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蘭濱
去年的這個時候,貴州省貴陽市出現了一種“房屋銀行”。房主可以像存錢一樣,將空置的房屋“存”入其中,由房屋銀行代為租賃管理,不論房屋出租與否,出租人都可以定期獲得租金。貴陽“房屋銀行”啟動后,當地的房地產中介遭受到前所未有的重創,僅幾個月便破產、倒閉約三分之一。貴州的經驗隨后在各地推廣,今年4月,上海、天津的“房屋銀行”相繼開張,但是一棵樹卻結出了兩種果,請看《經濟半小時》記者的詳細報道。
上海的汪女士,用銀行按揭的方式,購買了一套價值四十萬元的新房,然后她把房子存入了房屋銀行,二十五天以后,她的帳戶里就收到了第一筆四千元的月租金。
正當上海人把房屋銀行當作投資理財新渠道的時候,天津房屋銀行的一位客戶,卻不能把房子存入銀行,原因是稅費太高。
按照銀行貸款要求,汪女士向銀行貸的二十萬,要二十年還清,每月還款一千四百五十四元零七分,最終一共還款三十四萬八千九百七十六元八角。她把這套房子存到房屋銀行,不用操心是否找到“下家”,坐在家里,每月就可以收到四千元租金,除了還銀行的貸款之外,每月還有兩千多元的收入,這樣汪女士只需把房子存入房屋銀行七年零兩個月,就可以得到二十年要還銀行的貸款。汪女士將自己的產權房存入房屋銀行時,同時還可以獲得工商銀行給予的住房抵押授信。授信額度最高不超過評估價值的60%。一年之內,房主可以隨時向工行提出申請,最長抵押期不超過20年。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住房信貸部總經理陳偉民說:“對個人來說有了這一套房子,應該說是起到了投資、融資兩不耽誤的好處。”
據統計,上海房屋銀行自四月份開業一個多月以來,存房的客戶超過了三千戶,受到了百姓普遍的歡迎。
據了解,天津房屋銀行也是四月份開業,一個多月以來,詢問者超過萬人,但實際存房的只有一百多戶。有位被采訪者對記者說:“我感覺在收費方面,有關行政部門像公安似的。還有一些附加費、稅,跟那點租金比,這些稅費太高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天津市個人出租房屋應繳納的稅費高達八項之多,包括營業稅3%、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7%、教育附加費3%、防洪工程維護費1%、個人所得稅10%(800元以上者),治安登記費10%、出租戶牌50元,再加上出租私有房屋租賃鑒證費3%,公房轉租收取現租金的3—5倍的轉租收益。各種稅費約占租金收益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五。
而上海只收一項綜合稅,包括房產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這三種稅加在一起收,一共占租金收益的百分之五。
同樣租金是三千元的房子,在天津要交六百元到一千零五十元的稅費,在上海只需交一百五十元就可以了。
那么為什么上海的稅費底于天津四到七倍,但業務量卻高于天津三十多倍呢?據了解,原因是上海市政府將房地產業定位于上海市的六大支柱產業之一,這給房地產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環境,另外,上海房屋銀行的前身又具有多年的房屋置換經驗,還擁有兩百零六家連鎖店,這為房屋的流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目前,其它城市出租房屋稅都是百分之十七,上海是百分之五,張弘銘教授認為,房屋銀行對房地產業的發展具有促進和繁榮作用,各個方面要采取一種支持的態度。
房屋銀行的出現,成為個人房地產投資理財的新形式,使房屋置換進入一個規范化、規模化的新型經營模式,但要讓這種模式更好的發揮作用,降低稅費顯得至關重要。
過高的稅費墊高了“房屋銀行”的門檻,讓天津人有房不敢存。而天津每年大約有近4萬筆私有住房出租業務,其市場還是非常大的。目前,我國不少城市都在推廣“房屋銀行”,天津和上海的反差值得它們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