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控制馮明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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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7日 10:31 《財經》雜志 | |||||||||||||||||||||||||||||||||||||||||||||||||||
“優秀民營企業家”馮明昌并非“民企航母”南海華光的真正掌舵人,也絕非震驚全國的華光74億元騙貸大案的惟一主角 本刊記者 張翔 陳慧穎 潘曉虹/文 雖然企業停工已近一年,廣東南海華光板材有限公司(下稱華光,其關聯公司稱“華光系”)在南海當地仍是赫赫有名的企業。 6月29日,記者驅車趕赴毗鄰廣州市的南海,在城區隨意詢問,路人皆為指點,可順利趕至規模宏大、一片空寂的華光廠區。 6月23日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報告,使南海“華光案”昭然于天下。華光老板馮明昌騙貸行為令人震驚:“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關聯企業,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累計從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貸款74.21億元,至審計時尚有余額19.29億元。這些貸款有許多沒有用于生產經營,而是大量轉入個人儲蓄賬戶或直接提取現金,有些甚至通過非法渠道匯出境外。” 此時的馮明昌,已經鋃鐺入獄。與他同時入獄的,還有中國工商銀行廣東分行副行長葉家聲、南海支行行長林裕行、南海市財政局局長何偉林、前局長孫伯寬等部分中高層官員。 由于債主盈門,停工近一年的華光已經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時至今日,對華光騙貸案的調查接近尾聲。人們已經看到,馮明昌身后大有其人,當地少數官員操控華光的真實意圖亦逐步明晰。一系列幕后故事,正勾勒出一幅官商勾結的駭人圖景。
“806專案組” “806專案組”,是一個在佛山地區普通人耳熟能詳的名字。這是指中央有關部門牽頭、在去年8月6日成立的調查組,專門調查南海華光騙貸案。據當地人介紹,專案組人數一度多達200余人,包下了佛山市委黨校一幢五層樓房集中辦公。 案情如此重大,已表明案情絕不止于“私人騙貸”。 華光騙貸案發,始自2003年春。當時,有關部門在對工商銀行南海支行貸款進行審計時發現,華光及其關聯公司累計從該行貸款74億余元,有近20億元不曾歸還,亦不知所蹤。銀行電腦數據同時顯示,上述74億余元的貸款時間集中于1999年至2002年間。作為一家民營企業,華光在短短數年間獲得如此巨額銀行貸款,且貸款如此集中于一個縣級市的銀行支行,立即引起有關部門關注。 對華光的調查隨后展開,諸多問題漸次暴露。國家審計署匯總初步調查結果后,于2003年8月5日向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提交報告。8月6日,溫總理即在報告上做出批示,由中紀委牽頭的專案組隨即成立,是為“806專案組”。 就在調查背對背進行之時,華光公司因長期以來資金運轉入不敷出、拖欠工資所帶來的問題也大規模爆發。8月11日,華光公司數千員工在公司門前靜坐,抗議公司連續五個月拖欠工資。 正在此時,“806專案組”全面進駐南海,并組成紀委、檢察院、法院、公安、審計等數個小組分頭展開調查。 去年9月至11月間,本刊記者曾數度赴南海(南海原為佛山市下轄之縣級市,2003年1月劃入佛山市區)、香港、馬來西亞等地采訪,并于去年底對華光騙貸案作出首次深入報道(詳見本刊2003年12月5日號文章《南海華光40億元貸款迷局》)。