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有關部門規定郵資為:平信:每二十厘米大小以小米十二兩的價格(當時一斤為十六兩,十二兩相當于現在的375克)為標準,在物價漲落超過20%~25%時調整一次。
從1950年5月開始,外埠平信的基本郵資保持為0.08元,外埠掛號信的基本郵資為0.20元,這個收費40年里沒有改變。
1990年7月31日,外埠平信基本郵資調整到0.20元,外埠掛號信調整到0.50元。
1996年12月1日,外埠平信的基本郵資調整到0.50元,外埠掛號信調整到1.50元。
1999年,外埠平信基本郵資調升至0.80元,外埠掛號信的基本郵資調整到2.80元。國際航空基本郵資未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