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應注重個人隱私保護
受訪者 尹伯成 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
張俊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員
見習記者 張文暉
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均表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彰顯新一屆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決心,具有掌握居民真實住宅信息、調控樓市、反腐敗等多重意義。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多重功效
“現在的不動產信息登記分布在好多部門,大家各管各的就容易造成信息不對稱、失真。”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的情況導致管理部門無法掌握居民的真實住宅情況,將來如果有政策需要不動產信息,會造成前后無法貫穿的現象。
“房屋登記信息原來是各地分開來做,現在要建立統一的信息聯網很有意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員張俊偉表示。據了解,我國以往實行的是房、地分開登記,房地產買賣要去國土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分別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權等又分散在不同部門。登記程序、標準等也各有不同。登記錄入方面,有些城市已實現電子化操作,有些地區仍是手工登記。
此次會議決定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行業管理和不動產交易監管等職責繼續由相關部門承擔。
尹伯成表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首先可以使政府的相關部門取得真實的不動產信息。其次也有利于反腐敗,讓政府官員的財產接受陽光照耀。“同時,不動產的信息統一登記,也有利于建立其他的稅收,這不只是房產稅,其他稅收都需要真實準確的不動產信息。”尹伯成認為。
個人隱私保護要兼顧
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意義重大,但要實現卻面臨著諸多難題。“我們國家很多人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真實房產。政策出臺后大部分人可能不會明確反對,但從保護個人隱私的角度考慮少數人會有抵抗情緒。”張俊偉認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立后,不動產信息登記更便捷、公平,技術條件會更完善。但發揮不動產統一登記對于預防和懲治腐敗還需要開放性的環境保障。核心問題就是要保護個人隱私,推動社會平穩過渡。“不能一下就完全放開,這可能會引起社會不滿情緒,我們還是要承認現實基礎的。”張俊偉表示。對于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為“反腐”帶來的間接作用,尹伯成表示,官員可能會出現抵觸情緒,所以要做好對他們的思想教育工作。如果經過教育仍無改變,就需嚴格處理,肅清黨風黨紀。另外,對于普通公民也要進行宣傳教育,消除大家的顧慮。“認真做好這件事情,只靠思想宣傳工作是不夠的,還必須配合強制的手段來推進 。”尹伯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