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摘要(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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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05:4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一)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指將現金紅利按分紅登記日經除權后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自動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現金方式或紅利再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后,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額的凈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六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實現凈收益的50%。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完成。成立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受當次分紅,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受當次分紅。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載明基金收益的范圍、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關手續費等內容。 (三) 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與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基金管理人應在二日內公告,并在公開披露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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