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產品所在國家以及國外各大銀行簽約、并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提供的交易支持平臺。在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交易中,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賬戶進行貨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達、進行發貨;買方檢驗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
辦法規定,擬在省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
對于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申請取得許可。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
辦法中規定,《支付業務許可證》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機構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
辦法中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進行了定義,不僅包含第三方支付從事的網絡支付,還包含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許可證編號 | 公司名稱 | 發證日期 |
Z2004111000017 | 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4211000016 | 聯通沃易付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4343000017 | 中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4431000010 | 上海點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4512000012 | 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4632000017 | 江蘇瑞祥商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4742000014 | 武漢市金源信企業服務信息系統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4844000011 | 廣東銀結通電子支付結算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4951000010 | 現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011000015 | 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150000016 | 重慶易極付科技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213000011 | 河北一卡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314000019 | 山西萬卡德商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423000017 | 哈爾濱輪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533000014 | 浙江商盟企業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634000012 | 安徽華夏通支付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741000012 | 河南匯銀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852000017 | 貴州匯聯通電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5921000014 | 大連中鼎資訊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033000017 | 寧波銀聯商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135000014 | 廈門易通卡運營有限責任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244000012 | 深圳市錢寶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331000016 | 上海電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444000010 | 廣州易聯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511000018 | 北京海科融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633000011 | 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735000018 | 中聯信(福建)支付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844000016 | 深圳市網購科技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6931000010 | 東方付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7044000012 | 廣東益民旅游休閑服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7111000010 | 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7244000010 | 深圳市泰海網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7331000014 | 上海華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7444000018 | 廣州市易票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2012年12月22日 |
Z2007511000016 | 北京資和信通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7644000016 | 深圳市深銀聯易辦事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7731000010 | 上海融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7844000014 | 深圳市銀聯金融網絡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7931000018 | 寶付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031000015 | 上海德頤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111000018 |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231000013 | 上海富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311000016 | 安易聯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411000015 | 北京愛農驛站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531000010 | 上海付費通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611000013 | 北京首采聯合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711000012 | 北京中欣銀寶通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831000017 | 上海市都市旅游卡發展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8911000010 |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031000013 | 通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111000016 | 北京雅酷時空信息交換技術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231000011 | 上海通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311000014 | 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431000019 | 上海宜友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531000018 | 安付寶商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631000017 | 上海便利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731000016 | 上海紐斯達科技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831000015 | 錦江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09931000014 | 上海申城通商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10031000011 | 上海大眾交通商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Z2010131000010 | 上海杉德支付網絡服務發展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22日 |
上海銀聯商務有限公司
成都摩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得仕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上海富友金融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杭州銀通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魯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四川商通實業有限公司
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證聯融通電子有限公司
中付通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銀聯商務有限公司
北京拉卡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開聯通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北京數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壹卡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上海付費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深圳財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匯付數據服務有限公司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
錢袋網(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北京商服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裕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捷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海南新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渤海易生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快錢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網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
上海盛付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上海東方電子支付有限公司
網銀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銀盛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杉德電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通聯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人應具備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
申請人應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的文件和資料: (一)書面申請,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組織機構設置、擬申請支付業務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 (八)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九)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材料; (十)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
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應符合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 (三)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本辦法所稱主要出資人,包括擁有申請人實際控制權的出資人和持有申請人10%以上股權的出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