當時,《財經》即已指出,擁有“南海民營企業航母”光環的華光公司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民企,其發展過程體現出從“官企民營”到“官民合一”的奇特特征。 《財經》年來的進一步采訪表明,起家于南海沙頭鎮鎮辦企業的華光公司雖被逐步包裝為“民企之星”,但很大程度上掌控在原南海市少數官員手中,絕少一個正常民營企業的成長痕跡。而被戴上廣東省“最佳民營企業家”高帽的馮明昌,也幾乎未曾對他的所謂“華光帝國”產生實質性影響。 霍栩、孫延輝與南海市財政局 整個事件從曝光之始,就顯示出不同尋常之處。因為馮明昌在最初接受調查之時,身邊總有一人相伴隨,此人名霍栩,名為南海華光財務顧問,實為公司財務總監。面對涉及財務的眾多問題,馮明昌只能吱吱唔唔,霍栩則對答如流。 南海市財政局有關人士告訴《財經》,直至被捕之前,霍栩一直是該局正式官員。另有見過霍氏者告訴《財經》,霍栩其人,40歲左右,在南海市財政局職位“相當于副局級”,“看去相當精明”。 “華光系”從國家淘金,絕不止中國工商銀行一處。在霍栩執掌之下,這家擁有民營企業之名的系列企業先后從七家金融機構大規模貸款,總額達到百億元之巨。這些資金主要以“華光系”三家公司的名義貸出,分別為華光公司、南海粵華裝飾板材廠和南海華泰木業有限公司。相關借貸合同皆由馮明昌簽署,但馮本人對內情知之不詳,均由精明強干的霍栩來操刀。 這批巨額資金之中,有相當一部分轉出境外,或以交易之名匯出,或經地下錢莊轉賬。
轉出境外的資金流向何方?據調查,相應資金仍主要由南海市財政局掌控,通過其控制的境外公司運作。這些公司總數約為十余家,主要分布在香港、澳門兩地,其中最關鍵者為三家,分別是香港華森公司、中國興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興業)和香港國瑞公司。 其實,馮明昌的華光公司具中外合資之身。其外方大股東正是香港華森公司。這家注冊于1996年的公司共有三名股東,前兩人為馮明昌及其妻子盧碧茹,第三名股東為孫延輝,持華森公司40%股份。 這個孫延輝,香港永久居民,正是當時的南海市財政局局長孫伯寬之子。 《財經》在香港實地采訪得知,華森公司一向由孫延暉坐鎮香港管理。2003年8月華光案發后,孫延暉就未曾在公司出現。華森公司一位留守員工透露,華森公司是“華光系”從境內向香港轉賬的主要通道之一。“他們不定期地將錢打到華森在香港的銀行賬戶上”。 但華森公司員工表示,他們從不知道錢是怎么轉到香港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將境內的人民幣換成外匯的。通常當錢到賬時,“老板就打個電話通知香港”。 專案組的大量調查證實,孫延輝實際控制的香港華森公司,正是“華光系”公司大量境內貸款轉出境外的接口之一。而孫延輝得以與南海市財政局發生千絲萬縷的關聯,其父孫伯寬正是其中關鍵。 孫伯寬、黃浩洋與境外接款機構 馮明昌、“華光系”與南海市政府形影相隨的密切關系,還可從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理出頭緒。這就是掛牌香港主板市場的中國興業(0312)。 中國興業的前身,為南海市官窯鎮政府在香港的窗口公司,后買殼上市,大股東名為中望集團,由前官窯鎮副鎮長鄧六根負責打理。后因官窯鎮與南海市財政局之間某種債務關系,上市公司轉手南海市財政局。 在香港,此類“窗口”因不具備中國內地政府公開批準的正式身份,一律被稱為“染紅公司”。其負責人雖有官身,卻持香港居民證,以私人身份掌管公司。在接受《財經》采訪時,鄧六根本人即一再強調他于1995年售出公司系私人行為。但他同時承認,當時大家對于接手人的身份,只是心照不宣。 鄧六根彼時“心照不宣”的接手人,就是前南海市財政局副局長梁紹輝。從1995年至今,梁一直以個人名義全資控股的Mighty Management Ltd公司(MML),擔任中國興業大股東。而孫伯寬于2001年從南海市財政局局長任上退休,當年10月即加入香港上市公司中國興業的董事會,與中國興業董事長梁紹輝同列中國興業聯合主席。 既然中國興業早就是南海市的“隱形窗口”,馮明昌、華光系也早與中國興業大有交往。2000年4月,中國興業做了一次定向募股,讓馮明昌的妻子盧碧茹以高于市場的價格入股,出資2400萬元,成為占股16.47%的大股東。 