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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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8日 13:34 中國證券報 | ||||||||
二、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直銷機構 1、本公司上海理財中心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首次認購最低金額為1萬元人民幣,追加認購每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
2、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募集日9:30—16:00。 3、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交易帳戶和基金帳戶開戶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指定銀行帳戶原件; (3)填妥的《基金開戶申請書》。 注:指定銀行帳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以及認購/申購無效資金退款的結算匯入帳戶,銀行帳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帳戶的戶名一致; 4、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基金交易帳戶卡; (3)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原件及復印件。 5、認購資金的劃撥 (1)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資金通過銀行匯入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財中心下列任一銀行帳戶: (a)帳戶戶名: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財中心 賬號: 03492300040004223 開戶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大額支付行號:103290028025 (b)帳戶戶名: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財中心 帳號: 055203-13020005017 開戶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大額支付行號:105290061008 (c)帳戶戶名: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財中心 帳號: 1001202919025802010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 大額支付行號:102290020294 (2)匯款時,客戶須注意以下事項: 1)客戶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國泰直銷機構開戶時登記的名稱; 2)匯款時應提示銀行柜臺人員準確完整地傳遞匯款信息,包括匯款人和用途欄內容; 3)為確保客戶資金及時準確入帳,建議客戶將加蓋銀行業務受理章的匯款單據傳真至上海理財中心。 (3)個人投資者應在認購申請當日16:00之前將資金足額匯入上海理財中心帳戶。 6、對認購金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投資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門服務。 7、在本公司理財中心已開戶的投資者可以通過電話交易和傳真交易的形式辦理基金認購業務。 (二)代銷本基金的銀行 以下個人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程序原則上適用于代銷本基金的銀行,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此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銀行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 中國農業銀行:基金募集日9:30—16: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視同下周一的認購申請); 交通銀行:基金募集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營業) 2、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交易帳戶和基金帳戶開戶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基金交易帳戶開戶申請表》和《基金帳戶開戶申請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代銷銀行指定的本人銀行卡。 3、在認購本基金前已經開立了交易帳戶和基金帳戶的個人投資者無須再開立交易帳戶和基金帳戶,可直接認購本基金。 4、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認購申請表》(簽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代銷銀行指定的本人銀行卡。 5、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需要本人到代銷機構指定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沒有代銷銀行指定銀行卡的個人投資者可根據代銷銀行的辦卡程序在代銷銀行當場辦理,但建議有意認購的個人投資者提前辦理; (3)個人投資者如辦理認購,應預先在指定銀行卡中存入足夠的資金; (4)個人投資者在代銷機構開戶和認購的詳細程序如與上述規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銷機構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三)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則上適用于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包括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金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此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證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資金帳戶的開立(已在該代銷機構處開立了資金帳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帳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帳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資金帳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折(儲蓄卡)。 3、基金帳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帳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在本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帳戶卡; (4)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折(儲蓄卡)。 4、在認購本基金前已經開立了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的個人投資者無須再開立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可直接認購本基金。 5、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在本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帳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認購申請。 6、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需要本人到代銷機構指定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個人投資者如辦理認購,應預先在資金帳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 (3)個人投資者在代銷機構開戶和認購的詳細程序如與上述規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銷機構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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