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情人士稱,部分企業通過套取貸款等方式,
■ 用20元從銀行借出100元“錢生錢”
當民間借貸與銀行搭上邊,溫州金融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
早報記者近日采訪的多位律師、商業銀行、資金掮客等相關人士在被問及“溫州民間借貸的資金有多少是從銀行體系流出”時,均承認這個比例“一定不低”,但大都表示難以評估,“身邊就是有不少例子,只是規模到底多大,真的不好說。”
一位受訪者表示,企業老板從銀行“套取資金”的方式已經越來越高明了,在銀行體系流向民間借貸的途徑中甚至不乏銀行的內部工作人員利用管理上的漏洞,成為資金的掮客,“我們覺得這也是‘影子銀行’的一種形式。”
“如果一個地區的民間借貸糾紛高發,經過一年半到兩年左右的時間,這一地區的銀行金融案件也會隨之高發。去年下半年集中爆發企業債務危機的溫州,目前就面臨民間借貸糾紛向銀行金融案件傳導的境況。”溫州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長鄭國棟近日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稱。
“影子銀行”破壞力
到底有多大?
“中國的‘影子銀行’部門已經成為未來幾年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潛在來源。尤其令人擔憂的是理財產品的質量和透明度。”中行董事長肖鋼近日發表在中國日報的署名文章具體分析稱,大多數的理財產品期限不足一年,有些僅為數周甚至數天。因此,在某些情況下,短期融資被投入長期項目。一旦面臨資金周轉的問題,一個簡單方法就是通過新發行的理財產品來償還到期產品。當資金鏈斷裂,這種擊鼓傳花就沒法繼續下去。不過,投資者總是相信這些正規銀行不會倒閉,總是可以取回他們的錢。
“毫無疑問,盡管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資產比率處在0.9%的低位,但潛在的風險比正式數據要大。”肖鋼寫道,“當投資者失去信心,減少購買或者是撤出理財產品時,熱潮就結束了。”可能發生的問題包括負債嚴重的借款人遭遇現金流困難或違約,從而對銀行體系構成壓力。
企業套取挪用授信資金
在各種紛繁的架構鏈條之下,套取銀行資金進入民間借貸相對簡單的方式是直接套用企業信貸資金。
“那些優質的企業在各家銀行都有授信額度,企業可能今年要用到1個億,但其實銀行的授信額度是兩個億,另外的1個億就會從銀行借出來,流入所謂的擔保公司,借給房地產,流入所謂的股權、債權。” 曾在五年前擔任吳英法律顧問的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朱衛紅說。
“浙江有許多這樣的企業,力求把‘殼子’做得很大、很漂亮。做得很大是為什么?就是為了更便利、更容易地搞定銀行貸款,形成一種光環效應,這種光環效應在民間借貸中尤為重要。”另一司法界人士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其實在2009年出臺“三法一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行發放信貸資金的主要方式就是直接發放給企業的交易對手,企業要想直接“挪用”信貸資金并不容易。
一股份制銀行大客戶經理稱,銀行每發放一筆貸款都要審批其借款用途,是用于建設、地產開發經營,還是用于采購、償還借款等等,比如用于采購的貸款申請,企業必須提供采購合同、增值稅發票,銀行通過與稅務局聯網的系統通過核查增值稅發票的真實性來判斷企業申請貸款貿易背景的真實與否。
“假票還是有,當然也有通過與一家關系好的企業簽訂真實合同、走款來套取銀行資金。”一大行風控部人士指出,造假的財務成本相對于可以套出的銀行大額資金,企業依然有利可圖。
受訪的銀行業內人士也承認,對于大企業,銀行實際發放貸款高于企業實際用款需求的情況確實很多。
“企業‘一票幾用’的情況也很普遍。”上述大行風控人士指出,企業利用銀行貸款審批的時間差用一單交易的增值稅發票同時在多個銀行貸款的方式申請貸款,“中行搞一個、建行搞一個,上午申一個、下午申一個,而銀行彼此之間并不相互掌握這些信息,企業以一單交易拿到了多個銀行的貸款,實際獲得的貸款總額已遠遠高出一單交易實際需要的資金。”
“用這種方式再把錢通過擔保公司、財務公司投入民間借貸,日子好過的時候,一個月的利潤就是十臺勞斯萊斯。這些錢是誰的錢?都是銀行的錢。”一位受訪人士如是說。
代付業務跨地區套利
而在近兩年,浙江等地興起了一種更為復雜方式跨區域“套取”銀行資金的模式。
具體而言,企業主先以100%的保證金到本地銀行向關聯公司開立國際信用證,再拿國際信用證到新加坡、香港的銀行去融資。由于信用證做的是買方代付業務,香港、新加坡的銀行提前六個月付款,而本地銀行是在六個月之后向境外銀行付款,在這個時間差內,企業主便可進行跨境的資金套利,通過在境外融到的資金存入本地銀行作為開立國際信用證的保證金,進一步循環開立信用證賺取利差。
與前述方式類似,信用證交易雙方也是同一控制人下的關聯公司。