2002年,中國興業先后收購了一位叫做黃浩洋的人兩筆資產,共價值3.08億港元。這兩筆資產其實上正是兩條位于廣東南海華光公司的板材生產線。在華光員工心目中,甚至在過去南海市政府的統計資料中,這兩條被稱為佳順和亨達的生產線(分廠),本來是華光的一部分。當然,以黃浩洋之名收購,則避免了香港市場涉及關聯交易所必須的審計。 黃浩洋何許人也,甚至專案組在早期都難知其詳。直至調查深入,人們才發現黃原來是南海市財政局一位普通官員。其人何在已經不重要,因為他只是資本運作需要的一個名字。 恰如盧碧茹,這位擁有香港身份,且成為中國興業第二大股東的馮明昌之妻,實際上是個家庭婦女。按馮明昌的說法,“她懂個啥,就是在家帶孩子。” 中國興業圍繞盧碧茹、黃浩洋進行的“資本運作”曾使人難解,而將其置于南海財政局官員操控下的華光騙貸全景圖,其意圖便可昭然。無疑,這正是華光系資金轉入境外的一條通道。 除中國興業,還有一家香港國瑞公司,也是華光系資金的主要境外接盤者之一。其操控者,亦為南海市財政局干部。調查證實,香港國瑞、香港華森與中國興業同在香港尖沙嘴摩迪道62號的永安廣場辦公,共同構成境內大筆資金輸出香港的通道。《財經》曾在摩迪道62號現場進行確認。 大筆銀行貸款和財政資金轉出境外,所為何由? 專案組獲得的初步答案,遠超出常人想像。據接近調查的知情人透露,自上世紀90年代初期起,南海市政府少數官員便暗地調集大筆資金注入其在港澳兩地的窗口公司,用于在香港市場炒作樓花、股票及期貨。其資金來源,除南海當地財政資金,還有很大一部分來自窗口公司向境外銀行的貸款。90年代中期,香港樓市泡沫破裂,并引發證券市場崩盤,致使南海市的大批窗口公司巨額虧損。為歸還境外貸款,填補窟窿,自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起,南海市少數官員逐年將大筆財政資金悄悄調出境外還債。但因虧損過大,財政資金明顯不敷使用,主事者遂將目光投向銀行貸款。 于是,國家銀行成為補虧提款機的目標。而為持續不斷從銀行獲得巨額貸款,須有相關企業支撐。馮明昌及其掌管的華光公司,遂進入南海市少數官員的視野。 “造星運動” 無疑,在一貫承認私有產權、私有經濟蓬蓬勃勃的南海市,華光因其早年間具有“官企民營”的身份,正方便了政府插手。 華光的掌門人馮明昌系土生土長的南海沙頭鎮人,只有小學二年級的文化水平。因其早年間以賣魚為生,曾被人稱為“賣魚佬”。他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辦企業,最早做五金生意,后改為板材業,1990年4月14日在沙頭鎮注冊成立了南海市沙頭鎮華光裝飾板材廠。 在當時,華光裝飾板材廠屬集體所有制,由沙頭鎮政府組建主管,注冊資本220萬元。沒有人知道這220萬元是否真實打入,由誰打入,但馮明昌擔任了總經理,董事長和法人代表則是關聯發,當時的沙頭鎮鎮長。 事實上,華光不僅相當長時間內有明確的地方政府權益,而且一直得到地方政府的關照。深圳一家大型木業企業的一位前高級經理告訴《財經》,華光廠一度銷售業績卓然,但相當一部分靠偷漏稅。因“不正常競爭”引起眾怒,曾被人舉報至海關總署。1995年至1996年前后,總署派人南下調查,但結果不了了之。“足見他官方背景夠厲害。” 當然,作為企業家的馮明昌也一直在與政府博弈。1996年,香港華森公司誕生,其中六成權益屬馮明昌夫婦,而四成屬于南海市財政局局長之子孫延輝。1997至1999年,馮分兩步將公司從過去五五對開的中外合資公司改為外方持大股,又將大股東改為自己掌控的華森公司,最終替下關聯發,自己擔任了法人代表和董事長。 無論馮氏當時如何欣喜,回過頭來看,在其與政府官商勾結的組構中,主導方仍然是政府。1999年的馮明昌,看似占盡風光:作為不再有疑義的民營企業主人,其在香港金城銀行(屬原中銀香港旗下)的貸款,由南海市政府及財政局出具授信擔保;其在廣東省工商銀行一舉獲得5億元授信,更靠南海市主要領導親自保薦。然而,香港華森公司的實際業務掌控人其實是孫延輝;而在南海公司總部,更有市財政局派出的“財務顧問”霍栩登堂入室,持掌財權。 可以想像,交織于驚喜與惶恐之中,1999年以后馮明昌及其華光公司有了罕見的“大發展”。