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和上海的房產稅不會擴圍
⊙記者 毛明江 ○編輯 孫忠
“三中全會講到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這個房地產稅不是房產稅加了一個字,是完全不同的一個另外的稅種。” 原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微博]教授昨天在上海表示,從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政策取向看,重慶和上海的房產稅不會擴大試點。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房地產稅”的實質是對不動產征稅,它是一種資產稅,是化解土地財政的一個方式。
陳淮是在參加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微博]舉辦的“2013中國新型城鎮化高峰論壇”時作上述表示的,他目前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城鄉建設系主任。他說,三種全會《決定》所說的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目前通常所講的房產稅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個稅種。
“正因為是重新定義一個新稅,所以才需要立法,因為要立法,所以需要一定時間由全國人大通過。我們也可以從中明確判斷出一個重要的信息:重慶和上海的房產稅試點沒有擴圍的意義。”
他表示,對不動產征稅是一個世界各國市場經濟皆然的政策,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們沒有把它真正當做資產稅的本源來設置,而是希望調控房價。從政策制定者,到老百姓到媒體,都認為房產稅是調房價的,這種理解是錯的。這個房地產稅不是調節稅,而是資產稅,有資產就要征稅。”
陳淮認為,隨著地方政府的事權增加,城市建設發展任務不斷加重,需要有經常性收入和應對一些特殊發展的資金。“這主要是兩條腿,一個是不動產征稅。全世界的不動產資產稅都是主要的一個地方政府稅種。再一個是發市政債。所以十八大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