促使理事會組成人員更合理,避免和其他組織的利益關聯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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