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聯網要不要留下“緩沖期”?
本報評論員 潘洪其
改革既要大刀闊斧、一往無前,也要找到切實可行的辦法,才能突破既得利益格局的羈絆,啃下阻礙和抵制改革的“硬骨頭”。住房信息聯網客觀上留下一個“緩沖期”,正是積極穩妥推進改革的一個現實注腳。
最新發布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15年)》提出,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推進部門信息共享,2020年前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輿論普遍認為,實現全國范圍內住房信息聯網,有助于核查官員的灰色房產,是加強反腐的有力武器,但這一制度要花6年才能建成,不是由于技術原因,更多在于既得利益群體的阻礙。
公眾對以住房信息聯網助力反腐斗爭的期待由來已久。全國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工作啟動于2010年。2011年住建部提出,2012年底40城市建成本地數字化住房個人信息系統,并實現與住建部聯網。但這項工作去年上半年才基本完成,目前各地正加緊將以前紙質的住房個人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國土部負責人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表示,6月前將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建立不動產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不動產信息共享平臺。近日召開的不動產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提出,用3年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從住房信息聯網工作啟動到制定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從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到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其間的進展與停滯、推動與反復、觀望與阻撓、博弈與消解,雖然大多不見于正式的場合,但公眾仍然能有所感知,并深切體會到這項改革觸及的現實難題。
按業內人士的說法,住房信息聯網在技術上并不復雜,將紙質信息錄取數據雖然十分龐大,但不能成為一拖再拖的理由。江蘇省一名地方房產局官員表示,地方出于種種原因不配合甚至抵制,是全國住房信息聯網一再“難產”的主因。具體而言,一些地方之所以不配合甚至抵制,主要是因為已形成對土地財政和房地產市場的高度依賴,擔心住房信息聯網導致樓市下滑,影響地方財政收入。另一方面,人們更關注的是,某些官員由于擁有來源不明的房產,擔心住房信息聯網令自己的灰色房產浮出水面。不難推知,這些官員也是阻礙、抵制住房信息聯網的力量,其中有的官員在重要部門和核心崗位任職,他們明里暗里的態度與作為,也是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難產”的一個主要原因。
從這個意義上說,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工作一再往后推延,也就為消化困難、化解矛盾留下了一個緩沖期。在地方政府層面,中央要求各地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當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和房地產市場的依賴大幅降低,其對住房信息聯網的抵制情緒也可望大幅降低。而在官員群體的層面,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留下一個緩沖期,相當于也為某些官員處置灰色房產、“洗白”非法收入留下了一個緩沖期——等到緩沖期結束,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完成,官員以房產承載腐敗利益的方式將受到最大遏制。日前有媒體報道,廣東某市國稅局一名官員透露,他自己的房產已經處置完畢,他認識的很多官員也已陸續將房產處置,“誰會等著聯網后上面查到自己,傻子也不會這么干”。
為地方政府降低土地財政依賴留下緩沖期自然很有必要,然而,為某些官員處置灰色房產留下緩沖期有無必要?官員灰色房產大多涉嫌違法犯罪,理當依法查實追究,但從現實情況看,如果對所有官員的灰色房產進行地毯式追查,不但在操作上難度太大,而且可能引起劇烈震蕩,整個社會將付出難以承受的巨大代價。綜合考量改革的路徑和成本,留緩沖期之舉盡管有“赦免”和“贖買”之嫌,卻不失為消化“存量灰色房產”、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現實策略。
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改革既要大刀闊斧、一往無前,也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找到切實可行的辦法,才能突破既得利益格局的羈絆,啃下阻礙和抵制改革的“硬骨頭”。住房信息聯網客觀上留下一個“緩沖期”,正是積極穩妥推進改革的一個現實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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