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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言快語
投訴渠道不暢 航班延誤不止
周明華
雖然東航的這次返航并非人為因素所致,是突襲的成都雷電天氣“逼”其折身飛回咸陽。但誠如施先生所言,在成都具備降落條件后,航班何以依然“賴在”咸陽不及時起飛呢?飛機一再莫名延航,幾乎將需要登機的“上帝”當成一枚可以任意擺放的棋子。而且,在延航、返航、再延航等事件發(fā)生后,乘客始終難以聽到較有說服力的信息溝通,難以看到東航有效的公關危機處置的身影的及時出現(xiàn),難以得到對每一名乘客公平、公開的妥善安排。
當前,面對航班延誤這個消費領域里頻現(xiàn)的現(xiàn)象,眾多消費者似乎只能成為無辜的物質與精神的雙重受傷者。這種原本提供消費方與消費者權利均等地位的消費形態(tài),如今愈發(fā)變得失衡起來。航空公司的司乘人員在公關危機處置態(tài)度與善后手段上,往往奉行著一種“推太極”的處置辦法,總認為時間可以“耗掉”眼前的一切糾葛。而乘客往往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這些人往往比不喜歡去與航空公司“紅臉脖子粗”的旅客更能得到航空方的“特殊優(yōu)待”。
恰恰是,航空公司拋出的這種帶“B門色彩”的優(yōu)待策略,是對公平處置延誤飛行事件的一種潛在或顯現(xiàn)的傷害。而且,那些會哭會鬧的乘客的過急行為,還會造成后續(xù)航班的更多延誤,這種新增的延誤是對其他眾多乘客利益的干擾和侵犯。說穿了,這是航空公司轉嫁消費矛盾的一種膚淺的“技術手腕”,這種分化消費矛盾的技術含量其實一點不高明。原本由自身的硬軟條件的不足導致的一再延誤,經過一番“矛盾分流”后,便輕易將自身的延誤與服務不周的職責轉移至消費者身上。
之所以會出現(xiàn)這種畸型的局面,原因就是乘客投訴渠道的淤塞不暢所致,且這道“堰塞湖”在我國航空消費領域存在了較長一段時間,這顯然與現(xiàn)代消費文明與法制體系構建的時代要求格格不入。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如果乘客因誤點能有效投訴到一方消費市場的中立平臺上,并得到這方平臺的及時而公平地處置,那么,旅客是犯不著去找航空公司叫板的。當前,不管是投訴渠道的暢通和合法渠道的效能上,都存在不少欠缺。
當然,航班延誤在全世界都是一個復雜的追責難題。英美法等國家,在處理延誤賠償?shù)闹贫刃源胧┍任覀兒冒盐找恍驗橛⒚婪ü僭诖_定延誤責任時,是以延誤的合理性為標準的,他們多年形成的判例、法官的自由心證和律師的據(jù)理力爭都為賠償提供了一個最大合理化的空間,這使得國外很少因航班延誤引發(fā)“上帝”訴訟;而我國時下在對待這種投訴的機制與判例上,依還處于盲區(qū)位置,這便給實際操作者帶去新的迷茫與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