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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設5大機構新部長人選17日決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6:52 東方早報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新時期以來的第6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拉開帷幕。根據11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將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1日下午3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這次國務院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具體內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 ———加強能源管理機構。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組建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明確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國務院機構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強調,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專家普遍認為,國務院這輪機構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礎上的繼續和深化,體現了積極穩妥的指導思想。 1982年以來,國務院機構改革已進行過5次。 新部長人選17日決定 早報訊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昨天下午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草案)中提到: 3月15日舉行的第五次全體會議,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3月16日舉行的第六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3月17日舉行的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27個組成部門: 1.外交部 2.國防部 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教育部 5.科學技術部 6.工業和信息化部(新組建) 7.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8.公安部 9.國家安全部 10.監察部 11.民政部 12.司法部 13.財政部 1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組建) 15.國土資源部 16.環境保護部(新組建) 17.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組建) 18.交通運輸部(新組建) 19.鐵道部 20.水利部 21.農業部 22.商務部 23.文化部 24.衛生部 25.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6.中國人民銀行 27.審計署 相關專題: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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