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珠海模式”埋單(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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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11:56 《財經》雜志 | |||||||||||||||||||||||||||||||||||||||||||||||||||||||
“借錢的人不用錢,用錢的人不還錢” 顯然,珠海機場、珠海大道等耗資巨大的工程,成了珠光集團不斷對外借貸的推動力。但當年依靠巨額境外貸款超前興建的市政工程收益慘淡,致使珠光集團無力清償對外貸款。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后,仰賴珠光集團“窗口融資”形式進行資金輸血近10年的珠海市政府,事實上已經陷于財政破產的邊緣。 但是,此時身陷巨額債務困境的珠海市已經欲罷不能,惟有“借新還舊”,繼續指令珠光集團對外舉債,以期走出低迷期,并渴望新一輪經濟發展高潮的奇跡出現。而這些不切實際的念頭,最終斷送了珠光集團。 《財經》掌握的資料顯示,在1997年至1999年期間,珠海市政府向珠光集團及其子公司注入大批地產;珠光集團則以此為抵押,繼續向境外銀行大舉借貸。與以前不同的是,這一期間珠光集團所獲的貸款,幾乎全部被用于償還珠海市政府各部門、市屬企業以及珠光系關聯公司之前的貸款及利息。 “珠光的問題在于‘借錢的人不用錢,用錢的人不還錢’。”曾經主管珠海招商引資及大型項目建設的一位官員對《財經》坦言。由珠光對外“統一借錢”,而政府拿來以后“分散使用”,并將這些資金視為一種財政資金,用來投資缺乏商業價值的市政建設和用于公共開支,在這一過程中,無論珠海市政府還是珠光集團本身,都明顯缺乏投資回報意識。 “這些資金有的是幾個月的短期貸款,也有幾十年的長期貸款。由于缺少統一規劃,經常有‘長錢短用、短錢長用’的現象——多數時候是短錢長用,用幾個月的短期貸款來作回報周期極長的基礎設施建設。這些都犯了金融大忌,致使資金使用缺乏效率,并最終導致多數貸款成為爛賬。”這位官員說。 而此時,財政入不敷出的珠海市政府已經無法如其在“擔保函”中所言,“挺身而出”,為珠光“埋單”。■ 《財經》雜志最新封面文章: 相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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