其當年5月所獲廣東省工商銀行5億元授信額度,按新華社的說法是“迄今為止,廣東金融業給予民營企業的最高綜合授信額度”。7月,從未出過國當然也不懂英文的馮明昌被要求做出重大決定,華光要進軍海外,宣布“在馬來西亞買下千畝山林”。 在地方政府的設計下,馮明昌成為一顆“民企之星”。此后,當地對馮明昌及華光公司的“造星運動”不斷升溫。 就在獲得銀行巨額授信的1999年,馮解囊捐款在沙頭鎮興建了數個公益項目,包括華光中學、沙頭醫院、華光公園及一條馬路,其中華光中學投資近4000萬元。馮因此在當地名聲大振。 2000年初,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人到佛山視察期間,便被安排到華光公司。在華光公司會議室的墻上,至今仍掛著馮明昌與多位領導人的合影。 從2000年起,在南海市政府官方網站及當地媒體上,多次報道華光公司的擴張之舉,華光公司已經號稱“亞洲最大的膠合板生產企業”。 自2002年起,南海市政府開始為本地民營企業上市推波助瀾。在《南方日報》當年一篇報道中,華光公司被譽為“嫻熟采用資本運作手段,通過兼并聯合、收購重組實現快速擴張”的“意識超前的企業”。 從100億到10億 馮明昌本人在被捕之前,從不諱言其“官方背景”。一位佛山本地媒體的老總曾與他和一些南海市政府領導一起吃飯,目睹其在席間與領導們顯得非常熟絡,且口若懸河地大談“中央高層內幕”。而在南海當地,馮與南海市某主要領導的私交并非秘密。 然而,熟稔于關系的馮明昌,似乎不善也無法熟悉企業經營,特別是巨額資金的運營。 1999年至2002年的短短四年間,與官方對馮明昌及其華光公司的“造星運動”同步,以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為主的當地銀行競相向華光公司貸款。資料顯示,1999年之前,“華光系”在工商銀行的貸款不過數百萬元,而自1999年至2003年,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的貸款逐年猛增,累計增至74億余元。工行南海支行向“華光系”貸款之后,當地其他銀行也爭相放貸。至華光案發時,華光累計向多家銀行貸款約百億元。 這些資金在“華光系”之間進進出出,與南海財政局下屬公司往來頻繁,更在境內外大出大進。其間主要大額資金調度,馮本人根本無法盡述其詳。而至專案組調查之時,尚有28.8億元貸款無法歸還,其中欠工行南海支行貸款19.29億元,欠其他多家銀行貸款近10億元。 據說,馮明昌在調查中反復說的一句話就是:“那是政府讓干的,我就是替政府埋單呀。替政府簽字呀。” 平素衣著質樸、操一口南海鄉音的馮明昌還有些委屈地告訴調查人員,他平時很少出入高消費場所,“連桑拿都沒洗過”。 或許沒洗過桑拿的馮明昌不可能是傻瓜,對公司完全無數,但他確實沒有到過公司號稱在2002年斥6350萬美元收購的林場新西蘭吉斯伯恩。據初步調查,這次收購僅付現金千余萬美元,其余全部在當地銀行貸款,且用林場產權做抵押,目前已被當地銀行收回。而在事實上,以華光林業名義買下林場的中方公司在當地注冊,公司所有者已經根本不是馮明昌,而變成了幾位南海市官員。 《財經》無法確認馮明昌是否曾在位于沙撈越州的馬來西亞林場落足。可以肯定的是,他本人對這一交易知之甚少,而且這筆交易只是一次采伐權租用,其交易額遠遜于華光對外聲稱的數額。 在世紀之交的南海“造星”運動中,馮明昌的華光作為亞洲最大的板材生產基地,據稱還擁有噸位為8000噸的運輸船四艘,以及價值在600萬美元左右的飛機及設備。廣東官方媒體的有關報道,甚至活靈活現地描述了乘直升機鳥瞰馮氏馬來西亞帝國(后擴大到2500平方公里)林海的情景。 當然,這一切不過是枉言。調查表明上述飛機艦船或根本不存在,或并不在華光及馮氏名下。而《財經》親赴馬來西亞沙撈越州SIBU市的調查表明,該片屬于華光的山林不僅面積大為縮水,且是一片1985年發放牌照、開采已近15年的森林,在當地被視為“賣不出去的山林”。華光進入后從一開始,就在當地有經營捉襟見襯的記錄(參見《財經》2003年12月5日號文章《馬來林地光環剝落》)。 水落石出終有時。僅就華光向調查組交代,公司目前所欠28億多元貸款中,6.6億元都被挪用,成了各類“神秘的股權投資”,5億元在關聯企業層層傳遞后落入個人儲蓄帳戶,或直接提出現金最終轉移境外,而只有6億元用于“民企航母”的正常生產經營。按此計算,仍有10億元巨額資金去向不明,而霍栩自己也難說出下落。 據專業人員推算,南海華光在境內的資產不足10億元,境外更不足掛齒。
