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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7%。其中,城市上漲2.6%,農村上漲2.8%;食品價格上漲4.9%,非食品價格上漲1.6%;消費品價格上漲2.6%,服務價格上漲2.7%。上半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2.4%。
6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持平(漲跌幅度為0,下同)。其中,城市持平,農村上漲0.1%;食品和非食品價格均持平;消費品價格下降0.1%,服務價格上漲0.2%。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6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4.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1.59個百分點。其中,肉禽及其制品價格上漲4.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34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1.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3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上漲9.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6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11.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2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5.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5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3.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8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上漲0.3%。其中,煙草價格上漲0.4%,酒類價格持平。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3%。其中,服裝價格上漲2.5%,鞋類價格上漲1.3%。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5%。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9.4%,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1%。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4%。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3.1%,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8%,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0.6%,西藥價格上漲0.1%。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7%。其中,通信工具價格下降8.4%,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下降2.1%,交通工具價格下降1.4%,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3.4%。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4%。其中,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8%,文娛費價格上漲2.5%,旅游價格上漲0.9%,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3.4%。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3.1%。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4.1%,水、電、燃料價格上漲2.6%,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1.3%。
據測算,在6月份2.7%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1.9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0.8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6月份,食品價格環比持平。其中,鮮菜價格下降5.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16個百分點。鮮果、油脂價格分別下降2.0%和0.9%,合計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5個百分點。肉禽及其制品價格上漲2.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8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4.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3個百分點)。
6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持平。其中,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居住價格均上漲0.1%,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均持平,衣著、煙酒及用品價格分別下降0.3%和0.1%。水、電、燃料中,液化石油氣價格下降1.3%。
2013年6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 |||
6月 | 上半年 | ||
環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
居民消費價格 | 0 | 2.7 | 2.4 |
其中:城市 | 0 | 2.6 | 2.4 |
農村 | 0.1 | 2.8 | 2.5 |
其中:食品 | 0 | 4.9 | 4 |
非食品 | 0 | 1.6 | 1.7 |
其中:消費品 | -0.1 | 2.6 | 2.3 |
服務 | 0.2 | 2.7 | 2.8 |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 0 | 1.7 | 1.7 |
分類別 | |||
一、食品 | 0 | 4.9 | 4 |
糧 食 | 0.1 | 5.1 | 5.1 |
油 脂 | -0.9 | 0.6 | 3.3 |
肉禽及其制品 | 2.5 | 4.8 | 2.9 |
其中:豬肉 | 4.6 | 1.1 | -3.7 |
牛肉 | 0.8 | 27.9 | 30.9 |
羊肉 | 0.8 | 14.7 | 14.3 |
蛋 | 0.2 | 0.3 | 11.3 |
水 產 品 | 0.3 | 3.1 | 3.2 |
鮮 菜 | -5.2 | 9.7 | 2.3 |
鮮 果 | -2 | 11.4 | 4.1 |
液體乳及乳制品 | 0.4 | 4.7 | 4.3 |
二、煙酒及用品 | -0.1 | 0.3 | 0.8 |
煙 草 | 0 | 0.4 | 0.5 |
酒 | -0.3 | 0 | 1.3 |
三、衣著 | -0.3 | 2.3 | 2.4 |
服 裝 | -0.2 | 2.5 | 2.5 |
鞋 | -0.7 | 1.3 | 1.6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1 | 1.5 | 1.6 |
耐用消費品 | 0.1 | 0.1 | 0.2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0.3 | 9.4 | 9.4 |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 | 1.4 | 1.6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5 | 3.1 | 2.7 |
西 藥 | 0.1 | 0.1 | 0.1 |
醫療保健服務 | 0 | 1.8 | 1.6 |
六、交通和通信 | 0 | -0.7 | -0.6 |
交通工具 | -0.3 | -1.4 | -1.2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0.2 | -2.1 | -1.8 |
通信工具 | -0.1 | -8.4 | -9.5 |
通信服務 | 0 | -0.1 | -0.1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0 | 1.4 | 1.4 |
教育服務 | 0.1 | 2.8 | 2.8 |
旅 游 | 0.3 | 0.9 | 1.8 |
八、居住 | 0.1 | 3.1 | 2.9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2 | 1.3 | 1 |
住房租金 | 0.3 | 4.1 | 3.7 |
水、電、燃料 | -0.2 | 2.6 | 2.5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范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于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余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