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中國法治:既濟未濟(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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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4日 16:51 《財經》雜志 | |||||||||
法律之治 2004年,一些以激烈沖突方式上演的公共事件或許會在2005年進一步撼動行政管理模式,令人們反思一種適應、維護并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fā)展的政府管理體制,到底應該怎樣構
體現了對掌握國家權力人群的法律約束的《公務員法》,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廣受關注。這部經歷了22年漫長起草完善過程的法律,終于在2004年12月底交付人大常委會審議。盡管就是否應將黨務工作者、司法人員納入該法調整范圍尚有爭論,但是其對公務員錄用、懲戒、辭職辭退、公務員分類、聘任制、任期制等方面作出的規(guī)定,讓人們看到,國家權力的行使者正在受到越來越嚴格的法律的規(guī)范。 持續(xù)兩年成為中國社會焦點問題的征地拆遷,仍將在2005年成為中國普通百姓的權利痛點。如果法律不能阻止推土機推進的話,那么給社會創(chuàng)造公平和諧以保護弱勢群體為宗旨的法律,就不能被說成是法治星空下的天平。如何平衡經濟發(fā)展的數字與百姓福祉的增進之間的關系,將是政府能否有效化解征地拆遷糾紛、維持社會穩(wěn)定的前提。 由于中央重點扶持農業(yè)的宏觀調控政策導向,全國1999年以來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方面拖欠的征地補償費175.46億元,至2004年11月已償還160.45億元,然而對于農民在農地征用中權利的保障機制還有待法律進一步明確。 2004年頻繁發(fā)生的礦難,使人們對中國工人的生存權利所受到的漠視有了新的認知,而“民工荒”以及“討薪難”,無一不折射出勞動者待遇之低以及維權之難,原本沒有列入本屆人大立法規(guī)劃的《勞動法》以及《工會法》的修改終于進入規(guī)劃,以及南方一些省級法院要求設立勞動法庭的呼聲表明,勞資糾紛可能給社會帶來的壓力,已經引起了立法者以及司法界的關注。2005年政府除了在清欠農民工工資方面需要繼續(xù)著力,在維護勞動者人權方面或許能夠更有作為。 在反腐敗方面,制度的構建將會給2005年帶來一番新的氣象。其中包括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相配套的政治、法制乃至司法體制。這既包括審計署對省部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試點工作以及更廣泛的審計公開,也包括通過作為社會第三方的綜合性人才服務機構來選拔地廳級領導干部的嘗試,也包括懲治、教育、監(jiān)督三位一體的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的建立與健全,還包括相應的立法的跟進。 目前中紀委、監(jiān)察部正在研究《反腐敗法》、《反貪污賄賂法》、《廉政法》、《公職人員個人財產申報法》等。與此同時,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修改、涉及財政預算、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出讓、投融資等腐敗高發(fā)領域的法律法規(guī)的修訂,也將在短期內完成。相信這些法律的創(chuàng)建有助于依法治腐、依法防腐,有助于廉潔政府的重塑。 有關司法改革的聲音在新的一年里頗值得期待。2004年底,中央政法委已經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下發(fā)司法改革方案,按原定計劃,“兩高”的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已于2004年年底內部討論通過。《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修改業(yè)已經數易其稿。相信2005年的司法改革會穩(wěn)健推進。 這些改革勢必有助于提高司法的獨立性,有助于防范并根治司法腐敗,有助于通過司法審查進一步制衡與規(guī)范行政權力,有助于拓寬公民維護自身權利的訴訟渠道。 進入2005年,這將是一次不進則退的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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