抵押和貸款的玄機 1999年成為工商銀行廣東分行的座上賓之后,華光就成了當地一些中小銀行爭搶的對象。 然而,貸款畢竟是需要手續的,抵押物便是其一。手續制作過程中,更可見“造星運動”在當地已成“系統工程”。 “華光系”公司向銀行提供的貸款抵押物,許多都是土地和廠房,相關抵押證明大多由當地國土部門出證。南海當地土地部門出場,為華光制造一系列假證據。僅“華光系”在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的抵押,計有1723畝土地,但據事后查證,其中1574畝均無土地使用證,產權根本不在華光名下。 事實上,華光廠區看似龐大,其實大多土地為租用,其地面建筑物也十分有限。深圳地區一位與馮本人打交道多年的知情人告訴《財經》,馮曾經用一塊不屬于他的空無一物的沙頭鎮農田到銀行抵押貸款,稱這塊地上建有28幢高層,為其提供證據的就是當地國土和房產管理部門。用這塊地,馮明昌貸到了幾個億。 據悉,華光案發后,沙頭鎮國土所的一名所長被抓,辦案人員從其家中搜出2000余萬元資金。 即使在華光案曝光之前,當地一些其他銀行已經從種種跡象,發現華光的資信并不如工商銀行廣東分行所示般可靠。廣東發展銀行曾于2001年4月給予當時被視為民企航母的南海華光5億元授信,但在具體落實貸款時,因看出其抵押物疑點,根本未予放款。深圳發展銀行佛山分行有關負責人告訴《財經》,該行在2002年核定華光的固定資產時,發現與抵押品不符,其公司賬目還出現了銀行承兌匯票墊款,遂決定收緊信貸額度。而交通銀行佛山分行、農業銀行南海支行,也很快相將華光貸款列入“呆滯”或“可疑”類。 然而,這一切不能阻止工商銀行廣東分行在華光案中越陷越深。 早在2000年9月,工行廣東分行信貸管理處在對華光的《統一授信審批報告》中即指出:“該公司為家族式管理,財務運作不規范,透明度不高,我行對掌握該公司真實財務狀況有一定困難。該公司貸款真實用途難以監管,貸款回籠存在銀行體外循環。該公司目前在我行系統內融資總額高達近10億元,風險較為集中,而且貸款抵押率為50%,貸款第二還款來源落實不足。” 然而,有該分行高層領導相配合,對如此分析被置若罔聞。工行的貸款,仍在源源不斷流入“華光系”。 至2002年,華光在工行南海支行的貸款已不能按期還款,到期資金惟有一而再再而三展期,甚至利息也無法付清。然而,明知被套的工行,卻選擇了錯上加錯,走上發放虛假貸款一途。當年9月,工行南海支行以南海市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沙頭鎮迎賓館等名義,向南海華光發放虛假貸款1.95億元。這批假客戶共計12家,其中4家則為注冊成立的新企業,工商登記墨跡未干。 中國工商銀行如此行事,當然不全是好心辦壞事。事實上,相關機構及有關人員從中獲利甚多。中國工商銀行總行自辦實體銀通投資咨詢公司,長期擔任南海華光所屬公司的財務顧問,如何付出顧問費細節不詳。而在華光案被查處過程中,工商銀行系統的一干人士已涉嫌經濟犯罪被捕。 財政局、“第二財政局”之外 回過頭來看,一切撲溯迷離的現象變得清晰可辨。 1999年至2002年間,華光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向銀行大舉借貸之時,正是華光這艘“民企航母”的鑄造時期,也正是以南海市財政局官員為主的南海市少數官員全力介入華光公司的關鍵時期。 在南海市少數官員的操控下,華光公司在此期間成立了一系列關聯公司,這些關聯公司與南海市政府在境外掌控的公司緊密互動,共同構筑了將境內資金轉出境外的巨大資金鏈。其境內資金源頭有二:一是由“華光系”公司名義向銀行的貸款,一是南海市政府的財政資金。前者總計約百億元,后者也有數十億元。 其中,銀行貸款資金在南海市財政局人員的操控之下,主要經地下錢莊轉出境外;南海市政府的財政資金,則主要由南海市財政局下屬的投資管理公司經兩條渠道轉出境外,一是以該公司向“華光系”借款的名義,經“華光系”公司轉出,一是以向境外窗口公司投資的名義直接轉出。