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樓市廣告,“零首付”一詞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所謂零首付,就是購房者除了辦理銀行抵押貸款外,不必支付最低限額20%—30%的首期付款。然而,與熱熱鬧鬧的廣告相比,“零首付”的運作情況并不盡人意
零首付真的不用首付?
“零首付”是針對那些既想貸款又無力支付首付款的人群推出的。乍聽起來,“零首付”不用個人先掏一分錢,但一經接觸,這“零首付”的門道還多著呢。房地產開發商對“零首付”就有不同的解釋,有的對消費者的要求較為寬松,有的就顯得有些苛刻。如北京較早推出“零首付”的都會華庭,現在買一套60萬元的房子,購房者首先要交4萬元的訂金,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明年2月要補足全部房款的10%,即再交2萬元,到明年7月份入住之前,還要交房款的10%,也就是再交6萬元。這樣算下來,在入住之前,20%的首付款也就交清了。購房者說,這種付款方式只能算是首付款分期支付。
和都會華庭比較,陽光曼哈頓的“零首付現房入住”就相對寬松一些。由于這個項目以房價在20萬—30萬元的小戶型為主,首付款只要4萬—6萬元,如果采取“零首付”方式購房,只需先交2.5萬元的訂金即可入住現房,全部房款納入月還款。據該項目銷售處的同志介紹,該項目推出“零首付”方式不是階段性的,而是貫穿項目銷售的始終。
門檻高難以吸引大眾
一位朋友告訴記者,看了某房地產商打出的“零首付”的廣告,本以為不交首付款便可輕松入住新樓,但售樓者告訴他,用這種方式買房,不僅要交一筆數目不小的訂金,而且20%的首付款也要在幾個月內付清,再加上正式簽訂合同后,馬上就要開始月付款,負擔依然很重。另外,用這種方式購房還將損失幾個百分點的折扣優惠。
業內人士坦言,不管開發商推出“零首付”的條件苛刻也好、寬松也好,事實上都未能在消費者中產生預期的影響。一位售樓處的小姐告訴記者,“零首付”的廣告打出后,確實引來了不少咨詢者,但是問的多,動真格的少。目前她所在的項目,在“零首付”期間售出房子30多套,沒有一套是以“零首付”方式簽約的。在這位銷售人員看來,“零首付”的招牌實際上只起了吸引人來看房的作用。
有人把“零首付”的市場遭遇歸咎于“門檻過高”。就算“零首付”真的不需要個人支付首期付款,但有的條件卻是以兩處房產即現有住房和預購新房作抵押,這顯然將一些沒有舊房、需要通過貸款解決困難的潛在購房者排除在外,而一些有房戶,在錢不夠時特別是在連首付款都不夠時一般不會急于買房。“零首付”的目標顧客較少,自然難以得到市場青睞;此外,本來就不那么簡便的住房貸款,再加上需要逐項完成“零首付”的操作程序,讓購房者煩不勝煩。舊房抵押需要評估,快者個把月,慢的就沒準了。程序過多、時間過長也使得一部分消費者望而卻步。
據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住房信貸部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北京地區開發商推出的“零首付”,購房者所欠的首付款金額都是由開發商自己想辦法進行內部運作,銀行并未給予支持。
那么,如果銀行支持了,情況是否就不一樣了?今年7月份,建行和工行先后在廈門、上海、廣東等地推出住房貸款“零首付”業務,業績均不甚理想。據了解,該項業務在上海開辦3個月也僅辦成40筆。
打基礎尚須多方努力
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商們對“零首付”的態度應該是積極的,畢竟多一種付款方式,開發商就多一些潛在客戶。可也不盡然,北京的房地產商潘石屹[微博]就直言不贊成“零首付”。他認為,“零首付”有可能使開發商和客戶之間達成一種默契,來套銀行的錢,果真是這樣,將不利于房地產信貸的健康發展,而最終使開發房地產的路子越走越窄。在潘石屹看來,即使是有條件的“零首付”現在都難以實行。不完善的住房二級市場會讓抵押在銀行手中的房產成為不動產;抵押登記制度的不健全造成房產的重復抵押會使介入的銀行陷入經濟糾紛的泥淖,房地產市場中內銷房、外銷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等不同成分的房產的產權還不夠清晰,有些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還是分離的,不管是銀行還是開發商,把這些情況弄清楚將是一筆不小的成本。所以,我們還是先為“零首付”創造一些條件,適時推出才好。
有關專家指出,“零首付”,尤其是真正意義上的“零首付”貸款之所以難以展開,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們的個人信用體系不完善,銀行不知道你是誰,若沒有房產作抵押,憑什么將錢貸給你?如果我們有了一套完善的信用體系,使銀行能夠清楚地了解每個人的信用狀況、收入水平、償付能力,貸起款來當然就很方便了。做到這一步,還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本報記者 張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