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基金公告 > 正文
 

海富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摘要(11)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05:4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八、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基金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從其解釋。

  (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之間因本基金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可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自一方書面要求協商解決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如果爭議未能以協
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三)除爭議所涉內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當由本基金合同當事人繼續履行。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在辦公時間內可供免費查閱。投資人也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hftfund.com進行查閱。投資人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印件。對投資人按此種方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保證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6月7日

  (來源:上海證券報)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海富通股票新聞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 】【多種方式看新聞】【下載點點通】【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繽 紛 專 題
周 杰 倫
無與倫比時代先鋒
Beyond
Beyond激情酷鈴
圖鈴狂搜:
更多專題 繽紛俱樂部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