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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策劃:2006年市場經濟主旋律(5)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10:13 法制日報

  消費者之食篇

  食品安全:我們還敢吃什么

  2006年什么話題最引起注意?答案就是食品安全。一個安全的餐桌顯然是和諧社會的一個基本要素。從涼拌的福壽螺,嗑藥的多寶魚到含蘇丹紅的紅心鴨蛋,一系列的事件,幾乎是一月一小波,半年一大波,使得消費者紛紛為吃什么而心驚肉跳,甚至發出“我們還能吃什么”的質疑。

  福壽螺事件

  2006年8月18日,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在網站上提示:市民不要生吃或半生吃福壽螺等淡水螺類產品。之后,“北京福壽螺事件”開始大規模見諸媒體。8月23日,惹出“福壽螺”風波的北京“蜀國演義”酒樓向消費者公開道歉。截至9月19日,該酒樓已對27名出院病人賠付了33萬多元醫療費。11月17日,蜀國演義酒樓因釀成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被北京市衛生局處以41萬余元的行政處罰。

  蘇丹紅事件

  2006年11月12日,

中央電視臺“每周質量周報”播報了北京市個別市場和經銷企業出售來自河北
石家莊
等地用添加蘇丹紅的飼料所生產的“紅心鴨蛋”,隨后,全國數個省市都相繼檢出含有蘇丹紅的紅心鴨蛋。

  致癌多寶魚事件

  2006年11月17日,上海市公布了對30件冰鮮或鮮活多寶魚的抽檢結果,30件樣品中全部被檢出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研究發現,硝基呋喃類藥物具有致突變和致癌作用。

  并非故意放大

食品安全問題

  令人遺憾的是,曝光蘇丹紅毒鴨蛋事件的又是記者!縱觀近年來發生的“大頭嬰兒奶粉”、蘇丹紅等問題食品事件,多半都是由記者曝光,再催促行政介入。輿論監督固不可少,但畢竟曝光時問題已嚴重,需支付巨大的社會成本。

  目前,對食品安全事前監督嚴重缺位,部門之間職能交叉、食品標準不齊、法規不全、監測手段落后、地方保護主義、執法者貪贓枉法……使得難以形成常規化的、有效的監管;事后問責更是乏力,許多食品安全事故對受害者權益保護不足,對肇事者處罰力度小、刑責輕,無法形成足夠的震懾力。這些痼疾集中在一起,便把食品安全問題放大了。

  有專家認為,不管出事環節在哪兒,更深層的原因是部門利益。目前食品的質量標準雖有一千多項,但是部門色彩突出,有些食品的同一檢測結果,某部門認定合格,另一部門卻視為不合格,質量法規成了部門利益的博弈,不但難有公正,也會增加執行的難度,讓不法經營者有機可乘。

  少走彎路借鑒它山之石

  在國外有嚴格的食品監管體系。例如在美國,食品安全控制體系主要負責機構包括人類健康服務部屬下的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農業部屬下的食品安全檢驗局、動植物健康檢驗局以及環境保護局等。食品安全檢驗局有4個主要技術支持實驗室,每天用聯邦快遞把所有樣品送到這些實驗室做檢驗。

  出事故的企業必須停業。例如雪印乳業公司曾是日本最大的乳制品廠家,該公司在2000年曾經出現過顧客喝牛奶中毒事件,7月2日雪印公司大阪工廠被勒令停產。7月7日日本農林水產省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此事。此后,全國上萬家食品超市拒售“雪印乳業公司”的奶,導致該公司最終倒閉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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