“貨是自己的,信用證也是自己的,交易的兩個公司是關聯公司,今天左手賣給右手,右手拿著錢去新加坡融資,融資回來以后錢到國內變成人民幣重新存入本地的銀行,又以100%保證金又開出新的信用證。”一位受訪者稱,曾經有一段時間,一些新加坡和香港的銀行資金全部回到溫州的這些小銀行。
該人士進一步算了一筆賬:“在存款壓力頗大的近兩年,銀行還會對大筆的資金進行貼息攬存,100萬存款直接返還5萬塊錢現金,最多的時候可以達到5.4%,加上基礎的存款利率,一筆存款的年化收益率已超過8%。讓他從新加坡、香港的融資成本是3%多,而本地定期存款利率只有3%左右,如果扣除貨幣出入境的成本以及開立信用證的前提——押在保稅倉里一單貨押的成本,平均一單貨可以賺到年化4%的收益。”
“技術最嫻熟的時候可以三天一單貨,今天信用證從中國開出,四天之后錢就重新進入本地的銀行,一年可以做到近百單貨,近百單的流轉,每一單年息4%,那就是賺2%,也就是說他可以把一倍的資金在一年之內無風險利用國際利差套利200%。”上述人士說,或許是錢太好賺了,錢就不當錢了,企業主會認為自己是無所不能的,在無風險套利的固定收益預期之下,企業主很可以進行更大倍數的放大,把錢再投資到其他領域。
類似的,國內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代付業務也被企業主用來在地區與地區之間的套利,一般而言,沿海地區的利率比內陸地區要高。
值得一提的是,銀行的基層分支機構對這種“空手套白狼”的游戲是默許的,因為攬存壓力極大的2010年、2011年,這種方式可以幫助銀行基層網點輕松搞定存款、貸款的規模性增長。
正因為此,銀行在過去兩年逐步將該類業務的保證金從100%降到50%、30%甚至20%,改用其他擔保方式,這意味著企業不再是存100塊貸100塊賺取利差的簡單套利,而是以20元借出100元的貨幣創造的“錢生錢”游戲。
“如果保證金比例一直是100%,即便企業主投資失控,資金鏈出現缺口,風險也不會傳導到銀行體系。”一位知情人士指出,銀行對于這一業務的風險失去警惕,逐步降低保證金比例,才導致目前包括信用證在內的代付業務正在成為金融案件的重災區。
多家股份制銀行的信用證代付業務在去年實現爆發式增長。早報記者獲得的一份內部數據顯示,某股份制銀行通過表外委托他行代付款項余額較年初增長逾七倍達1300多億元,其中90%是人民幣代付,增長集中在杭州、溫州、寧波等地。
“實際上根本就沒有那么多錢。”一銀行業人士直言。
受訪者指出,部分企業主為省掉一單貨押在保稅倉里的成本,連提供給金融機構審核的單據,譬如國內信用證項下的增值稅發票以及涉外信用證項下提單、倉單都是偽造。銀行方面,通過接入銀行的稅務聯網系統,銀行至少可以核查國內信用證業務是否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然而在過去兩年,一些在火車站買的假發票都可以輕松通過銀行核查。
理財資金隱蔽介入
在此之外,部分受訪人則指出,隨著銀行理財產品盛行,不僅推高了企業融資成本,也助推了潛在的企業兌付風險。
“明明可以存到銀行的錢不存了,錢被理財產品、信托、基金等一系列金融產品包裝到了體系之外,銀行憑借自身的信用代銷各類金融產品,在這個過程中,銀行的資金成本就被炒高了。”一位參與銀行理財產品代銷發行人士稱。
比如,如果銀行代銷一款預期收益率為8%的信托產品,其中的銷售費、管理費要收取大約5個點,如果再計入產品由信托公司運作的成本大約1個點,到急需資金的企業主手中時已經被“炒”到14%、15%。
另一位參與銀行代銷產品發行的人士透露,在銀行代銷的一些信托產品中,信托產品作為私募股權基金的LP,而這些私募股權基金中不乏涉入房地產領域、甚至接盤高利貸的。
而在銀行自主發行的理財產品中,也有不少是委托信托公司來進行投資管理的,“我們依然會對每一筆投資都監控投向,比如是放給企業是流動資金貸款還是項目貸款,不過至于企業拿到錢之后做什么用,那就很難監管的。”另一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稱。
“銀行作為資金的提供方,通過隱蔽的資金渠道對接到信托產品、證券產品,其中有些產品沒有明確的資金投向。”上述參與銀行代銷產品人士稱。
其中的一種方式是,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或發債募集資金,其中一定比例的資金進一步投向與證券公司合作的產品,這款產品進一步直接或間接地投資于涉足房地產的信托項目,通過層層打包,信托項目對企業的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成本約在20%-25%。
另有一種較為隱蔽的方式是,銀行的理財資金和高利貸資金同時介入到某些項目中去,銀行與項目方彼此約定,譬如,銀行資金通過介入項目,被用于首先用于償還高利貸,又或者在項目方有回款時首先償還高利貸,再償還銀行貸款。“這種方式一般只有私下的隱蔽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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