所有上述逾百億元巨額資金轉出境外后,皆注入南海市在香港等地的十余家窗口公司,用于填補這些公司當年投資的虧損。 為便于向銀行大舉貸款,華光公司在短短數年成立了十余家關聯公司,僅2000年9月至12月,即在南海沙頭鎮成立了三家所謂的外商獨資企業,它們分別是投資總額9000萬港元的南海華盈木業有限公司,投資總額2990萬美元的南海進益木業有限公司和投資總額800萬美元的南海華茂木業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是馮明昌,其外方企業也全是一家——香港德華國際有限公司。而德華公司在名義上也系馮氏夫婦所有,成立時間為2000年8月,注冊地址與香港華森的辦公地址一致。 2001年,又有兩家華光系公司在南海沙頭鎮注冊,它們分別是南海佳順木業有限公司和南海亨達林業有限公司,前者投資總額9000萬港元,后者投資總額1300萬美元。兩家公司同為外商獨資公司,其外方同為注冊于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康美貿易有限公司。 南海市少數官員利用“華光系”向銀行貸款,并將資金轉出境外牟利之舉,在中國興業的炒作中可見一斑。1995年南海市財政局掌控中國興業后,將該局多名官員安排進公司董事會,一度意欲調集財政資金入港托市,在香港股市圈錢。但因各位董事意見相左,中國興業一直未有明確發展方向。香港聯交所資料顯示,中國興業的主業在為國內桂林、廣東等地的少量物業,業績一向乏善可陳,自1998年之后更是低價“仙股”——股價長期低迷于港元0.20元上下。 可以推知,南海市財政局的資金運作專家們最初的脫身設想,可能是將華光塞入香港上市公司“套現”,收購佳順、亨達即是步驟之一。但具體操作到位,真正填平越來越大的財務窟窿,其實很難如愿。很快地,華光案發,孫本人于2003年8月被捕。 沒有人確切地知道,馮明昌本人對于這場復雜的資金安排,是否能夠知其大概。但在南海,甚至在案發之前,當地人便將華光戲稱為“第二財政局”。“馮明昌只是個傀儡。”——持這種說法者,亦大有人在。 那么,一系列復雜的資金運作、大量銀行資金抽逃境外、國家資產損失慘重——在此重大事件中,南海市財政局、土地局、工商銀行之外,南海市領導該負何責?在當地群眾中責問連連,說法甚多。而直至《財經》發稿,仍未見該市(為區縣級)現任或前任一級領導,就此罕見要案有任何承擔責任之公開說法。 尾聲 6月29日,《財經》記者再度赴南海沙頭鎮實地探查時,如今的華光公司已是一座空城。從正門望進去,曾經精心修葺的綠化帶后是一幢低層辦公樓,再往里去則是一排排廠房,呈兩列縱隊向后延伸。但當記者繞到廠區后部,卻發現至少有數十畝面積的廠區是從未動過工的荒地,堆砌著廢棄輪胎與角鐵。 在華光廠區圍墻外,有一條逾百米長的食街。一家飲食店的老板說,華光興盛之時,許多工人都到這條食街消費。去年8月華光倒閉后,食街的生意一落千丈,如今僅余兩三家還在營業。 與華光廠區隔河相望的,是其關聯公司佳順木業公司的廠房,時值晌午十分,這里仍是車來人往,顯得分外繁忙。緊臨佳順的一座熱電廠也在開工,高聳的蒸氣爐冒著白煙,為佳順的夾板生產線供應電力及蒸汽。 佳順公司于去年末重新開工,已有數百名工人參與生產,如今仍在招工。沙頭鎮主管經濟的副鎮長高海濤告訴《財經》,華光公司關閉后,為減少資源閑置,有關部門組織佳順公司恢復了生產。 離開華光公司廠區,記者來到不遠處的沙頭鎮鎮政府附近,只見馮明昌于1999年斥資捐建的華光花園依然顯目。園中碑石上,“馮明昌君,公益心厚,三百五萬,助建斯園”的紅色碑文仍在,在6月晌午的驕陽下沉默。 “華光騙貸案給國家造成的損失非常可怕。”廣東省一位自始至終關注此案的高層干部對《財經》說,“上百億的資金除了極少部分用于企業,絕大多數都通過地下錢莊轉出境外,什么有效資產也沒給當地留下,留下的只有一個包袱!” 本刊記者曹海麗對此文亦有貢獻 相關鏈接: 《財經》觀察:“官商勾結”與民營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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